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根据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新疆实际,研究提出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监督实施[1]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新疆实际,研究提出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对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

(三)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性卫生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制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2]、慢性病和其他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及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工作。

(六)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七)依法监督管理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按规定组织制定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办法。

(八)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根据国家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及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负责全区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九)制定和管理全区重点医学科学研究、医学教育和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研的攻关、新技术开发推广,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全区的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

(十一)统筹协调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定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区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建立与完善全区卫生信息、统计系统,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十四)促进发展政府和民间卫生技术交流、合作及对外交流活动。

(十五)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六)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卫生机构编制标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十七)负责自治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八)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相关视频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百姓健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