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省委员会(简称共青团陕西省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地方机关,是全省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构,接受中共陕西省委、共青团中央的领导。
中国共产主义[1]青年团陕西省委员会由全省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省团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例外);团代会闭会期间,由团省委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负责领导全省团的工作,并向全委会报告工作。
现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段小龙
目录
历史沿革
1924年6月,我省第一个团支部在渭南赤水职业学校建立,之后全省各地基层团支部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大革命失败后,团中央决定撤销共青团陕甘区委及省内一些分散的直属团组织,并在1927年7月7日建立共青团陕西省委。1953年5月,召开陕西共青团第一次代表大会。1954年8月,团省委搬迁至西北团工委旧址开展工作,并使用至今。
(一)青年团陕西省工作委员会
1949年底,陕西全境解放。
1950年4月,中共陕西省委和团西北工委报团中央批准,成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陕西省工作委员会(简称青年团陕西省工委或团省工委)。办公地址设在西安市北广济街10号。省委派王治周、李连璧、杨德厚、张德立、牛其益等进行组建工作。6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由李连璧任团省工委副书记。8月,团西北工委报团中央同意,任命王治周为团省工委书记,王治周、李连璧、杨克、卢勤良、牛其益、张德立为团省工委常委。
1951年春,团省工委办公地址迁至西安市马厂子东县门5号。9月,由于王治周工作调动,省委决定由李连璧接任团省工委书记。为了充实团省工委领导班子,1952年12月,经团中央、团西北工委批准,省委任命张德立为团省工委副书记,同时增补杨德厚、王俊山、张廉为团省工委常委。
团省工委成立后,领导原属团陕北区委所辖的绥德、黄龙、榆林和延安团地委,以及新成立的渭南、咸阳、宝鸡、商洛分区团工委和团陕南区工委。团省工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生部等工作部门。
这一时期,青年团陕西省工委属于团中央派出机构,隶属于中共陕西省委和团西北工委双重领导。
(二)共青团(青年团)陕西省委员会
青年团陕西省委员会由全省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陕西省第一、二届委员会[2]曾设立书记处,由委员会所选举产生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第一届委员会先后称主要负责人为书记、副书记,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副书记;第二届委员会仍称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和副书记;第三届委员会以后均称为书记、副书记。在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要负责人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1957年5月,团的“三大”宣布,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各级团组织即随之改名为共青团。
机构职责
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承担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省上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任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和帮助省青联、省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和指导全省团员青年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科技、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活动。
机构设置
机构沿革
团省委根据共青团的工作任务和自身建设需要,设置其工作部门。团省委机关的部门设置,主要根据共青团工作的需要和业务分工,同时考虑与共青团中央各部门的对口。随着各个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方针任务以及工作侧重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增减。
1、机构设置的发展变化
1950年4月团省工委成立时,设秘书长,协助书记、副书记处理团的日常事务,联系上下左右及管理行政事务等。同时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学生部。1952年,随着全省政治、经济形势的稳定、恢复与发展,团的工作面不断扩大,机构相应有所增加,新设了青工部、军体部、少年部。
为加强农村青年工作,1954年6月,经团西北工委批准,成立了青农部,并将学生部和少年部合并为学校工作部(是年秋又重新成立了少年儿童部)。
1955年8月,团省委根据苏联共青团提高团的领导机关干部质量的作法,增设办公室,并将青农部合并于办公室,同时在办公室试行设立巡视员,配备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负责联系基层和地、县(市)团委,进行调查研究,在各部门内设秘书和指导员,协助部长独立进行工作。此项改革试行不到一年即停止。1955年秋,根据工作实际和压缩机构的要求,将学校工作部与少年儿童部再次合并为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将军体部并入宣传部。
1961年5月,根据陕西省国防工业管理的实际需要,经省委批准,团省委成立了国防工业办公室,与青工部合署办公,第四次团代会后合并于青工部。1964年12月,成立了统战部,负责青年统一战线工作,与省青联秘书处合署办公。为加强机关党的工作,从1965年起增设了由副处级干部担任的机关党总支。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省委被造反组织非法夺权,被迫停止工作。1973年,第五届委员会产生后,团省委工作机构除统战部尚未恢复,其余四部(组织、宣传、青工、学少)、一室(办公室)均已恢复工作。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团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团省委的工作机构也相应增加。1979年春,经省委批准,恢复成立团省委统战部和青农部,统战部与青联秘书处合署办公。1984年设立了研究室。1989年12月,经省委同意,团省委机关第一次党代会召开,选举成立了机关党委。届时团省委机关下设的职能部门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研究室、机关党委。
2、职能部门
秘书长:1950年4月至1956年4月设立,协助书记、副书记处理团的日常业务,联系上下左右及管理行政事务等,牛其益、张廉、延焕梧先后任秘书长。
办公室:1955年8月,团省委根据苏联共青团提高团的领导机关干部质量的做法,增设了办公室,并在办公室试行设立巡视员,配备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负责联系地县市团委和对基层的调查研究工作。
1956年11月此项试行结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办公室被迫停止工作,1973年7月恢复。办公室是团省委的一个综合部门,主要承担团省委机关文秘、信访、档案、保密保卫、后勤财务和接待等日常政务工作。主要职责:综合全省团的工作情况,负责团省委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对团省委党组、常委会、书记办公会部署的工作检查落实;负责整个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协调、监督;负责团务信息的整理、传递、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行政业务工作。历任主任:卜克义、王一平、赵毓明、艾建国、赵洪涛、郭文儒、姚毅、刘明华、王一栋、王勇;副主任:赵毓明、马宗武、高英杰、王爱民、朱玉田、赵熙、范雪梅、李志龙、李鸿禄、陈四长、田晓光、王源湘、刘保平、罗兴全、傅西伟。巡视员:刘文科、姚世平、杨蔚林
组织部:1950年4月设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迫停止工作,1973年7月恢复。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团员队伍建设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协助管理在陕的团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全国青联、学联、少工委的成员;协助党组织管理地、市一级团组织的领导干部;办理地、市一级团组织领导班子的审批手续;负责团省委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考核;考察管理团省委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历任部长为:张德立、孔芳修、王仲玉、曹廷甫、卜克义、王一平、姬超(代)、齐登赢(代)、刘怀章、朱志力、郝玉琦(兼)、王源湘、田晓光、刘碧芳;副部长:孔芳修、王仲玉、卜克义、牟玲生、程维岳、张旭、王文林、王邦厚、朱志力、张国安、王一栋、曹先觉。
宣传部:1950年4月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迫解散,1973年7月恢复。主要承担组织指导全省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全省团组织的文化活动;培养、树立、宣传全省各条战绩的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协助指导并组织编写青少年教育的政治理论教材和文艺作品;指导全省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历任部长:李连璧、王俊山、杨德厚(兼)、延焕梧、惠庶昌、艾克哲、何金铭、刘义杰(代)、马书元、胡书群、苏华;副部长:汤少萍、陈克刚、艾克哲、刘义杰、杨蔚林、霍海昌、卢盈仓、陈致、胡书群、黄建军、苏华、魏高良、韩冰。
青工部:1952年设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迫撤销,1973年7月恢复。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和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工作,组织青年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推广、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娱乐等活动。历任部长:刘力彬、高永中、曹廷甫、王一平、赵洪涛、岳松华、郝玉琦、魏明洲;副部长:王一平、齐登瀛、赵洪涛、吴广元、张和春、刘明华、魏明洲、李西茂。
青农部:1954年6月设立,1955年8月合并于新成立的办公室,1979年春恢复设立。其职责是:指导全省农村团员青年学文化、学科技,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围绕农业生产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组织和指导农村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实施国家星火计划,提高农村科技应用水平,发展农村经济;组织青年开展植树造林,建设黄河防护林带、长江防护林带工程;指导农村团的基层建设;负责全省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的日常工作。历任部长:刘万兴、李润干、王勇;副部长:姬超、佀承军、李润干、张冬。
学校部:1950年4月设立,时称学生部。1953年改称学校工作部,1956年秋撤销。1985年春重新设立。学校部与省学联秘书处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省大专院校共青团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工作,指导全省中学、中专学校的共青团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学好文化专业知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促进他们全面成才的活动;作为省学联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学联的日常事务工作。历任部长:杨德厚、王天元、薛保勤;副部长:庄永杰、郭宪曾、薛保勤。
少年部:1952年设立,1954年6月合并于学校与少年工作部。1954年秋又重新成立并改称少年儿童部。1956年秋撤销。1985年春重新设立。少年部与省少工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少先队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办理与全省少年儿童工作相关的事宜;抓好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省少工委的办公室,负责处理省少工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历任部长:杨德厚(兼)、王明朗、张桂荣;副部长:呼燕。
学校与少先队工作部:1954年6月设立,秋季撤销。1956年秋再次设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迫撤销,1973年7月恢复,1985年春撤销。历任部长:王天元、张昭明、王景民;副部长:吴志汉、刘正阳、张昭明、李宏义、袁敦杰、王景民、王鹏、姚毅、庄永杰、张桂荣。
军事体育部:1952年设立,1955年秋并入宣传部。主要职责是,配合市体委发动和组织团员青年投入军事体育活动。历任部长:王伟章、王明朗(兼)、马平;副部长:王明朗。
研究室:1985年1月设立。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省团的工作和青少年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团省委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等有关文稿,编辑团省委机关内部刊物《陕西青年工作月刊》。历任主任:田晓光、刘明华、王一栋;副主任:李西茂、周跃生。
统战部:1964年12月设立,与省青联秘书处合署办公。“文革”开始后被迫撤销,1979年春恢复。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做好全省各族各界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的团结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全省青少年外事工作,接待国外、境外青少年访问者,组织开展同国外、境外青少年组织的交流活动。作为省青联秘书处,负责处理省青联的日常事务工作,编辑《陕西青联》。历任部长:雷智(代)、穆西彦、张国安、于德新;副部长:于德新、王旨华、马尔文。
内设机构
团省委机关内设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部、宣传部、统战部、青年发展部、学校部、少年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青年社会事业部等9个部(室),设立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有省团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省希望工程公益志愿指导中心、省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省青少年活动交流与服务中心、当代青年杂志社、少年月刊杂志社等6个事业单位,现有机关干部55名,事业单位人员210名。
直属单位
团省委机关内设立省团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省希望工程公益志愿指导中心、省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省青少年活动交流与服务中心、当代青年杂志社、少年月刊杂志社等6个直属单位。
下设机构
陕西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
陕西省青年科技工作者联合会
陕西省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
陕西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
西安市基督教青年会
中国留日陕西同学会
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西安市青年联合会
咸阳市青年联合会
汉中市青年联合会
铜川市青年联合会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简称省青联)是以共青团为核心力量的陕西省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成立时名称为“陕西省民主青年联合会”,1959年改名为“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它的宗旨是服务青年、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它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努力学习,健康成长,奋发成才,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积极发展同台湾地区、港澳地区青年及世界各国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促进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作贡献。
(一)省青联历届委员会
1、省青联的成立和第一届委员会。1956年9月14日,青年团陕西省委以总字118号宣字20号文件《关于成立省民主青年联合会的意见》报请中共陕西省委并青年团中央委员会批准,成立陕西省民主青年联合会。
1956年12月15日,陕西省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在西安市召开。145名代表正式选举出45名委员、21名常委组成陕西省民主青年联合会。刘健当选为省青联主席,惠庶昌、马良骥、田景福、宋占元、赵福仲当选为副主席。常委会下设秘书处,艾克哲任秘书长。省青联第一届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切实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密切与各方面青年群众的联系,切实反映青年的要求和愿望,真正使青联成为青年群众的代言人,运用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方式,更进一步地团结各方面的青年,特别是团结少数民族青年、宗教界青年、工商界青年、社会青年和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等,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全省人民一道,共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2、省青联第二届委员会。1959年9月10日,陕西省青年第二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184名代表选举出95名委员、29名常委组成陕西省青年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惠庶昌当选为主席,延焕梧、马良骥、田景福、赵福仲、王天元、黄彦儒当选为副主席,李佑国任秘书长。
根据全国青联章程精神,修改了省青联章程,将“陕西省民主青年联合会”改名为“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并将每三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制改为每年举行一次委员会制。每届委员任期四年,再由各方面协商推选下一届委员。
3、省青联第三届委员会。1963年3月11日,陕西省青年联合会三届一次委员会议在西安召开,116名委员出席。选举延焕梧为省青联主席,王天元、马良骥、田景福、赵福仲、黄彦儒、高宗才为副主席,常委32人,雷智任秘书长。1965年2月,曹廷甫任省青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人选未变动。
4、省青联第四届委员会。1965年7月30日,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四届一次委员会议在西安举行,200名委员出席,选举曹廷甫任四届委员会主席,王天元、王一平、王保民、汪应洛、马良骥、赵福仲、雷智、郭振环、吴修斌(女)、王越、王淑德(女)为副主席,常委41人,雷智兼任秘书长。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省青联受到冲击,1967年1月停止活动。
1979年4月,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青联召开四届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了全国青联会议精神,决定恢复省青联工作,召开五届委员会议,增设省青联驻渭南、汉中办事处。增选韩志刚为省青联委员、常委、副主席,穆西彦任秘书长。主席、副主席成员均同前。
5、省青联第五届委员会。1979年8月18日,省青联举行五届一次委员会议,300名委员出席,选举出常委47人,韩志刚任主席,王兆亭、岳松华、刘玉生、周天孝、马良骥、吴修斌(女)、赵春晨、毛锡芝(女)、刘茹惠(女)、马荣莉(女)、冯健雪(女)任副主席,穆西彦任秘书长。
1981年元月,省青联召开五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选举赵含璘为省青联主席。同年10月召开五届二次委员会议,增选王文清任省青联副主席。1983年3月召开五届八次常委扩大会议,选举岳松华任省青联主席,增选栗建国为副主席。1985年3月,召开五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选举李炳武任省青联主席,增选姚毅为副主席,张国安任秘书长。
6、省青联第六届委员会。1986年4月,省青联召开第六届一次委员会议,选举出常委50人,蒲长城任省青联主席,姚毅、熊力、郝玉奇、马良骥、冯健雪(女)、吴雪薇(女)、黄粉实(女)、陈淑云(女)、柏青梅(女)、夏文干、管楚杕、高峡任副主席,张国安任秘书长。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一)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
1950年7月,中华全国学生第15届代表大会和西北学生代表大会分别召开,要求各省市建立各级学生联合会。根据这个精神,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筹备委员会随即成立。黄体颖任筹委会主任,曹步雄为副主任。1951年8月26日,陕西省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各市、县学生代表208人出席。选举成立了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简称省学联)。大会通过了《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各中等学校学生会章程》等,选举25名委员组成省学联执行委员会,9名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黄体颖任省学联主席,曹步雄任副主席。
1955年11月,团陕西省委根据全国学联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会章的规定,撤销了陕西省学生联合会,各大专院校学生会直接隶属全国学联领导,各中等学校学生会由本校党、政、团组织指导工作。
(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
1965年1月,全国学联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决定恢复中等学校学生会参加学联组织。于是,陕西省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1965年7月30日在西安召开,决定恢复省学联,选举产生了省学联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刘爱梅,副主席孙茂贵、李万堂、徐紫祥、苏夏荣(女)、毛改莲(女)。秘书长张昭明。从这一届开始,省学联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日常事务,与团省委学校部合署办公。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学联被迫停止活动。
(三)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陕西的大部分高校和中等学校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各校学生会逐步建立起来。1979年8月16日,省学联在西安召开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从这一届开始,省学联实行团体会员制,推选出15个单位组成了第三届委员会,推选9个单位组成省学联主席团。主席由西北大学学生会代表王建军(王鹏)担任,副主席由西北农学院、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冶金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医学院学代会代表担任。秘书长张昭明。
(四)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
1984年7月25日,省学联在西安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32个委员单位组成省学联第四届委员会,11个委员单位组成主席团。主席单位是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会代表张浩然。副主席单位是商县中学、西安市二十中学、西北轻工业学院、汉中卫生学校、延安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农学院、凤翔师范学院、渭南师范、西安医学院学生会。秘书长庄永杰(任职时间:1984年7月至1986年3月)、薛保勤(任职时间:1986年6月至1989年3月)。
(五)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
1989年3月24日,陕西省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行,大会通过了《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选举66个委员单位组成省学联第五届委员会,16个主席团单位。主席单位是西北工业大学学生会代表吴文辉。副主席单位是:汉中师范学院、西北大学、西北农业大学、西北纺织工业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地质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冶金建筑学院、陕西中医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延安财经学校、铜川师范学校、西安高级中学、咸阳渭城区第二职校学生会。秘书长薛保勤。
少先队陕西省工作委员会
(一)陕西少先队组织的建立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党创建并委托共青团领导的全国少年儿童组织。建国后成立时叫中国少年儿童队,后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1949年10月,团中央《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发布以后,全省各级团工委立即在新解放区开展建队的试点工作。1950年11月,团陕西省工委发出《对建队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建队的方针是:“新解放区(关中、陕南、商洛、榆林)应在团的工作有了基础的地方,以条件好的高小学校作为重点建队。
陕北老区高小和普小已普遍建立了少年儿童队,应逐步转向农村和市镇街道建队”;建队的目的是:“为了团结教育少年儿童一代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培养他们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好思想、好作风”;入队的条件是:“9至15岁的儿童,只要在学校努力学习功课,遵守纪律,承认队章,并且自动要求入队,经过大队部或中队部批准,即可成为队员,不能强调政治、思想、成份,也不要候补期和介绍人”。
(二)团省委内设的陕西省少先队领导机构。
1950年4月,青年团陕西省工委成立,1950年秋,增设少年儿童部。1954年春,少年儿童部并入学校工作部,设少年儿童科。1954年夏,又单独设立少年儿童部。1955年秋,与学校工作部合并为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直到1967年1月。与此同时,西安、榆林、延安、宝鸡、咸阳、渭南、商洛、汉中、安康团地(市)委及所属各县(区)团委也都先后设立了少年儿童工作部门,专管少年儿童工作。据统计,到1964年初,全省入队儿童人数由1950年的99069名发展到1337477名,占全省初中、小学学生人数的47.3%,占全省少年儿童总数399万人的30%。辅导员人数也达到两万多名。
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冲击下,团省委领导班子被造反派组织非法夺权,组织完全瘫痪,全省上下由红小兵代替了少先队。1973年4月,共青团陕西省第五届委员会恢复了学校和少年工作部。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以后,团省委领导班子对少先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团省委机关工作部门也有所增减,学校和少年工作部继续保留,专门负责全省少先队工作。1978年暑期,全省团组织将各小学的红小兵组织取消,并恢复了少先队组织,红小兵全部转为少先队员,红小兵辅导员转为少先队辅导员。
少先队陕西省工作委员会。1985年5月,团省委根据团中央关于成立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召开陕西省少先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3名委员组成的中国少年儿锋队陕西省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少工委),马占国、姚毅、田忠林先后任主任,屈应超、张桂荣、商维任副主任。后来全省各地(市)、县团委也先后成立了少工委。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共产主义 ,搜狐,2022-03-06
- ↑ 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道客巴巴,201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