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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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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簡稱臺中市文化局)是中華民國臺中市政府所屬的一級行政機關,專責推動臺中市各項藝術文化活動,每年舉辦大墩美展,也是臺中市文化資產保護的管理行政機關。
歷史
- 1976年10月25日,企業家何永創辦的文英基金會所捐建的「臺中市立文化中心」完工,是臺灣第一個文化活動機構。
- 1980年8月,臺中市立文化中心英才路館舍開工。
- 1983年11月12日,英才路館舍完工並正式啟用,雙十路館舍改為分館「文英館」。
- 1987年4月4日,位於北屯區興安路北屯兒童公園內的「兒童館」完工。
- 1989年4月1日,位於北區學士路的中正公園裡「中山堂」完工,觀眾席計有1,658席。
- 2000年1月12日,臺中市立文化中心改制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惟英才路館舍仍繼續使用文化中心舊稱。
- 2002年7月1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將文英館登錄為臺中市歷史建築。7月12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由府內一級單位改為所屬一級機關(府外局),更名為「臺中市文化局」。
- 2006年8月4日,位於南屯區的「文心森林公園暨圓滿戶外劇場」完工啟用。
- 2008年1月28日,位於西屯區的「台中大都會歌劇院」開工。
- 2010年2月4日,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今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成立「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籌備處」。12月25日,因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臺中縣文化局與臺中市文化局合併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並搬遷至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八樓,葉樹姍擔任首任局長。文化局下轄臺中市立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立葫蘆墩文化中心、臺中市立港區藝術中心、 臺中市立屯區藝文中心與臺中市文化資產處等臺中市政府二級機關。
- 2013年1月1日,大墩文化中心、葫蘆墩文化中心、港區藝術中心、屯區藝文中心,由臺中市政府二級機關改為文化局內部單位。
- 2014年2月7日,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改組為「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2015年8月4日,成立「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籌備處」。
- 2016年3月1日,合併各區圖書館[1]與大墩文化中心圖書館、葫蘆墩文化中心圖書館,成立「臺中市立圖書館」,下設8個課室及43個分館。[2]3月16日,成立「臺中市立美術館籌備處」。7月,原臺中兒童藝術館改造成立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成為臺中市第一個市有博物館。8月25日,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全館完工後,正式捐贈給中華民國文化部,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管理並更名為臺中國家歌劇院。
- 2021年1月15日,在大里區的歷史建築臺中支局葉煙草再乾燥場建築群成立臺灣第二所文資銀行—「臺中市文化資產資材管理中心」。[3]
組織架構
行政單位
臺中市文化局置局長、副局長二名、主任秘書各一名,專門委員二名。
並設以下行政單位:
- 文化資源科
- 文化研究科(含臺中文學館)
- 表演藝術科(含中山堂、圓滿戶外劇場)
- 視覺藝術科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 大墩文化中心:位於西區,負責管理文英館部分區域與中山堂。縣市合併升格前,原為臺中市文化局局址所在地。
- 葫蘆墩文化中心:位於豐原區。館舍於縣市合併升格前,為臺中縣立文化中心。
- 港區藝術中心:位於清水區。縣市合併升格前,原為臺中縣文化局局址所在地。
- 屯區藝文中心:位於太平區。縣市合併升格前,為臺中縣立屯區藝文中心。
- 纖維工藝展演中心:位於大里區,原為兒童藝術館。
- 文化資產資材管理中心:位於大里區臺中支局葉煙草再乾燥場建築群內。
二級機關
任務編組
- 臺中市立美術館籌備處:籌備處設於文化局,基地位於水湳經貿園區。
附屬組織
各委員會均為10位委員(機關代表4位、專家6位),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與遺址審委會由文化局長擔任主任委員,地政局、建設局與都發局副局長擔任常設委員;古物、民俗及有關文物以及傳統藝術審委會由文化局長擔任主任委員,文化局、民政局與教育局副局長擔任常設委員[4]。
- 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
- 臺中市遺址審議委員會
- 臺中市古物審議委員會
- 臺中市民俗及有關文物審議委員會
- 臺中市傳統藝術審議委員會
文化類基金會
- 財團法人臺中市文化建設基金會
- 財團法人臺中市文化基金會
- 財團法人臺中市臺灣藝術文化基金會
- 財團法人臺中市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
- 財團法人臺中市阿罩霧文化基金會
- 財團法人裕珍馨文化基金會
參考文獻
- ↑ 和平區圖書館仍由和平區公所管理編制
- ↑ 臺中市立圖書館-本館簡介-簡 介. [2017-08-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07).
- ↑ 台中支局葉煙草再乾燥場 化身中部「文化資材銀行」,聯合報,2021-1-15
- ↑ 臺中市第一屆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