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浙江省农业对外合作中心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浙江省农业对外合作中心主持省农业对外合作中心全面工作。

机 构 职 能

(一)承担全省农业外事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开展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

(二)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具体工作,参与开展农业“走出去”指导服务工作。开展境外农业交流与合作工作。

(三)承担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贸易[1]促进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

(四)参与开展农副产品进出口监测预警工作,服务全省农业进出口企业应对贸易壁垒。

(五)承担全省农业利用外(台)资工作。

(六)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及“一带一路[2]”建设相关工作。

(七)完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相关资讯

浙江省农业对外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2)

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农业发展新阶段、国内外市场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加快推动形成农业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农业外向型经济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农业对外合作有关部署,制定《浙江省农业对外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2)》。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近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基地化、产品优质化、经营产业化、手段智慧化、田园美丽化“五化联动”,深入实施农业“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农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扩大农产品国际贸易,推动农业外资引进和对外投资,强化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全省农业对外合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一是农产品出口贸易持续增长。2017年,我省农副产品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99.37亿美元,其中农副产品出口达98.7亿美元。农产品出口呈现了产品、主体、市场多元化发展态势,传统产品和市场不断巩固,特色产品出口和新兴市场逐步培育,在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已经成为仅次于纺织品和机电产品的主要创汇商品。二是农业外资利用和对外投资协同发展。2017年,新批农业外资项目83个,合同外资16.78亿美元,占全省合同外资的4.9%,实际利用外资6.37亿美元,占全省实到外资的3.64%。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吸引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含增资)494个,投入资本43.6亿美元;境外投资与合作项目累计达190个,投资经营主体140多家,对外投资总额10.42亿美元。农业外资利用和对外投资呈现了项目规模、区域范围和覆盖领域逐步扩大的趋势,农业产业开发、特色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服务业成为投资合作新热点。三是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农业科技和人才交流、重要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政府之间、企业之间、民间组织之间交流合作相互结合,对外友好关系进一步巩固发展,农业企业逐步成为对外合作的主力军。与此同时,农业对外合作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市场预警机制和信息服务逐步完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外展工作持续加强,对外投资和农产品贸易模式不断创新,逐步形成了农业全方位开放的新局面。

(二)发展机遇。一是国际经济崭新态势开辟了农业对外合作新空间。世界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加快推进,一些国家农业政策更多转向开放,为农业在更广阔的空间配置资源要素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二是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形成了农业对外合作大气候。近年来,国家对扩大开放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优化区域开放格局,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促进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发展。我省主动借助国家扩大开放的大气候、好政策,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搭建浙洽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对外合作交流大平台,鼓励企业走出去和资本、技术、人才引进来,为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浙江农业产业基础扎实蕴育了农业对外合作新动力。浙江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技术体系和加工流通体系,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经营产业化、生产设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社会化深入推进,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等,形成了一批农业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以及开放型农业载体。农业经营主体开放意识强,具有扩大对外合作的强烈愿望,一些企业主动对接国际先进生产技术标准,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培育外向型人才队伍。这些将更好地为加强投资贸易合作,尤其是推进农产品贸易物流体系建设、加工贸易发展及农业对外投资等,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三)现实挑战。一是全球经济总体形势低迷,贸易壁垒仍在强化。农产品外部市场需求萎缩,市场空间受到限制,给农产品出口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贸易壁垒的强化降低了我省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了农业对外贸易的发展。二是农业竞争优势依然薄弱,外向型农业大企业、大品牌有待发展。我省农业用地、用工等生产要素成本逐步提高,成本“地板”不断抬升;小规模分散经营主体占主导地位,小农户与大市场尤其是国际市场对接困难,对外投资和出口农产品能力不强,在承接外资和国际技术转移过程中溢出效应不明显;农产品出口“贴牌”或“无牌”现象较为普遍,在国内各地农业对外合作不断扩大的形势下,我省外向型农业发展面临新挑战。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农业对外合作部署,围绕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充分发挥人才、资本、技术和体制机制等优势,加大全区域、全领域对外合作,大力培育对外合作大平台、大企业和大品牌,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充满活力的“走出去”经营体系、多元稳定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健全完善的对外合作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农业全面对外合作新格局,努力打造农产品出口大省、农业“走出去”强省、开放型农业经济示范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秉承开放合作的精神,坚持互利共赢的理念,兼顾合作各方利益,共同分享农业发展经验和成果,实现资源互补、协同发展、互利互惠。积聚合作各方优势,充分挖掘合作潜力,不断开辟合作空间和领域,推进合作资源集聚利用,推动合作主体共同提高,以点带面、从线到片加快合作进程,稳步构建农业合作关系。

2.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对外合作中的主体地位,保护和调动企业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大力培育外向型农业企业,不断鼓励企业做强做大,提升对外合作实力。发挥外向型企业的带动作用,有效连接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形成对外合作大群体。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服务体系,强化农业产业基础建设和市场环境改善,强化政策扶持和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对外合作氛围。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发展对接,并面向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坚持以农业科技交流、投资合作、农产品贸易为重点,并积极推进农业资源、产业和创新能力合作,促进科技与经贸合作、产品与服务贸易有机结合。坚持以巩固农产品出口传统市场为重点,大力培育新兴市场,开拓农产品出口新区域。坚持以省内经济开放度比较高的地区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富有资源特色、环境优势的地方扩大对外合作,优化区域开放格局,补齐农业对外合作“短板洼地”。坚持以企业为重点,强化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的对外合作功能,各方共同发力、优势互补,形成并驾齐驱的态势。

4.坚持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引导各方主体立足实际能力和实力,稳步开展对外合作,防止脱离实情盲目决策。加强对合作市场、资源以及政策、人文环境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判,完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科学性、合理性。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遵守国际规则,尊重人文习俗。增强合作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与评估,做好应急预案。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推动对外合作规范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1.至2022年,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比2017年增长5%-8%;农业外资利用项目新增100个,实际利用外资额比2017年增长15%以上;农业对外投资项目新增30个以上,累计超过200个;培育2-3个国家级和省级农业对外合作示范区(基地);建成50个左右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参加境外农产品(食品)展会的企业每年超过100家,浙江农产品美国展销中心功能继续拓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农产品品牌。

2.农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不断深化,引进农作物、畜禽品种每年50批(次)以上,引进吸收一批农业机械装备和新技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新品种、新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扩大;吸引50名左右科技专家在农业企业就业或从事科技创新推广活动。

3.外向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发展,新增通过国际产品质量管理认证企业50家,企业外向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对外合作能力和实力进一步增强。

4.农业对外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农机、农兽药、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出口稳步增长,产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协同发展;对外交流合作友好关系进一步深化,合作范围和空间有序拓展;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合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农业国际交流合作。巩固我省与日本静冈县等地农业部门之间友好关系,深化拓展合作内容。利用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关系,积极开拓农业合作新领域。在国家整体外交战略下,借助双边、多边关系渠道,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外国驻华使馆、各国农业部门和外商等的联络沟通。加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合作,强化我省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大力弘扬浙江传统优秀农耕文化。发挥友好协会、贸促机构、商协会和侨商会等民间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农业经贸交流活动。

(二)拓展优势农产品海外市场。坚持走多元化的农产品外贸发展路子,深入研究国际贸易新模式,积极开展海外市场研究、营销策划、产品推介、市场促销活动,探索出口新渠道,在稳定和扩大传统市场的同时,全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助推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贸易营销促销,充分利用国际性农业(食品)展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浙洽会、浙江农博会等平台和海外浙商机构,广泛开展浙江农业宣传,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提升我省优势农产品国际知名度。优化外贸产品结构,推动精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支持自主经营外贸企业开展境外贸易,赢得农产品出口主动权。每年组织一批农产品出口企业赴国(境)外参展,开展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广泛联络新老客户,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构建农产品海外营销网络,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海外浙商在农产品进口国(地区)建立农产品展示展销窗口,引导浙江农产品美国展示展销中心拓展功能,深入对接浙江农业企业,组织特色农产品销售。稳步推进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拓宽市场空间。

(三)扩大农业对外投资合作。鼓励企业“走出去”,通过购置或租赁土地、森林等开展种植、养殖,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推动农业境外资源利用。进一步拓展投资领域,引导企业赴境外建立农副产品、农机装备、农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生产加工企业,兴办农产品收购、仓储等物流业和农业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推动农业产能合作。特别是发挥我省茶叶、蚕桑、畜禽等品种、技术优势,鼓励企业到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的国家开展投资合作,从事专业化生产和服务。发挥大型民营企业带动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协作、抱团出海,形成农业对外投资整体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农业资源合作、产业合作和创新能力合作,兴办农业开发区,参与农业产业开发和项目建设,并力争建成国家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借助国家境外农业合作平台,鼓励我省企业投资入驻,参与建设管理和营运。完善农业对外投资机制,支持企业以合资、参股、租赁、并购等方式与国外公司开展农业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四)提高农业外资利用水平。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途径,建立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库,定期对外推介重点招商项目,广泛采用上门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努力吸引外资包括海外浙商回乡投资农业,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创新资本合作利用方式,鼓励企业通过项目融资、BOT、经营权转让、收购兼并等与外商合作经营,支持外商以其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入股我省农业企业。优化农业利用外资结构,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种养业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物质能开发、现代农机装备开发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服务业。

(五)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合作。加强与国外农业科研机构合作,支持建立联合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或通过实施重大科技研发联合项目,推动技术、品种、装备、标准等研究推广,开展农业风险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可持续发展等合作研究。加强与农业现代化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合作对接,结合我省现代农业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引进示范推广一批优质品种、先进技术标准、新型农机装备等。做好政府间农业科技交流团组的互派工作,强化团组访问成果的推广应用。坚持引进技术与引进智力相结合,加强人才交流,加大海外高层次农业人才引进力度,推动产学研对接。进一步深化厅部农业友好科技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和技术培训,每年互派科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实地研修实习,学习农业生产实践技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六)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国际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省内优势农产品资源,在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基础上,持续推进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与国际标准接轨,推行GAP、HACCP等国际性农业标准认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标准的认定评价,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围绕茶叶、蔬菜等重点出口农产品领域,开展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认定,每年认定一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监管,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投入品使用,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推进先进适用技术模式运用,组织开展先进生产技术或进口国食品(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交流,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力。

(七)做大做强对外合作主体。鼓励外向型农业企业发展壮大,赋予有条件的企业自营出口权,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提升改造,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竞争实力。引导大型外向型农业企业“走出去”投资,开展优势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促进农业资源整合、产业链延伸,壮大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提升品牌知名度。支持小型外向型农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充分运用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措施,加盟国内外大企业,吸引外来资本入股、参股,引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示范作用广、带动能力强的科技型与出口型项目。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与外向型农业企业联合,发展订单生产、建立联合基地,实行外向型发展。进一步培育外向型现代农业服务业主体,扩大农业服务领域对外交流,不断加强业界区域间合作,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农业服务业体系。

(八)有效搭建农业对外合作平台。办好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浙江农业博览会等专业性展会,进一步提高外向度,广泛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贸易洽谈、招商引资等活动,使之成为农业投资贸易合作的重要渠道。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等扩大对外合作,引进技术、资本、人才等优质生产要素,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创造条件创办农业对外合作示范区(基地),打造农业扩大开放新高地。积极利用境内外农业合作平台,以外带内、以内促外,突出创新驱动、功能叠加、区域联动,进一步推动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利用好国际性农业展会,组织适销对路的产品参展,扩大企业、产品和品牌宣传。引导企业参与境外农业对外合作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主动做好对接和牵线搭桥工作。整合信息化资源,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建立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销衔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海外仓和农产品展示展销窗口,拓展农产品出口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将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作为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组织体系,各级农业部门明确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职能部门,强化队伍体系建设,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强化分工合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会商制度,全方位构建紧密配合、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工作职责,建立农业对外合作评价机制,将年度农业对外合作任务纳入农业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二)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贯彻国家有关鼓励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政策措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农业对外合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支持引导。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商检、海关等方面政策衔接配合,加强各地优惠政策创设,齐聚各方政策资源和优惠措施,创造农业对外合作良好政策环境。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培育外向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产品境外展示展销,以及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业对外合作示范区(基地)和农业对外合作项目等建设。积极参与实施农业部开展的农业对外合作信贷贴息、保费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创设试点。加大金融保险支持,推动金融保险机构创新服务项目,开发针对性强的各类产品,为农业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优质服务。

(三)优化服务效能。加强农业对外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农业对外合作综合服务平台,健全浙江农业信息网国际交流模块功能。推动农业“走出去”企业相关专业性协会建设,发挥民间组织的服务功能,强化外向型农业经营主体交流互动,形成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服务格局。拓展农业对外合作服务内容,及时提供政策、信息、市场、技术等服务,并针对企业需求,提供农产品检验检疫、国际市场促销以及合作项目规划指导、人文习俗咨询、投资贸易纠纷处置等服务。完善农业对外合作信息调研采集机制,建立定期报送制度,全面动态掌握有关信息,为农业对外投资、农产品出口、农业外资利用趋势研判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撑,帮助企业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农业外向型人才培训,培育一批熟练运用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的外向实用型人才,助推企业打造一支过硬的外向型人才队伍。

(四)夯实产业基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支撑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强化要素保障,为农业吸引外资创造条件。大力构建新产业、新业态,加快产业平台、贸易平台、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为农业投资合作培育增长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品牌创建,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为扩大农产品出口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为农业经营主体对外合作赢得主动权。

(五)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典型引领,积极培育农业对外合作先进典型,树立一批样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发展。加强交流互动,建立系统内、主体间的交流机制,强化信息沟通、经验共享、互促互动,不断加强配合协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动态,不断研究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加强总结宣传,认真全面总结农业对外合作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发展成效,利用各类信息渠道和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开创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我国进出口贸易现状分析 ,搜狐,2022-11-23
  2. “一带一路”的八大特征 ,搜狐,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