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图书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兰州市安宁区图书馆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南滨河东路488号,创建于1916年,过近百年的积累,甘肃省图书馆的藏书总量已逾460万册,其中以古旧籍和西北地方文献为特色馆藏。2015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被省妇联授予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被省文化厅授予省直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被省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目录
基本介绍
甘肃省图书馆全年365天全免费开放,馆内百万余册开架图书、5000余种期刊、260余种报纸,以及各类多媒体资料、缩微文献[1]和网络数字资源等,向读者提供多层次的内阅外借、检索咨询、课题跟踪等服务。持证读者达13万余人,年接待读者160多万人次,流通书刊1000多万册次。馆内设有办证处、咨询处、检索厅、外借处、阅览室等服务窗口18个,报告厅、展览厅、会议室等基础设施齐全,并通过遍及全省城乡的70个分馆和图书流通站、1.6万个共享工程各级基层中心和服务点,图书馆的服务还在不断延伸。周末名家讲坛、甘肃省残疾人阅览服务中心、甘肃省流动儿童阅读中心、农民工之家、图书流动车、24小时自助图书馆是甘肃省图书馆近年来推出的主要服务品牌。
展厅展馆
甘肃省图书馆为省属副地级建制,设有18个业务行政部门,包括采编部、典阅部、报刊部、信息咨询部、历史文献部、研究辅导部、现代技术应用部、文溯阁《四库全书》藏书馆、甘肃省古籍保护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甘肃省分中心、继续教育中心、会议展览中心、党委办公室、综合业务处、行政办公室、计财处等。此外,甘肃省中心图书馆委员会、甘肃省图书馆学会、甘肃省《四库全书》研究会、《图书与情报》编辑部、甘肃省图书馆书画研究院均设于馆内。
馆藏实力
经过近百年的积累,甘肃省图书馆的藏书总量已逾460万册,其中以古旧籍和西北地方文献为特色馆藏。古旧籍藏书38万册,包括享誉海内外的文溯阁《四库全书》[2]、宋元刻本、大型明版木刻丛书《永乐南藏》,以及敦煌写经、名人手札、珍贵字画等;西北地方文献收藏已逾12万余册,使甘肃省图书馆逐步成为研究西北史地、民族宗教以及敦煌学、丝路学的文献中心。伴随着实现业务管理自动化的步伐,馆藏资源数字化逐步推进,数字资源不断充实,形成多种载体类型互补的文献保障体系,已订购以及中国知网(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数据库、全国报刊索引、万方数据知识资源系统、博看期刊数据库、台湾经典人文期刊库、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超星电子图书等30个各类商业数据库,并自建有《西北地方文献资源数据库》《沙尘暴研究专题数据库》《四库全书研究专题资源库》《甘肃地方戏曲专题资源库》《甘肃省图书馆周末名家讲坛专题资源库》等20多个特色资源数据库。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办证处 服务内容:办理普通、科研、临时、外文等各类借书证,办理核证、退证手续。
地点:阅览楼西一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处 服务内容:解答读者问询,辅导查询公共目录,承接信息咨询、课题检索和定题服务项目。
地点:阅览楼东一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电话:
检索厅 服务内容:提供公共信息查询和馆藏目录检索服务。
地点:阅览楼前厅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残疾人阅览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含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为视障读者提供书刊借阅、上网等各项服务。
地点:阅览楼东一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农民工之家 服务内容:为农民工提供图书阅览、上网服务,以及劳动保障、用工信息、法律维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地点:阅览楼东一层
开放时间:夏季:8:00—20:30(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冬季:8:30—18:00(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少儿图书馆/甘肃省流动儿童阅读中心 服务内容:提供适宜14岁以下少年儿童阅读的书刊,开展各类少儿读者活动。
地点:综合业务楼一楼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续借电话:
读者自学室 服务内容:提供自学服务,读者可自带资料、工具免证入室学习。
地点:阅览楼东一层
开放时间:夏季:8:00—20:30(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冬季:8:30—18:00(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文学、自科新书借阅处 服务内容:全开架提供文学、自科新书的内阅、外借服务。
地点:阅览楼东二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续借电话:
中文社科、自科图书外借处 服务内容:全开架提供除文学图书以外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类中文图书外借服务。
地点:阅览楼东二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续借电话:
文学图书外借处·外文图书外借处 服务内容:全开架提供文学类中文图书的外借服务,并提供外文图书的外借、中文闭架图书的内阅服务。
地点:阅览楼东三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续借电话:
中文现期报刊阅览室 服务内容:全开架提供2000余种当年中文期刊、报纸的内阅服务。
地点:阅览楼西一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中文过期报刊阅览室 服务内容:提供馆藏建国后中文过期报刊的内阅服务。
地点:阅览楼西一层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电话:
外文期刊阅览室 服务内容:提供外文期刊的内阅服务。
地点:阅览楼西一层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电话:
中文现期报刊库 服务内容:收藏当年中文期刊4000余种,当月中文现期报纸240种,提供半开架阅览服务。
地点:阅览楼西一层,中文过期报刊阅览室内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社科新书借阅处 服务内容:全开架提供社科新书的内阅、外借服务。
地点:阅览楼西三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咨询、续借电话:
电子阅览室 服务内容: 提供电子文献阅览、专题数据库检索、互联网信息浏览、计算机应用培训等服务,提供 CD 、 VCD 、 DVD 介质的音频、视频资料服务。
地点:阅览楼西二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文献检索室 服务内容:全开架陈列各类年鉴,提供各类数据库的检索查询服务。
地点:阅览楼西二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西北地方文献图书阅览室 服务内容:提供西北地方文献图书资料的阅览服务。
地点:阅览楼东三层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西北地方文献报刊阅览室 服务内容:提供西北地方文献(期刊、当年报纸)等资料阅览服务。
地点:阅览楼东四层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古籍·缩微文献阅览室 服务内容:提供馆藏普通古籍文献、缩微制品和西北地方文献(过期报纸)等资料阅览服务。
地点:阅览楼西三层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业务资料室 服务内容:收藏图书情报学书刊资料,为专业人员提供阅览和参考咨询服务。
地点:阅览楼东二层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五) 9:00—17:00(周六至周日)
会展中心 服务内容:举办公益讲座、展览,并提供会展策划等系列服务。
办证指南
一、申办条件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官证、护照等)均可办理,16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二、办证方式
首次办证免工本费,交纳借阅保证金100元,每证可借中文图书3册,借期 30天;期满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1、人工办理。
在开放时间,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办证处办理。
2、自助办理。
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可在馆内自助借还机及馆外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网点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视情况赔偿。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可以替他人代还文献,但不能代借。
四、挂失、补办与退证
1、读者证丢失,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证处挂失,补办新证,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新证收取10元工本费。
2、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退还保证金。
借阅指南
借阅规则
1、办理外借手续须凭本人读者证,不能代借,可以代还。
2、每证可借中文图书3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
3、图书资料即将到期,请尽快续借或来馆办理还书手续。超期每天每册收取0.1元资料费。
4、请爱护所借图书资料,不得撕页、污损、勾划、涂写、调换、剪裁、折叠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私自携出,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5、借阅时,发现图书资料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还书时出现新的污损按有关规定处理。
6、外借图书资料若不慎丢失,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赔偿金。读者亦可自购相同图书归还。
借阅流程
第一步:检索
登陆甘图网站,或在检索大厅登录检索机,点击“联合目录查询”,进入检索页面,您可以根据着者、题名、分类、主题、丛书名、期刊名等进行查询,找到所需文献的出版信息、馆藏地点和外借情况等。
第二步:了解馆藏地点
本馆主要文献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排架,不同大类的文献分别置于不同楼层的文献借阅区。
第三步:阅览
您可根据文献检索得到的排架信息到相应楼层及架位找到需要的文献,正确使用选书板在开放的阅览区域阅览。
第四步:外借
如果您需要外借图书,请在各借阅台办理外借手续。
第五步:续借
如果您外借的图书即将到期,但仍需要使用,请及时办理续借手续。您可以直接凭图书或读者证到馆内相应工作台办理续借手续;也可以打电话续借(咨询处:8273042;文学、自科新书借阅处:8273217;社科新书借阅处8272957;中文图书外借处:8273479;文学图书外借处:8273476;少儿图书馆:8273746)或登陆甘图网站,进入“文献续借”办理网上续借。每次借阅的图书只能续借1次,续期30天,续期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开始计算。
交通指南
公交线路:
乘坐16、109、116、130、138路请到宁卧庄宾馆站下车,再步行179米到达图书馆!
乘坐10、114、115、128路请到南河滩站下车,再步行218米到达图书馆!
乘坐20、112路请到家具市场站下车,再步行267米到达图书馆!
乘坐25、146路请到滩尖子站下车,再步行307米到达图书馆!
历史沿革
甘肃省图书馆创建于1916年,初名甘肃省公立图书馆(1932年更名甘肃省立图书馆,1942年更名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 1944年,国立西北图书馆(1947年更名国立兰州图书馆)创办,1949年10月两馆合并为兰州人民图书馆,后更名西北人民图书馆,从1953年起始称甘肃省图书馆。甘肃省图书馆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阅读和知识咨询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国家一级图书馆,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国九个地区性中心图书馆之一,也是西北地区的中心图书馆。
其他信息
所获殊荣
近年来,甘肃省图书馆获得诸多荣誉,多次被评为国家、省、市级文明图书馆,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等。2007年,获文化部颁发的“群星奖——公共图书馆服务奖”,2009年被中国图书馆学会授予“全民阅读基地”称号;2010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2011年,被省委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2012年,“工地图书流通站”项目获得文化部“农民工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称号,“志愿者行动——基层图书馆员培训活动”荣获文化部全国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优秀项目称号,被省委宣传部等部门授予“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2013年,再次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被甘肃省妇联授予“甘肃省三八红旗先进集体”,“残疾人阅读中心”被省文化厅评为效能风暴行动“创新服务窗口”;2014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授予 “全省助残先进单位”,被文化部授予“全国古籍保护先进单位”,被甘肃省信息协会授予“甘肃省信息化先进单位”;2015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被省妇联授予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被省文化厅授予省直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被省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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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干货|关于文献的那些事,搜狐,2017-09-28
- ↑ 《四库全书》的前世与今生,搜狐,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