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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成立於1906年,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國際性電工標準化機構,負責有關電氣工程[1]和電子工程領域中的國際標準化工作。

機構簡介

國際電工委員會的總部最初位於倫敦,1948年搬到了位於日內瓦的現總部處。1887-1900年召開的6次國際電工會議上,與會專家一致認為有必要建立一個永久性的國際電工標準化機構,以解決用電安全和電工產品標準化問題。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召開的國際電工會議上通過了關於建立永久性機構的決議。1906年6月,13個國家的代表集會倫敦,起草了IEC章程和議事規則,正式成立了國際電工委員會。1947年作為一個電工部門併入國際標準化組織(ISO),1976年又從ISO中分立出來。宗旨是促進電工、電子和相關技術領域有關電工標準化等所有問題上(如標準的合格評定)的國際合作。該委員會的目標是:有效滿足全球市場的需求;保證在全球範圍內優先並最大程度地使用其標準和合格評定計劃;評定並提高其標準所涉及的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為共同使用複雜系統創造條件;提高工業化進程的有效性;提高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

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第82屆大會在韓國釜山召開。國家電網董事長舒印彪當選國際電工委員會主席,任期為2020年-2022年。2019年10月14日到25日,第83屆IEC大會在中國上海召開。

機構信息

IEC成立於1906年,成員覆蓋173個國家,有正式國家成員86個、聯絡國家成員87個。

機構介紹

機構宗旨

IEC的宗旨是,促進電氣、電子工程領域中標準化及有關問題的國際合作,增進國際間的相互了解。為實現這一目的,IEC出版包括國際標準在內的各種出版物,並希望各成員在本國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本國的標準化工作中使用這些標準。近20年來,IEC的工作領域和組織規模均有了相當大的發展。如今IEC成員已從1960年的35個增加到173個,涵蓋全球99%的人口。當前IEC的工作領域已由單純研究電氣設備、電機的名詞術語和功率等問題擴展到電子、電力、微電子及其應用、通訊、視聽、機器人[2]、信息技術、新型醫療器械和核儀表等電工技術的各個方面。IEC標準已涉及了世界市場中的35%的產品,到本世紀末,這個數字可達50%。

機構標準

IEC標準的權威性是世界公認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開一百多次國際標準會議,世界各國的近10萬名專家在參與IEC的標準制定、修訂工作。IEC已經有技術委員會(TC)100個;分技術委員會(SC)107個。IEC標準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個標準,截止到2018年12月底,IEC已制定發布了10771個國際標準。

我國1957年加入參加IEC,1988年起改為以國家技術監督局的名義參加IEC的工作,當前是以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名義參加IEC的工作。中國是IEC的99%以上的技術委員會、分委員會的P成員。如今,我國是IEC理事局(CB)、標準化管理局(SMB)、合格評定局(CAB)的常任成員。我國於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召開的第75屆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理事大會上,正式通過了中國成為IEC常任理事國的決議。當前IEC常任理事國為中國、法國德國、日本、英國、美國。

組織情況

理事會是IEC最高權力和立法機構,是委員會的全體大會,由委員會主席,IEC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等IEC官員和所有往屆主席,IEC理事局成員組成。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

目前有53個成員國,稱為IEC國家委員會,每個國家只能有一個機構作為其成員。每個成員國都是理事會成員,理事會會議一年一次,稱為IEC年會,輪流在各個成員國召開。執行委員會處理理事會交辦的事項。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召開的第75屆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理事大會上,正式通過了中國成為IEC常任理事國的決議。目前,IEC常任理事國為中國、法國、德國、日本、英國美國

組織結構

理事局(CB)

理事局是主持IEC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提出並落實理事會制定政策,批准理事會會議日程和準備文件,接收並審議標準化管理局、合格評定局和市場戰略局的報告。根據需要,可設立諮詢機構,並制定諮詢機構的主席及其成員。

標準化管理局(SMB)

負責管理IEC的標準工作,包括:建立和解散IEC技術委員會或分委員會,並批准其工作範圍;制定技術委員會或分委員會的主席和秘書處;分配標準工作,監督標準項目的制修訂時間進度;批准和維護《ISO/IEC導則》;審議、批准新技術工作領域的需求和計劃;維護與其他國際組織的聯絡關係。

下設顧問委員會(AC)和戰略組(SG)。

市場戰略局(MSB)

負責確定IEC活動領域的技術發展趨勢及市場需求,並向IEC理事局報告;制定戰略,使主要市場的投入最大化;建立IEC技術與合格評定工作的優先領域,以促進IEC反應創新和快速發展的市場的需求。

合格評定局(CAB)

決策機構,負責設定IEC合格評定政策;促進和維護IEC與其他國際組織在合格評定事務上的關係;創建、調整和解散合格評定體系;跟蹤和實施合格評定活動;檢查IEC合格評定活動的連續相關性等。

執行委員會(ExCo)

由IEC主席、副主席、司庫和秘書長組成,負責向理事局報告IEC理事會和理事局決議的執行情況,通過秘書長和CEO監督所有IEC中央辦公室的工作。

技術委員會(TC)

承擔標準制修訂工作的技術機構

中央辦公室(CO)

負責監督IEC章程、技術規則、技術工作導則及理事會和理事局決議的貫徹實施。

IEC與ISO

IEC與ISO的共同之處:它們使用共同的技術工作導則,遵循共同的工作程序。在信息技術方面ISO與IEC成立了聯合技術委員會(JTC1)負責制訂信息技術領域中的國際標準,秘書處由美國標準學會(ANSI)擔任,它是ISO、IEC最大的技術委員會,其工作量幾乎是ISO、IEC的1/3,發布的國際標準也是1/3,且更新很快。該委員會經ISO、IEC理事會授權使用特殊的標準制訂程序,因此標準制訂周期短,出標準快,但標準的壽命也短,有的幾個月之內發布,過了幾個月又馬上開始修訂。這主要是信息技術迅速發展造成的。該委員會下設20多個分委員會,其制訂的最有名的OSI(開放系統互聯)標準,成為各計算機網絡之間進行接口的權威技術,為信息技術的發展奠定了基礎。IEC與ISO使用共同的情報中心,為各國及國際組織提供標準化信息服務,相互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密切。

IEC與ISO最大的區別是工作模式的不同。ISO的工作模式是分散型的,技術工作主要由各國承擔的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管理,ISO中央秘書處負責協商,只有到了國際標準草案(DIS)階段ISO才予以介入。而IEC採取集中管理模式,即所有的文件從一開始就由IEC中央辦公室負責管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