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阿密地鐵
邁阿密地鐵(英語:Metrorail)是一個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戴德縣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由縣政府下設的公營機構邁阿密-戴德公共交通局(MDT)運營管理,是佛羅里達州目前唯一一個採用高運量重型鐵路標準的捷運系統。邁阿密地鐵[1]全長24.4英里(39.3公里)並設有23個車站,連接着邁阿密市中心、布里克爾商業區、邁阿密國際機場、邁阿密醫療區、海厄利亞、米德麗、椰林、科勒爾蓋布爾斯、南邁阿密、達德蘭等地區。邁阿密地鐵設有綠線和橙線兩條路線,綠線列車運行於帕爾梅托站和達德蘭南站之間,橙線列車運行於邁阿密國際機場和達德蘭南站之間,兩條路線在埃爾靈頓高地站和達德蘭南站之間共線運行,服務時間為清晨5時至午夜。綠線和橙線在平日早晚繁忙時段每隔10分鐘開出一班列車,因此列車在共線區段的運行間隔約為5分鐘;而平日平峰時段的發車間隔約為15分鐘,周末及公眾假期的發車間隔約為30分鐘。除此之外,邁阿密地鐵於平日早晚上下班高峰時段,還會在市中心及達德蘭之間開行被稱為下城特快的直達車,上午及下午分別從達德蘭南站及政府中心站始發,中途僅停靠布里克爾站和達德蘭南站。
目錄
發展歷史
1960年代,位於佛羅里達州南部的戴德縣是美國城市化發展最迅速的地區之一,根據當時預測該縣人口將於1985年增加至200萬。為了適應人口膨脹帶來的交通運輸需求,戴德縣政府於1964年開展了邁阿密市區交通運輸研究項目(Miami Urban Area Transportation Study,MUATS),歷時五年之後於1969年完成了第一份邁阿密市區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報告(Miami Urban Area Transportation Master Plan)。該報告主要根據戴德縣政府於1965年提出的一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告(General Land Use Master Plan),對各種運輸方式包括高速公路、公共交通、港口、機場及貨運中心等方面作出了詳細分析,並提出了擴大快速公路網絡、新建公路伸出城市邊緣的建議,計劃投資約八億至九億美元新建九條高速公路和八條快速道路,提供更多可供利用的土地以加快城市化發展。除此之外,該總體規劃報告亦建議政府積極推動路面公共交通的發展,並構思了一個連接計劃中美洲博覽會會場、邁阿密海灘、邁阿密市中心、邁阿密國際機場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2],當時估計造價約為3.78億美元。1969年至1972年,戴德縣政府委託顧問公司完成了邁阿密軌道交通的初步設計研究,該方案又被稱為辛普森-科廷規劃(Simpson and Curtin Plan),包含了總長54英里、擁有54個車站、採用獨立路權的軌道交通系統,以及連接部分車站的地區性接駁巴士路線,估計造價約為8.05億美元。
1971年,當邁阿密市區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報告在戴德縣各地提交公眾諮詢之後,戴德縣規劃檢討委員會很快地就收到來自多個社區的爭議聲音,反對意見主要認為總體規劃提出興建太多的快速公路,並希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比重。1972年,根據佛羅里達州政府和戴德縣政府的要求,邁阿密市區交通運輸政策委員會成立了交通網絡檢討小組委員會,專責研究縮減快速公路建造規模的技術分析及公共交通替代方案。1972年11月,戴德縣舉行關於為改善公共交通而發行「進步年代」(Decade of Progress)債券的投票獲得大比數通過,批准縣政府發行1.325億美元債券用於公共交通改善計劃(Transit Improvement Program),投資興建邁阿密地鐵系統和接駁巴士系統,以及在交通需求較大的特定車站提供連接鄰近地點的「迷你系統」(即後來的都會旅客捷運系統)。1973年,邁阿密地鐵的初步工程設計正式展開,研究項目包括路線走向、使用車輛、環境影響、公眾參與、設站地點、車站設計及相鄰土地運用等共21項設計任務。鑑於邁阿密地下水位較高,加上地質土壤條件較差,因此排除修建地下隧道方案,全線均採用高架線路。1974年,根據交通網絡檢討小組委員會的意見,邁阿密市區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報告當中六條爭議較大的快速公路被取消,並以改善公共交通系統的方式來滿足未來交通需求。1975年3月4日,戴德縣政府委員會通過了一項決議,授權戴德縣執行長代表佛羅里達州戴德縣,就邁阿密地鐵建設項目向美國運輸部提交財政資助申請。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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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邁阿密市內交通】_邁阿密交通攻略,馬蜂窩
- ↑ 邁阿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概述及評估,豆丁網 ,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