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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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簡稱臺中市警局第一分局)為臺中政府警察局所屬的分局之一,負責管轄西區、中區。第一分局建築建於1934年,2004年被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
目录
歷史
- 1897年(明治30年)台灣總督乃木希典根據六三法自行頒布三段警備法(台灣特別法)以三段警備制來整治台灣治安,隔年2月廢除。6月台中縣依台灣總督府府令第23號分設南投、台中、葫蘆墩、犁頭店、牛罵頭、大肚、彰化、和美線、鹿港、二林、北斗、社頭、員林、埔里社等警察署。
- 1920年(大正9年)9月1日台灣地方制度改為「五州二廳」;台中州設知事官房、內務部、警務部,轄下郡役所設警察課,台中市役所設警察署與分署,台中警察署成立(府令51號),設有司法、行政、衛生、戶口等四係;轄下設有第一監視區(初音町、寶町、新富町三間警察官吏派出所)、第二監視區(橘町、櫻町、樹子腳等三間警察官吏派出所)。
- 1934年(昭和9年),由台中州土木課營繕係設計、監工的台中警察署廳舍落成。
-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日本台灣總督府管轄地區。12月1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省轄市警察局組織暫行規程》成立「臺中市警察局」,市警局最初成立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四分局;第一分局初設分局長、副分局長、勤務中心、警備班、一組、二組、三組、四組,下轄成功路派出所(今大誠分駐所)、中山路派出所(今繼中派出所)、中正路派出所(後為平等派出所裁撤)、模範村派出所(今民權派出所)、民生路派出所(今西區派出所)。最初市警局與第一分局共用建築,隨後第一分局遷至成功路派出所(與中區區公所合署)。
- 1992年6月15日,臺中市警察局遷至文心路與臺灣省政府警政廳合署辦公。7月27日,第一分局遷回原處。
- 2004年2月20日,第一分局建築(臺中警察署廳舍)被台中市文化局登錄為台灣歷史建築。
- 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層級由「市下轄分局」提升為「直轄市下轄分局」。依舊名為第一分局。
組織
- 分局長
- 副分局長
行政單位
- 行政組
- 督察組
- 戶口組
- 保防組
- 民防組
- 交通組
- 秘書室
- 會計室
- 人事室
所屬組織
- 勤務指揮中心
- 偵查隊
- 警備隊
派出(分駐)所
- 中區
- 大誠分駐所
- 繼中派出所
- 西區
- 西區派出所
- 民權派出所
- 公益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