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善同歸
簡介
萬善同歸原是佛家語,指「萬種善行同歸實相」,乃永明延壽禪師所提出,他認為,各種修道行善,最終歸向西方淨土。而此一詞語,在民間逐漸變成為眾亡魂祈求冥福的詞語。
臺灣開墾之初,瘟疫痢疾頻傳,械鬥戰爭不斷,眾多無人收屍斂葬的死者,而民眾秉持善心,往往聚而收埋,號曰「萬善同歸」或「萬善同」等。現臺灣臺北市士林區芝山,仍有同歸所一祠,安奉孤魂。
中元節時,廟宇設法會普渡亡靈,亦用紙紮一房舍,上書「同歸所」,以供各路無主平民的孤魂在法會時棲身之處,兩旁各設「男堂」、「女室」。中設一神位,書「無祀男女孤魂滯魄等眾香位」、「界內五音十彙無祀男女孤魂滯魄等眾香位」、「沃焦山下男女孤魂滯魄眾等眾香位」、「無祀冥府陰光孤魂滯魄等眾香位」之類字樣。
2016年5月,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將接管原來由臺中市各區公所管理的公墓,但要求各區公所先排除各公墓都有的百姓公廟、同歸所等祠廟,引發臺中市議員質疑不符民情。
孤魂信仰
孤魂信仰,或稱孤魂祭祀,古代稱厲祭,為東亞儒教及民間信仰,祭祀因天災、戰爭、屠殺、械鬥、疾疫、冤屈、罪行、車禍等意外枉死,或無後、夭折死者的信仰,避免無嗣、橫死、冤死者之魂魄,因無香火供養而於人間作祟,逐漸衍生而成,大多是建小祠(即所謂陰廟)或以拜門口方式祭拜。隨閩南人、客家移民傳布至台灣等地,成為台灣民間信仰。
名稱
因地域、收葬方式、性別等而有不同稱呼,如陰光、陰公、應公、有應公、有英公、金斗公、百姓公、萬姓公、萬應公、萬善公、萬善媽、萬善爺、萬善同歸、無嗣陰公、地府陰公、水流公、水流媽、大眾爺、大眾媽、眾人公、眾靈公、大塚公、大墓公、聖公、聖媽,或逕稱為某姓公、某姑娘、某仙姑、某仙女、某先生等等,而福建、臺灣以有應公、萬應公、聖公媽、萬善爺、大眾爺的稱呼最為普遍,臺灣也常常一併統稱為好兄弟[1]。
有時可由尊稱觀察,夭折女童稱「花童」,枉死女子稱「婆姐」、「姑娘」、「夫人媽」,夭折男童稱「秀才」、「郎君」,橫死男子稱「先生」、「相公」、「府君」等。
在古時,生前有官職、爵位、封號者,枉死之後亦視為神明,不被視為有應公;另外過世以後,經天子、朝廷或諸侯追贈封號者,則脫離了有應公,成為正神。今日國體共和,已無帝王敕封,如經上蒼或地方大廟主神敕封,則會升格稱為某某將軍、某某元帥、某某千歲等。
來源
中國民間信仰中認為無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舊時受限於宗法制度,女性(孤娘)未出嫁而亡者,或因各種意外、被害而過世者,即為厲鬼,將會無法安息而為祟,以尋求香火供養或報復。人們對此等厲鬼深感畏懼,因此由國家或社會為其主持祭祀,藉由統一安葬、祭祀,以安撫亡靈,使生民恢復平靜。歷代統治君主面對有應公信仰互有依違,時而由國家、朝廷建立「厲壇」、「義塚」等安置,時而則又視為「淫祀」、「淫祠」加以壓制、毀壞。近年調查發現,許多臺灣的有應公廟,有可能奉祀是平埔族原住民的骨骸。因平埔族原本住在平地,喪葬儀式與漢人不同,所以漢人在拓墾時才會常挖掘到無主骨骸。
秦漢以前,閩族和閩越族有自成體系的巫術與神鬼崇拜,閩越國滅亡後,閩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個別神靈如武夷君、太姥等融入遷徙入閩的漢族神鬼崇拜中。漢代以後,福建境內的神鬼崇拜十分龐雜。主要由這樣幾部分構成:一是閩越族固有的神鬼;二是閩越國的王公貴族被奉為神靈;三是當地一些巫覡去世後演變為神仙;四是若干隱居福建的漢族方士去世後被奉為神仙;五是早先入閩且有功德於民的漢人名士或名將死後被奉為神靈;後來漢族的神鬼逐漸占主導地位。《宋史》史稱: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八閩通志》也記載:「閩俗好巫尚鬼,祠廟寄閭閻、山野,在在有之。」現福建境內隨處可見祭拜「狐仙(仙爺)」、「英烈侯」、「君爺廟」、「姑娘廟」等小廟。多數廟內不立像,稱呼某姓君爺、某姓將軍、某姑娘、某某姑婆、或以這類陰廟多建於偏僻、靈異之處,用來安撫孤魂厲鬼或妖怪的。祭拜的人也只是各村、各境,甚至小到只有某幾戶人家祭拜。
參考文獻
- ↑ 農曆七月鬼門開 基隆老大公廟開燈指引好兄弟. 今日新聞. 2016-08-02 [2017-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