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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郵電學院圖書館

重慶郵電學院圖書館始建於1950年。現有館舍20873平方米(含新建的數字圖書館12219平方米)。2002年重慶郵電大學圖書館自動化建設工作被重慶市教委評為優秀館。

目錄

圖書館簡介

重慶郵電大學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1227300冊(其中中藥研究院藏書103612冊,重慶社會科學院藏書57050冊),另有電子圖書1006000冊/種。在通信與信息系統、計算機與自動化、ITU(電聯)標準、IEEE方面資源比較齊全。閱覽座位1200餘個,周開放時間多於90小時,考試複習期間為105小時。圖書館現有正式職工45人,其中正高職稱4人,副高職稱[1]8人,中級15人,研究生以上學歷9人。設有采編、流通、閱覽、技術、參考諮詢等五個業務部室。早在1995年我館就實現了計算機網絡集成化管理,建成了館藏書目數據庫和期刊管理數據庫,由於利用了現代化技術,給圖書館帶來了科學化管理,1996年我館全面實行了開架借閱,這不僅大大方便了讀者,同時也提高了資源的利用率。在2002年我館自動化建設工作被市教委評為優秀館。

規章制度

重慶郵電大學圖書館借閱證管理辦法

為加強對圖書借閱的管理,維持正常的借閱秩序,方便讀者辦證,特公布此管理辦法。

一、借閱證的辦理對象

1.重慶郵電大學事業編制及人事代理編制的教職工和學校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任務」招收的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到圖書館辦理借閱證,借閱圖書。

2.校內企業編制、函授生、自考生等辦理借閱證後,需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圖書借閱開通手續,同時交納一定的押金和服務費,方可借閱圖書。

3.學校按國家任務和校際交流計劃招收的訪問學者、進修教師和外聘專家,可憑重慶郵電大學頒發的有效證件,申請辦理借閱證。

4.各院系舉辦的各種研修班、學位班學員,自行招收的外籍學生或外聘專家,以及校外協作人員,憑重慶郵電大學協作單位介紹信並由重慶郵電大學正式事業編制人員擔保可申請辦理借閱證。

5.已取得重慶郵電大學成教學籍的學生,可憑成人教育學院學生證和名冊,申請辦理借閱證。

6.校外臨時來館查閱資料人員,可辦理臨時借閱證(按規定付費)。臨時借閱證只限當天使用,當天下午五時前需交回。

7.申請辦理借閱證的有關押金和服務費收取辦法請諮詢圖書館[2]辦公室。

二、借閱證的辦理、掛失及補辦

1.新辦借閱證

⑴凡本校教職工都可憑人事部門通知單或工作證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借閱證。辦理借閱證須提交本人紙質照片(2.4cm×3cm)和數碼照片的電子文檔各一份,並註明姓名、單位等信息。

⑵新生入學後借閱證辦理。由各二級學院辦公室將各班新生名單信息,以及本人紙質照片(2.4cm×3cm)和數碼照片電子文檔各一份提交到圖書館辦公室,請注意各班新生照片及其信息的一致性。

2.掛失及補辦借閱證

⑴讀者不慎將借閱證丟失,應及時到圖書館各借閱處掛失,否則被他人使用產生的後果概由本人負責。

⑵借閱證在掛失一周後方能補辦,辦理時須交本人數碼照片一張,並交納有關費用。

⑶補辦時間: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1:30,下午

⑷補辦地點:圖書館主館二樓辦公區流通部辦公室

三、借閱證的使用

1.有效的借閱證是讀者進入圖書館以及在館內借閱文獻,進行學習活動的憑證,讀者進入圖書館時應隨身攜帶,按規定使用,並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檢查。

2.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委託他人代借圖書,須出具委託書。借用或冒用他人借書證,一經發現即扣留該證,並區別不同情況處以罰款。

3.借閱證只可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失效。

4.各類讀者利用圖書館的借閱權限見圖書館主頁中「本館概況」欄目下借閱規則

四、驗證及離校

1.讀者離開學校前(包括畢業離校、工作調動、休學、退學、離職、進修結業等)須將所借圖書全部歸還,併到圖書館流通部辦公室辦理借閱證註銷手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2.持證讀者逝世後,人事部門在發放撫恤金之前,應由其家屬到圖書館辦理還書退證手續。

3.讀者離校時如不按規定到圖書館辦理還書退證手續,由主管單位或擔保人負責追回圖書或承擔賠償。

重慶郵電大學圖書館書刊資料借閱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我校教學科研的發展需要,便於圖書、期刊資料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借閱冊數

1.我校教職工中助教或相當於助教及其以上技術職務的教師科研人員,共限借21冊,其中,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圖書15冊,文學書籍1冊,外文影印版書籍4冊,外文原版書籍1冊。

2.研究生限借15冊,其中,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圖書11冊,文學書籍1冊,外文影印版書籍2冊,外文原版書籍1冊。修學分制的本專科生(含強化班)共限借10冊(含文學書籍、外文影印版書籍各一冊)外文原版書籍不外借。

3.短期培訓人員,有主辦單位與圖書館商定借閱辦法,未商定前不得辦理借閱手續。

4.教師研究生閱覽室、科技圖書閱覽室、社科閱覽室、參考文獻閱覽室所藏圖書或資料只供閱覽,科技期刊、報刊閱覽室的現刊、過刊只供現場借閱,如讀者需要可以提供複印,一律不外借。

5.文藝過刊教師、學生共限借2冊。

二.借閱期限

7.申請辦理借閱證的有關押金和服務費收取辦法請諮詢圖書館辦公室。

為了加快流通,提高圖書的利用率,杜絕圖書資料長期積壓在少數人手裡,因此必需限定借期。

1.修學分制的本科生借期二個月,可續借一次,續期一個月,當天還的書不能當天借。

2.教師、研究生借期為三個月,可續借一次,續期一個月(其中外文原版書籍借期為一個月,不續借),當天還的書不能當天借。

3.文藝過刊教師、學生借期15天。

三.借閱超期罰款辦法

1.在圖書館借閱的圖書資料一律在限定借期內歸還。從逾期之日起每冊每天罰款1角。

2.因公出差或因病住院未能按期歸還者,經有關部門證明可以扣除出差、住院的時間

3.已借出的圖書資料雖未到歸還日期,如另有讀者特殊急需借閱或教學科研急需查閱,圖書館有權通知收回。自通知之日起一周內不歸還者,按超期借閱處理。

四.丟失、損壞和偷竊圖書資料的處理辦法

三、借閱證的使用

由於書刊資料購進的時間、價格、冊數和參考價值不同,新舊程度、利用率也不同,因此對丟失、損壞和偷竊圖書資料的處理辦法也不同。

1.丟失書刊資料的處理辦法

丟失一般性的圖書資料,按原價3-5倍賠款

⑴丟失館藏數量在3冊以內的主要教學、科研參考圖書資料按原價4-7倍賠款。

⑵丟失書刊者。如購買同一新書刊賠款,只收手續費和加工資料費2元。

⑶丟失外國原版書刊資料的按外幣折合人民幣後的書價的2-3倍賠款。

⑷丟失多卷 集書刊資料中之一卷者,按丟失的單卷價5-8倍或全價的2-3倍賠款。

2.對有意損壞、撕頁、勾畫和偷竊書刊資料的處理辦法

⑴書刊資料損壞輕微,可以修復者,按原價的30%~50%罰款。無法修復者,按丟失圖書賠款辦法處理。

⑵對有意者損壞、撕頁、勾畫和偷竊書刊資料者,按院圖『1995』322號文件執行。

⑶未辦理借閱手續而將書刊資料拿出借閱處、閱覽室者,按偷竊圖書處理。

⑷圖書中粘貼的條碼是計算機識別的唯一標誌,如有污損,造成的後果概由讀者本人負責。

重慶郵電大學數字圖書館電子閱覽室管理制度

數字圖書館電子閱覽室為全校師生員工提供各種電子文獻、學術期刊全文閱讀、網絡信息查詢等新型文獻載體服務,是通過現代媒體進行探究式學習、主動構建知識的重要場所。為確保軟硬件系統的可靠運行,有效地為廣大師生服務,營造良好的閱覽環境,充分發揮高校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在服務學校教學科研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每位讀者應共同遵守:

一、管理制度

1.電子閱覽室機房只提供上機服務,一人一機。

2.嚴禁攀爬翻越窗台,注意人身安全,否則後果自負。

3.保持室內衛生整潔,入室上機須穿上鞋套。食品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帶入電子閱覽室,一旦發現,將予以沒收,情節嚴重者取消上機資格。

4.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喧譁。

5.言談舉止文明大方,着裝得體。

6.保持室內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嚴禁吸煙,違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7.愛護室內設施,不得在桌椅等設備及牆壁上塗抹刻畫;不得隨意挪動桌椅;對損害公物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8.自覺遵守本室的規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員按章辦事。

二、上機規則

1.讀者需持《借閱證》入室,經掃描驗證身份後到指定機位上機。

2.讀者上機前請檢查計算機和多媒體設備,發現損壞應立即向管理員報告。若未報告將由使用者承擔賠償責任。

3.讀者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互聯網使用的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嚴禁登錄違禁站點,嚴禁閱覽、下載、傳播反動言論和涉及國家機密或淫穢的信息,不發布有損國家、學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論(信息) ,不得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有危害的程序。否則,讀者個人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交相關部門處理。

4.讀者應嚴格遵守計算機操作規程,愛護多媒體設備,不得隨意拔插網線、電源線等連接線,不得頻繁開啟主機電源開關,如有疑問或出現技術故障,請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繫。凡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失誤,造成計算機硬件損壞,須賠償並追究責任。

5. 「信息檢索室」備有隨書光盤,讀者可向管理員借閱並在機房內使用,離開機房前應及時歸還,不得將光盤損壞或遺失,違者一經發現, 給予3—5倍光盤價的賠款。

6.上機結束時請註銷「金盤電子閱覽室機房管理系統」,然後將耳機、鍵盤、鼠標等相關設備放在規定的地方,將椅子復位,到工作檯辦理下機手續後方可離開。

7.《借閱證》請妥善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如果遺失要立即掛失並及時到舊圖書館流通部補辦。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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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