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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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是乌兰察布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2]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
(十五)负责拟订地方性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十六)负责组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环境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工作,并负责上述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已批准的各项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十七)依法对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包括临时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管理。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档案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十九)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负责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治理、污染治理修复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十二)统一管理和协调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十三)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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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乌兰察布市简介 ,乌兰察布政府网
- ↑ 收藏 | 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最全解读 ,搜狐,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