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杰
陈荣杰(1943年),台湾台南人,律师、学者、外交官、政治人物,曾担任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董事长、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顾问、外交部司长、参事、中华民国驻美国副代表、侨务委员会[1] 副委员长、驻俄罗斯代表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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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与见解
曾参与督导九二香港会谈的陈荣杰表示,海协会1992年11月16日致海基会的信函确认:“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在协商文书查证的过程,双方对“一个中国内涵认知不同”,于是彼此同意以“囗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述”。“身为国家的领导人,马英九总统既然知道所谓的“九二共识”与“一中各表”有所差距,而且“一中各表”与“一个中国”也有差距,何能便宜行事,刻意予以模糊?”“经过加工包装的九二共识是非常不妥的表述方式。扭曲真相,误导大众,落入陷阱而不自知。”
“台湾最近几年民调显示,台湾人民的国家认同产生显著的消长,主张统一者日少,在几种选项之中显已成为绝对的少数。此时此境,马政府的躁进,不但缺乏法律基础,而且没有社会基础。”“国家认同是全体人民对于国家集体记忆的一条滔滔洪流;其垂直层面含有历史文化语文的轨迹,就横向而言,则有其政治力、社会力的脚印。人民对于所面临的尊严、生存与发展问题记忆特别深...这种洪流,没有任何个体力量可以改道,即使是国家自身,也无法形塑量身打造特定的国家认同。”“苏联时代,史达林开始凭借强大的国力,采用严密的意识形态网路,全面的组织系统,独裁的植入方式,试图形塑‘苏联的国家认同’。经过七十年,结果失败了。”“国家认同是基本人权不可分割的部分,统独问题是人民国家认同的总体表现,绝非一撮所谓精英份子的特权。马英九当然有自己的国家认同,但是当他以国家领导人的身分讲话时,他不能把个人的国家认同当作是全体国人的国家认同,投票时,他也只有一票而已。”
针对台湾与中国间的政治谈判,陈荣杰说:在中国没有正式承认台湾(或中华民国)的国际法律地位之前,双方实在没有进行任何政治谈判的法律基础。台湾不可能以“海基会”的名义与“海协会”签署任何政治协议;两个人民团体形态的白手套,何能处理主权与治权的问题?台湾更不可能以“中华台北”、“中国台湾”名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政治协议。他认为“1951年,西藏在炮火下,签署《和平解放西藏协议》,其后,中共动辄镇压,所谓和平协议不如废纸一张。国共打打谈谈,和谈只是另场战争的开始。”“不管内涵如何,在没有纳入国际安全体系的情况下,势将牵动台湾周边的战略态势;军售与盟友,也将失去正当性。其结果将是:‘和平没一撇,安全路先断。’”
陈荣杰也认为,历史显示各国爆发革命总是脱离不了自由民主均富问题,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是革命的温床。”他曾多次向前苏联总统戈巴契夫当面请教历史的巨人如苏联,何以解体?所获答复可归纳为“体制问题,战场太大、战线太长;武力竞赛,终于力有未逮。”“中国也有诸多类似问题,尤有甚之。内部腐朽、对外逞强,目前所见仅是冰山一角,台湾没有本钱与中国共同承担潜在风险,例如联手处理钓鱼台列屿即是其中之一。马英九身为国家领导人,务须引领台湾,依据海图,航行安全水域,不要成为铁达尼号。若即若离,选择性交流,循序以进,始为上策。”
陈荣杰也认为,谢长廷主张的宪法各表“尚未见完整论述,但根据片段之资讯归纳,似乎隐含三项元素:宪法共识、宪法一中、宪法各表”,认为宪法各表是“文字游戏,似难解决两岸歧见”,认为宪法各表“必然又是重复‘一中各表’的恶性纠缠”,并抨击谢长廷要求批评宪法各表者提出替代方案的言论是“傲慢面对国家定位议题”。但《新台湾新闻周刊》发行人詹锡奎(老包)讽刺陈荣杰:“谢的宪法共识、宪法各表,不仅提出完整论述,还出了书!这一本书就叫做《未来,不一样的台湾》,谢带了六十本去对岸,逢人就送,怎么会‘未见完整论述’呢?而未见完整论述,阁下又为什么能够据以批判呢?”陈荣杰无回应。
学经历
陈荣杰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与日后当选并连任副总统共八年的吕秀莲是同班同学。后获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博士。1971年进入外交部,是外交领事人员第三期的学员,曾任驻沙乌地阿拉伯大使馆秘书,后担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再派驻南非大使馆政治参事。1990年底因大学同学陈长文邀约而参加筹组海基会、担任副秘书长与发言人,1992年2月接任秘书长。1993年初卸任后,受台南一中高中同学吴丰山(自立报系董事长)之邀于1993年5月14日担任本土意识浓厚的自立报系社长,1997年回任外交部。
陈荣杰于2002年出使俄罗斯时是第一位出生于台湾的驻俄国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