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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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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Hubei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成立于1958年12月,是全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的参加单位。

1958年12月,在中华全国自然科学[1]专门联合会武汉分会与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的基础上成立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据2018年4月湖北省科协官网显示,湖北省科协设有9个机关部门、6个直属单位;共有116个全省学会、17个市州科协。

发展历史

1958年12月,根据中国科协“一大”的决议和中共湖北省委的决定,在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联合会武汉分会与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的基础上成立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12月15日正式召开湖北省科协第一次代表大会。

1984年1月,召开湖北省科协第二次代表大会。

1987年4月,召开湖北省科协第三次代表大会。

1989年5月,湖北省科学技术馆老馆开始建设,1992年底正式开馆。

1992年4月,召开湖北省科协第四次代表大会。

1997年5月,召开湖北省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

2002年9月16-18日,湖北省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在武昌召开。

2007年4月,湖北省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在武昌洪山礼堂举行,全省各地各界805名科技工作者代表参加。

2012年4月18-20日,湖北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在武汉市举行,900多名代表参加。

2013年,湖北省科学技术馆新馆立项,将于2019年底具备开馆条件。

2014年3月,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湖北(东湖高新区)工作基地授牌仪式在武汉东湖开发区未来科技城举行。

2017年8月,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在武汉市举行。

组织体系

代表大会

领导机构

全省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省委员会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机构。

全省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审议和批准全省委员会工作报告;三、制定和修改《实施细则》;四、选举产生全省委员会[2];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省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全省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三、审议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授予荣誉职务;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常设机构

全省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省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一、组织并监督本细则的实施;二、决定举行并召集全省委员会会议;三、执行全省代表大会、全省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四、根据需要,聘请成就卓着的科学家为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顾问;五、批准会员的接纳、退出或处罚;六、审议、批准全省委员会委员的变更、增补或撤销,决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省委员会副主席的调整,并提交全省委员会会议批准,决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及其领导成员和组成人员;七、领导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机构成员

部门设置

据2018年4月湖北省科协官网显示,湖北省科协设有9个机关部门、6个直属单位。

机关部门: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学会部、普及部、国际部、调研宣传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直属单位:湖北省科技馆、学会信息服务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院士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会员组成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学会和高等学校科协、大型企业科协等基层组织,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成为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据2018年4月湖北省科协官网显示,湖北省科协共有116个全省学会、17个市州科协。

业务范围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五条,对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任务作了说明:

第六条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七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第八条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第九条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十条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一条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全省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省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有湖北特色的科技创新智库。

第十二条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第十三条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先进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第十四条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科技人才来鄂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兴办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建设成就

学术活动

湖北省科协开展了产学研项目征集、学会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科技创新源泉工程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科技思想库课题等项目。

学术期刊

《科协论坛(下半月)》(停刊)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湖北省科协主办的国家级科技类学术期刊,是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中国数字化期刊群(万方数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荣誉表彰

2006年、2008年、2014年,获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单位”。

2011年度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奖、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奖。

视频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相关视频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江陵《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闫大鹏

参考文献

  1. 自然科学发展概述 ,搜狐,2020-05-26
  2. 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道客巴巴,201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