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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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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100号)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0〕3号)精神,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全州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运输行业[1]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民航、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州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州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州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州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市场监管,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州港口、地方航道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检验。

(七)负责全州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诉讼和公路路政管理[2]工作;指导全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八)负责全州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州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指导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局(州交通物流发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交通物流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负责组织拟定全州农村公路及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战略与政策,审定全州农村公路及交通物流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州农村交通运输发展有关政策;承担全州农村公路交通战备有关工作。(三)具体负责全州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及交通物流的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等日常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和交通物流的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及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四)监督检查全州农村公路和交通物流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并实施考核。(五)建立健全全州农村公路及交通物流安全保障责任体系,制定农村公路及交通物流相关安全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执行。(六)负责指导全州农村公路系统法制建设及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七)承担全州交通物流市场监管、从业人员培训、职业资格管理及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八)指导各县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州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市场管理、质量安全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全州交通建设和养护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设计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交通建设的程序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审批权限范围内项目施工许可、设计变更等事项;参与或组织大中型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组织管理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管理工作和交通行业信息网的建设与管理。

恩施州公路管理局

恩施州公路管理局担负着全州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行业管理任务。下辖8个县市公路管理局,51个公路养护管理站,2个直属事业单位(州公路局工程处、巴东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1个直属企业(恩施州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全州在编在岗1193人。内设机构9个,核定编制数70人。在编在岗人员57人。

恩施州道路运输管理处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授权,负责具体实施全州道路旅客运输(含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班车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道路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含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等行业管理工作;(二)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协调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行业之间的关系;(三)参与全州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以及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四)参与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运价的制定和调整,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上述行业价格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管理;(五)负责全州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以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相关数据的抽样调查和统计;(六)负责组织全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受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全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装卸、押运人员资质培训管理、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七)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运管窗口的业务办理工作;(八)指导各县市开展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州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文明创建、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史志、政务值班、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管理交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劳动技能鉴定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公路、水路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州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预测、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协调服务民航、邮政等工作。

法制监督科

贯彻执行交通法规;组织调研交通运输经济政策;指导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建设;负责交通运输法规清理、汇编、咨询工作,拟订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落实意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执法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法制培训与宣传工作,管理执法证件;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复议、听证、诉讼、普法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交通系统体制改革。

财务审计科:贯彻执行交通规费、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及交通财务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负责交通经费的预算编制及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资金管理和外资利用工作;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及国家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审编局直事业费、基建费、交通规费等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州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以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州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项目计划争取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督促检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的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查、报批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前、后期评估工作;负责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州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运输安全科(应急办公室)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政策;负责全州道路、水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道路民间运输、车船维修及检测、车船技术改造、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指导全州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等紧急物资运输;拟订和管理交通运价和运输票证;参与客货站场建设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立项、审查工作;拟订全州公路、水路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全州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检验工作;组织部署重大交通安全检查活动;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恩施州港航海事船检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拟定全州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宏观调控全州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规模、速度、方向。(三)负责全州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培育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运市场,组织州内水运企业及其运输户的筹建、开业、停业及航线设置,运力增减等方面的审核、审批工作。(四)负责全州港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区水域、陆域、岸线、港埠建设、使用、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港口总体规划和岸线规划的编制以及港口的安全监管工作。(五)负责全州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州中远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全州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负责或参与全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总结推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经验。(六)负责对全州各类技术船员实施管理。组织办理各类技术船员考试培训、升等的审批或申报工作。在职能范围内,办理技术船员职务签证,颁发船员适任证书,负责有关船员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七)负责对全州各类运输船舶实行统一的技术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类客、货运输船舶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审查发证工作;负责船舶技术图纸的审批和监造;负责规定范围内的船舶制造、营运、特别检验,并核发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办理全州所辖船舶的港籍转移、所有权的过户确认,报废船舶技术文件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以及有关船舶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全州地方船舶的技术改造工作,审批船舶标准化、系列化和技术改造的规划,推广节能经验,指导和推动船舶优质化。(八)负责全州地方航道管理工作。包括航道的规划、开发、整治和疏浚养护以及助航设施、过船建筑物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理全州(除长江干线外)通航水域内的过河建筑物等工程方案。(九)负责全州水路交通规费的征收、上解和管理工作。(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恩施州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高速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州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各项政策,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负责做好州管高速公路项目的规划、前期工作、招商引资和投资争取工作。(三)负责协调沿线县市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补偿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征地拆迁、三杆迁移、经济补偿等工作及其资金的管理使用。(四)负责协调建设方与地方关系,牵头解决矛盾纠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五)负责州管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对经营性高速公路建设、养护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联系电话:

恩施州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工程质量监督方针、政策和工程监理法规,制定我州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2、管理、检查、指导全州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组织质监人员和监理人员培训;负责各县(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审核施工单位检测人员的资质、审核施工监理及其人员资质。3、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审查,审核开工报告,填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对受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抽验,监督、检查和指导受监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对玩忽职守,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事故的监督、监理单位和个人及施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和建议;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签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鉴定书》,参加工程竣工验收。5、参加州局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及省厅、州局"三优"工程的申报工作。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恩施州交通信息管理中心

一、负责州交通运输局委托的全州交通系统通信、信息、计算机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二、负责州交通运输局机关信息网络的维护、更新、使用、管理工作;三、负责交通经济、技术、情报和州直交通各单位通信等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开发、使用和管理,并为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四、对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在岗职工和待岗职工进行文化、专业技能、电子政务、网络技术、交通法制和职业道德等培训;五、承担上级下达的交通科研任务;六、负责本中心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七、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恩施州交通规划造价处

主要承担交通规划和工程造价管理职能,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交通建设造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州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审核工作及全州交通发展科研课题的研究。

人员编制

州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为21名,工勤编制2名,自费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