美巴条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美巴条约是西元1903年巴拿马为从哥伦比亚独立,并取得美国在外交、军事、经济上的帮助而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条约中规定巴拿马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向美国出让巴拿马运河的主权,以及运河两侧各8公里,面积1673平方公里的土地一并转交给美国永久使用。 自条约签订后巴拿马地区的国民一直在反对这个条约,最终在西元1977年巴美协商宣布签订《巴拿马运河新条约》,宣布自西元1999年12月31日中午美国向巴拿马政府交还运河的主权。
历史沿革
- 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曾提出“美洲人民利益一致”,倡导“泛美主义”。随著美国国力的增强,对拉丁美洲的侵略也在不断加紧。西元1898年的美西战争揭开了美国帝国主义向拉丁美洲全面扩张的序幕。美国利用巴拿马人民要求独立的愿望,策动一次“革命”,使巴拿马脱离大哥伦比亚联邦而独立。在此之后,美国又挫败了争夺巴拿马的对手英、法,于西元1903年12月18日,迫使巴拿马签订了“美巴条约”,以一次付给1000万美元和每年交付租金25万美元的低价,攫取了开凿巴拿马运河的权利和对运河区的永久租让权。在开河过程中,有六、七万民工因工作条件恶劣而死亡,因此巴拿马运河两岸被称为“死亡的河岸”。
- 巴拿马运河于西元1914年凿通,全长81.3公里,宽91.304公尺,是一条沟通大西洋与太平洋的重要航道。从运河中流线两侧延伸16.9公里,划为巴拿马运河区。美国以在西元1903年签订的美巴条约[1] 占领了运河区,将其变成巴拿马的国中之国,实行殖民统治。运河区由美国任命的总督管辖,悬挂美国国旗,施行美国法律,美国更在此建立军事基地。美国付给巴拿马的"租金"仅占其取得的运河船只通过费的千分之一,这引起巴拿马人民的强烈反抗。
- 在古巴革命的影响下,西元1959年巴拿马爆发了两次大规模的示威活动,要求收回运河区主权。
- 西元1961年11月巴拿马议会通过决议,要求签订新的美巴条约,提出收回主权,公平分配运河收入,在运河区悬挂巴拿马国旗,限期接管运河等13项要求。虽在西元1963年1月美巴达成协定,美国同意在运河区悬挂两国国旗,但美国并没有认真执行。
- 西元1964年初,运河区当局连日来在各学校门前只挂美国国旗,激起了巴拿马人民的义愤。西元1964年1月9日,一名巴拿马学生在运区升起巴拿马国旗,当即遭到美军的枪杀,并镇压示威的学生。西元1964年1月10日,3万多巴拿马人在运河区示威,他们手执红旗,高呼口号,美军打死打伤300多民众,愤怒的民众袭击美国大使馆及其驻巴新闻机构,形成空前规模的反美怒潮。西元1964年1月12日,全国10万多人为死难者举行送葬示威,巴政府也宣布与美断交。巴拿马的正义要求和行动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同情和支持,西元1964年4月3日美国被迫同意就新运河条约与巴拿马举行谈判。
- 西元1968年10月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的巴拿马国民警卫队司令奥马尔•托里霍斯上台,收回运河主权的斗争进入一个新阶段。
- 西元1971年10月再次爆发民众的反美运动。
- 西元1974年2月7日美巴发表联合声明,公布了作为新运河条约谈判基础的8项原则,又经过3年多的谈判,在西元1977年8月10日美巴就新运河条约达成原则协定。
- 西元1977年9月7日在华盛顿美洲国家组织总部,托里霍斯与美国总统卡特签署了《巴拿巴运河条约》和《关于巴拿马运永久中立和营运条约》。西元1903年的美巴条约和后来的修正条约及一切与运河有关的协定、换文等均宣布作废。新条约规定巴拿巴可以逐步参加运河管理、保护及防务工作;由美巴双方人员组成的委员会管理运河的日常营运;运河区内的海关、邮政、司法等事务由巴拿马负责等。该条约至西元1999年12月31日期满,然后运河区的主权和管辖权全部交还于巴拿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