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国土资源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位于淮南市朝阳东路。内设地质综合科等12个科室,下辖田家庵区国土资源局等7个县区分局和淮南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等五个事业单位[1]。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定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参与审核上报省、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和测绘的相关规划。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五)承担保护全市耕地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并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的监督管理,提供社会咨询服务。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定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
(十一)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监测、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承担地质勘查工作。
(十二)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核、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指导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依法管理全市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四)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淮南概况 ,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12-11
- ↑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17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 ,中国政府网,201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