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的恐龙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哆啦A梦:大雄的恐龙是藤子·F·不二雄的科幻漫画《哆啦A梦》的第一部大长篇漫画,也是第一部哆啦A梦电影作品。[1]
最初在1975年,先有前身的短篇漫画,刊登于周刊少年Sunday增刊中,内容仅到第一次送哔龙回上古时代。1980年时,扩充原本的短篇内容,1980年3月15日公映,监督为福富博,在日本票房达15亿6000万日圆、观众数320万人。
本作的重制版为2006年《大雄的恐龙2006》。
登场道具
- 时间包巾
- 成长促进剂
- 缩小灯
- 时光机
- 时光电视
- 换衣相机
- 海底旅游工具
- 竹蜻蜓
- 放大灯
- 万能加工迷你工场
- 露营胶囊
- 桃太郎饭团
- 遥控黏土
- 立体复印纸
- 交通安全护身符
- 穿透环
- 回避斗篷
舞台
- 一亿年前的白垩纪北美西海岸
- 公园的水池
- 大雄的家
剧情概要
小夫炫耀自己家的暴龙趾骨化石。大雄眼红并信口开河表示要找大整架恐龙化石,否则便用鼻子吃义大利面。于是,他便在家中翻出了些爸爸以前有关恐龙化石的旧书籍。后来他在附近的断层挖到一枚恐龙蛋的化石,并以时光布还原之后得到一只双叶颈龙,并以叫声将之命名为“哔之助”。很快大雄和它成为好朋友,但因它越长越大且被人发现,故大雄决定将他送回白垩纪时代。可是,后来却发现将它错送到上古的北美洲。于是,大雄一行人乘时光机再次回到恐龙时代,但途中被欲抢哔之助的神秘人追击,一群人跌跌撞撞的来到白垩纪时代的北美洲后,却发现时光机因而故障,使大家必须靠自己沿著古陆块回到日本。
经过长时间的冒险,神秘人物再度出现希望获得哔之助,原来是未来的违法恐龙猎人,要获得哔之助卖钱,要大雄一行以交出哔之助为条件,换取将他们用时光机送回家。大雄最后决定则想办法夺取时光机,但途中被发现而使静香、小夫、胖虎被抓,哆啦A梦和大雄赶往援救却进入陷阱,他们被放在基地中的恐龙竞技场中,恐龙猎人放出霸王龙,在可能被吃的千钧一发下,原来该霸王龙是吃过桃太郎饭团的霸王龙,因此暴龙的协助在反败为胜,又配合赶到的时光巡逻队打败了恐龙猎人。最后在时光巡逻队的帮助下,将哔之助带回它的故乡,同时也将众人送返20世纪。
历史
- 1975年,以短篇的长度《周刊少年Sunday》连载。收录在45卷单行本里的第10卷。小说《狮子与我》(Born Free)被认为是作者创作此篇作品的动机。
- 1979年10月,开始在月刊《龙漫CORO-CORO》发表电影制作。
- 1979年12月,《龙漫CORO-CORO》自1月号起开始以3个月的时间连载大长篇漫画。
- 1980年3月15日大长篇《哆啦A梦》系列电影第一作公映。票房收入15亿6000万日圆,观赏人数320万人。并映作品为《摩斯拉对哥吉拉》(1964年公映作品的再上映)。
- 1982年8月14日,以《八宝叮当》名义在香港首映至同月26日。
- 1983年大长篇原作连载进行了修改,内容有所增添。
- 1989年无线电视取得此电影在电视的放映权,并于12月22日在翡翠台播出。
- 1994年改编为音乐剧,并在香港和马来西亚演出。
- 2006年以本作为蓝本的《大雄的恐龙2006》公映。
- 顺便一提,1980年并映的《摩斯拉对哥吉拉》的海报插图是由与藤子有密切关系的同业松本零士所画
参考文献
- ↑ 【心得】哆啦A梦 大雄的恐龙,xuite,201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