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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縣圖書館

神木縣圖書館(閱覽室)原圖鏈接來自 的圖片

神木縣圖書館位於縣城內麟州街北段,第六小學旁邊,建築面積約1.2萬平方米,總投資約8000萬元,於2010年12月建成投運並免費對外開放,是陝西省面積最大的縣級圖書館[1]。圖書館設施設備完善,功能布局合理。現有藏書近30萬冊,中外文報刊800多種,光盤等電子讀物近5000張,閱覽座位1000多個。

目錄

基本介紹

本館採用SIRSI UNICORN管理系統,圖書館採訪、編目、流通、辦證和書目搜索等業務都實現了自動化。根據業務工作和讀者服務工作的需要,我館將充分發揮該系統的網絡功能,不斷推出新的應用。

圖書館設有辦公室、文獻建設部、信息技術部、流通閱覽部、讀者服務部5個部門。全體圖書館人將秉承「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服務宗旨。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以一流的服務、一流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讀者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

展廳展館

館內設有圖書借閱區,報刊閱覽區,電子閱覽區、視聽文獻區、珍貴文獻[2]閱覽區、少兒借閱區、視障閱覽區、幼兒活動區、辦證處等16個服務場所。圖書館採用SIRSI UNICORN管理系統,采編、流通、辦證和書目搜索等業務實現了自動化

館藏實力

圖書館設施設備完善,功能布局合理。現有藏書近30萬冊,中外文報刊800多種,光盤等電子讀物近5000張,閱覽座位1000多個。

實用信息

備註

1、星期一為半開放日,遇節假日見館內通知

2、開放時間若有臨時變動,請留意圖書館入口處的告示或網上公告

入館須知

1、衣着整齊、端莊。衣冠不整者謝絕入內。

2、個人物品請寄放在存包處。

3、樓內嚴禁吸煙,吸煙請到指定地點。

4、請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館,自覺維護公共場所安全。

5、幼兒在成人帶領下方可入館。

6、樓內請勿喧譁,戲鬧、追逐、吵架、鬥毆,保持環境安靜。

7、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損壞公物按價賠償,消防設施人為損壞,將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8、請勿隨地吐痰、亂仍雜物、亂畫、亂貼、亂塗、亂刻等,保持環境衛生。

9、車輛請停在指定地點。

辦證須知

1.凡年滿12周歲以上的讀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軍人證、護照等)均可辦理。3—15周歲讀者可辦理少兒讀者證。

2.普通讀者證、老年讀者證和殘疾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少兒讀者證:借閱保證金50元。可借中外文圖書。

3.讀者將填好的《讀者證申請表》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交辦證處工作人員,交費後領取相應的讀者證及交款收據。

4.讀者證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館各項借閱規則和制度,自覺遵守。

5.讀者證限本人使用,可以替他人代還圖書,但不能代借圖書。

6.讀者證丟失後,請立即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保證金收據到辦證處掛失。補證需繳納工本費10元,補證後原證自行作廢。

7.退證前需還清所借書刊,持本人身份證、讀者證、保證金收據到辦證處退還保證金,退還押金。

8.讀者證磨損不能使用時,可在本館辦證處更換新證,只收取工本費10元。

借閱須知

1. 本館各部室全部實行免證閱覽,辦理外藉手續須憑本人讀者證。

2. 圖書每次限借2冊,借期14天,到期可以辦理續藉手續,續借時間為14天;逾期未還,圖書每天每冊須繳納後期費0.10元。

3. 老年讀者(65周歲以上)、殘疾讀者,每次可借圖書4冊,借期40天。如需代借,應書寫委託證明,受託人辦理代藉手續時,應同時出示本人身份證、委託人讀者證和委託證明。

4. 請愛護所借圖書,不得撕頁、污損、勾劃、塗寫、調換、剪裁、摺疊、丟失等;未辦理外藉手續,不得將書攜出室外,違者將按「神木縣圖書館文獻資源賠償條例」處理。

5. 借閱時,發現圖書有破損、缺頁情況,應及時向工作人員,申明,由工作人員做技術處理。還書時發現有新的污損情況,須按上述賠償條例相關條款處理。

6. 閱覽後需要歸架的書刊,請放在還書台,由工作人員統一歸架。

違規處理

1、本館文獻屬國家財產,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如有違反借閱規則及損毀、遺失、偷竊文獻行為,須承擔賠償責任。

2、損毀文獻,指塗畫、圈批點、摺疊、剪裁、撕頁、污損、描拓文獻以及損壞條形碼等。

(1)、損毀情況較輕,不影響閱讀者,建國後出版的普通圖書、期刊,每頁按1元罰款,報紙按2元罰款;孤本或重要圖書、報刊酌情加倍;普通古籍每頁罰款100元,善本古籍每頁罰款200元;建國前出版的報紙、期刊,每頁罰款100元;損毀條碼或磁條者,需收取條碼、磁條加工費每冊3元,若私自更換文獻條碼者,按竊書論處。

(2)、損毀情況嚴重,無法修補,影響內容完整及閱讀者,應賠償原文獻,不能賠償原文獻時,建國後出版的普通圖書,按原文獻定價的3—20倍賠償;報紙、期刊按年度合訂本定價3—20倍賠償;建國前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每頁按200元計價賠償;普通古籍,每頁按300元計價賠償;善本古籍,每頁按600元計價賠償。

(3)、以原文獻賠償者,其損毀文獻,經註銷後,發還賠償者,以金額賠償者,損毀文獻不發還本人。

(4)、讀者借閱文獻時,請仔細檢查該文獻是否有損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申明,並要求做技術處理,否則,責任自負,須按上述規定處理。

(5)、讀者在賠款後的任何時候,一旦獲得原文獻,即可憑賠款憑證到文獻所屬部門辦理退款手續。

3、遺失文獻,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遺失所借文獻,應以同版本完好無損之相同文獻賠償,如無法以相同文獻賠償,則須按原文獻定價的3—30倍賠償。賠償後,一旦獲得原文獻,即可憑賠償憑證到原文獻所屬部門辦理退款手續。

4、偷竊文獻,讀者在借閱文獻時,凡未辦理借閱手續,擅自將文獻攜出各閱覽室及館外,一經發現,即以偷竊論處,並處以被竊文獻定價3—30倍罰款。屢次竊書者,將報告治安管理部門處理,同時通報給所在工作單位。

5、外借文獻超期,外借文獻超期(包括到期未辦理續藉手續)者,從到期的第2天算起,每天須繳納逾期費,其中中文圖書每天每冊0.10元,外文圖書每天每冊0.20元。

6、發生上述情況者,在未按規定辦理賠償前,其所持借閱證將被停止。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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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神木縣圖書館時光記事
神木縣圖書館入選陝西「最美閱讀空間」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