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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图书馆

武汉市青山区图书馆于1978年成立,是青山地区一所由政府投资兴办,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图书馆。现馆舍于1990年建成,馆舍面积2020平方米,设有成人外惜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外惜室、少儿阅览室、工具书室、典藏室、电子阅览室和自习阅览室八大服务窗口。馆现有职工12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4人。2004年被湖北省文化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授予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区级中心,2005年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1]”。

目录

基本介绍

青山区图书馆于1978年成立,是青山地区一所由政府投资兴办,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图书馆。现馆舍于1990年建成,馆舍面积2020平方米,设有成人外惜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外惜室、少儿阅览室、工具书室、典藏室、电子阅览室和自习阅览室八大服务窗口。馆现有职工12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1人,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4人。2004年被湖北省文化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授予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区级中心,2005年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

展厅展馆

现馆舍于1990年建成,馆舍面积2020平方米,设有成人外惜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外惜室、少儿阅览室、工具书室、典藏室、电子阅览室和自习阅览室八大服务窗口。

馆藏实力

建馆30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图书馆的发展日新月异。目前年购书经费已达30万元。截至2009年初,青山区图书馆拥有各类馆藏文献158万册(件),持证读者达8273人,日均接待读者400余人,年均惜阅人次为17万,年均惜阅册次为11万。建立了图书馆网站、馆内局域网,开通了读者QQ群,日常办公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采取了全开架借阅、预约惜书、电话续惜、网上续惜、送书上门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了网上阅读、信息查询、书目检索。

实用信息

地理位置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九路

办证须知

一、办证

读者在青山区图书馆或者武汉图书馆均可申请办理通借通还《读者证》。

办证流程:①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和一寸免冠登记照一张,申请办理通借通还《读者证》。②交纳借书保证金100元。③《读者证》即办即可借阅,只限本人使用。

二、退证

读者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及借书保证金收据,到开户馆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证时读者须还清所借图书、付清滞还费方能退回保证金。

三、补证

读者补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户馆办证处办理《读者证》补证手续,即办即用。

四、馆际通借通还规则

1、可借阅文献

持通借通还《读者证》的读者,可借阅青山区图书馆成人借阅室少儿外借室的图书,及武汉图书馆第一、二借阅室的图书。

2、有效期限及借书数量

通借通还《读者证》有效期限为2年,开户馆与通借通还联盟馆借书总册数上限为3册。

3、借期及最大续借次数

每册图书借书期限33天,每册图书最大续借次数为1次,续期为30天。

4、滞还费及最大滞还费金额

每册图书超期1天滞还费为 0.2元,最大滞还费金额为 10元/册。

5、丢失图书赔偿及收费办法

读者不慎毁损、遗失所借文献资料,可以以同一版本的新书予以赔偿。如无法归还原版本式样文献资料的,应当按文献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向图书所属馆交纳相当于该文献资料5至20倍的赔偿金(依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执行),成套多卷本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则按整套书价赔偿。

收费办法:由图书所属馆进行丢失图书处理,读者赔偿金交到图书所属馆。不跨馆处理丢失图书业务。

6、还书地点

青山区图书馆还书,请到成人借阅室。

在武汉图书馆还书,请到第一借阅室。

其他信息

青山区图书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致力于倡导读书、组织读书和服务读书.紧跟时代脉搏,务实与创新并举,以学习实践科掌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各种形式的读书和讲座活动.发挥公共图书馆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功能,认真抓好“知识工程”少儿读书系列活动,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融入活动与日常工作中,实现图书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搭建文化平台。连续多年获得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并在2001至2008年间四次获得“青山区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在2008年获“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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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