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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宏宫
图片来自pixnet

天宏宫,又称蒋公庙,是位于台湾新竹市东区清大夜市西王母(瑶池金母)庙,以配祀蒋中正闻名。

目录

沿革

庙为座落于清大夜市的三层楼建筑物,为启德机械起重工程董事长胡鹏飞建于1976年,以感谢瑶池金母。

祭祀

原先主祀瑶池金母,后因胡鹏飞在金门的遭遇,开始供奉蒋中正。一楼供奉蒋中正铜像与抗日将领;二楼供奉玉皇大帝观音菩萨;三楼供奉胡鹏飞笃信的瑶池金母。

建庙原由

1990年,胡鹏飞到金门上林李将军庙弘法,被庙内一尊半身、破损的蒋中正铜像给吸引。该像遭一名酒醉的士官长用步枪射破腹部,颈部还有刺刀猛刺痕迹,部队因而将这尊铜像藏于庙内。他认为“先总统怎能藏于昏暗的庙内仓库”,得到庙方同意后,当下就将铜像迎回台湾供奉。

荣民与眷属们在蒋公诞辰纪念日蒋公逝世纪念日台湾光复节都会按时来庙祭拜,因此有“蒋公庙”之称。 民进党陈水扁政府执政以后,2007年去蒋化运动兴起,各县市首长推动撤除蒋中正铜像;胡鹏飞遂购回不少铜像,供奉在天宏宫及竹科厂区内。 庙内供奉的蒋中正铜像最多超过二百尊,之后军方及桃园大溪蒋公铜像公园陆续索讨,他都赠送。

类型

此庙属于会灵山灵乩庙宇。台大人类学研究所林碧珠以此庙写成硕士论著〈灵乩观点与信仰实践:新竹天宏宫道统宏扬的现象分析〉,乃会灵山单一宫庙为研究开端论文。

文中有许多剖析灵乩通灵时所使用的政治观念,如道统观与老水还潮(道统由印度佛家回归中国人)等, 揭示了灵乩在中国国民党党国教育下,如何将信仰深根立基的实践理路。

争议

蒋氏在台湾民间的评价有很大的争议,天宏宫因为祭拜蒋氏,也遭愤怒民众泼漆示威,胡鹏飞说:“你有厌恶他、毁损他的自由,为何要阻止别人尊敬他的权力?”

很多人问他为何拜蒋氏?他用台湾闽南语答:“我是外省人,拜蒋公,也拜关公上帝公土地公!” 又说“我不是国民党,是感念蒋公带著国军来台,在北伐抗日时带领这个国家,不然中华民国早就亡国了。”

神树

神树,是指被赋予神灵性质的树,中国树神的原型为周礼中象征社神社树,后来脱离社神而成为独立的崇拜对象,属于自然崇拜的一种,通常伴随著宗教行为,如将树围上红布、设神龛香炉等,在华语圈统称大树公、树王公等,亦有以树名字尾加上“公”作为称呼,如台湾彰化县九龙大榕公、云林县万年庄茄苳公等。在华南香港澳门台湾琉球榕树是很常见的神树。

在台湾,枝叶茂密而枝干粗壮的老树被人们认为具有神灵或神力在其中;老树所在地的居民经常会认定该处为“地灵人杰”之地,并在树荫下建土地庙,祭拜祈求农作丰收,以为家族换取更多生活所需物资。[1]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对自然神的崇敬而产生的崇拜活动,乃原始宗教。不同的原始部族因应生活环境而崇拜不同的对象,把对象视为来崇拜。

自然崇拜的神祇来源可归纳三大类,就是天体自然力自然物。对天体崇拜产生的,包括日月星辰等神祇。对自然力崇拜产生的,包括对风雨雷电等神祇和祭天活动。对自然物的崇拜,则直接见于自然物体本身的神祇。 

  • 社神

儒教中国民间信仰中,掌管土地的神祇,与后土不同,后土指整个自然界的大地之神(即地母),而社神带有人文社会属性,指某一管治区域的土地神,可以细分为大社(管辖天子统治疆域的土地神)、国社(管辖诸侯国境的土地神)、乡社(管辖一乡之土地神,类似城隍境主神)、里社或村社(即福德正神)等不同神格;和五谷之神稷神合祀时,称为社稷。在周礼中,社神常以一棵当地常见的大树为象征,称为社树,后世由此衍生出树神崇拜。引申为负责拜神的宗教组织时,称为邑社或者里社。自唐代起,社亦可以指村落或者邻里组织。

语源

“社”字不见于殷商甲骨,但甲骨文字中有祭祀“土”的例子。王国维首先提出甲骨文中的“土”为“社”的假借字,亦即后世所说的社神。但王其后又改变了看法,认为“土”指的是商先公相土。其他学者对王的看法作出了许多补充,如陈梦家认为卜辞所祭的“土”可分为社神与相土两类。于省吾则举出卜辞“土”、“方”同祭之例,引《诗经•小雅•甫田》“以社以方”一句论证“土”为“社”的假借字>。姚孝遂肖丁更进一步怀疑商先公相土可能是从作为自然神的“土”发展出的祖宗神。

字形方面,甲骨文“土”多作一菱形置于“一”上之形。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李孝定以为菱形象土块,而一则代表地面[2]。《淮南子•齐俗训》有“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的记载。一些学者就此认为菱形象征祭祀社神所用的石柱。郭沫若则认为“土”字象女阴,源于先民的生殖崇拜。后起的“社”字则为一会意字,左边部首“示”,是祭坛的象形文字;右边“土”表示“土地”。“社”的字形含义就是“神化的土地”或“在祭坛边拜神”。

“土”字的由来或源自于古人膜拜的图腾柱。经过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演变,古人在“土”字边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

发展

商、周两代

土地神“社”在商代已受崇拜。商人的最高神是“上帝”,自然神中,社是最重要的,被视作守护神。社和祖先,是商人崇拜的两大焦点。祖灵是男性,社则有时被视为女性,与“阴”相连。

社神以土墩(天然祭坛)、大树、竖立的石头、木柱以至一束茅为象征。象征社神的土墩、大树或石头,称为“社主”。商代会以人和动物祭祀社。由于社被视作国家或军队的保护神,征服一国时,会移除或摧毁其社石,以削弱其统治者的神灵。

周代,社和谷神“稷”被一起崇拜,合称“社稷”。周王会在冬至和夏至每年两次祭祀社稷社稷在露天的祭坛崇拜,祖先则进入祖庙崇拜。社稷之坛在王宫之西,祖庙在王宫之东,二者构成国家的一对象征。

社的崇拜随著分封领土而制度化。周王分封土地时,会赐予宗室一小块国家社坛的泥土,用来建造分封新国的社坛,社成为新国的保护神。而小社神则负责保护城邑和村庄,从王都到村邑,莫不有自己的社和社坛。

地方性的社每年接受春秋二祭,水旱等灾害结束后也会祭社。拜祭社神时会献上牺牲,仪式结束后,族群中人一起欢宴,分享牺牲之肉。典礼费用由族群中人分担,由当地父老或村长领导。社坛四周土地则成为公共聚会的场所。因此,社是一地社会和宗教活动的中心。

秦汉六朝

汉代继承周代传统,从中央到地方官署都崇拜社,由官员主持,然而社之崇拜已不如周代时重要。社坛四周土地是公共空间,在此也举行地方官就职和祈雨等仪式。

在乡里,社崇拜是民间事务,负责人称为“社宰”或“祭尊”,社亦称为“后土”、“土地”或“地主”。祭社活动或自愿参加,须筹集捐款。后来地方佛教社团因此亦沿用“社”一名。崇拜社后有分发肉食和饮酒仪式,在群体中促进同族精神的形成。

魏晋南北朝时道教、佛教的集会宴会“”,演变自社的崇拜。拜佛的民间组织“邑会”,则演变自社的组织。

唐宋元明清

各地村落都为避免水旱、祈求丰收和感谢神灵,以石块或树木为社,加以崇拜祭祀。祭社时,村民会奏乐、供奉、烧纸钱、大吃大喝,儿童游玩,巫觋亦会参与起舞,鼓声雷鸣。南方人端午节竞舟,也会祭社。

祭社所费不菲,社钱多由巫觋征收。村落或为祭社活动而订立社规。唐代五代时,朝廷则会鼓励和奖掖民间的祭社活动。

自宋代起,祭社渐受冷落,尤其在北方。村落各建庙宇,包括土地庙,过去对社所作避水旱灾害的祈求,开始转向各种神庙。

“社”的意思亦有变迁,可容纳各种神灵。社原本是“坛而不屋”的,但庙宇为农事祈求而建的,有时都称为“社”,庙中神灵亦被视为社公。由于狐仙信仰盛行,狐神有时也被视为社公。“社”成为农村民间神灵的一个总称。

参考文献

  1. 周宗贤/老照片说故事 - 淡水维基馆. tamsui.dils.tku.edu.tw. [2020-01-10]. 
  2. 李孝定. 《甲骨文字集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