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石号防护巡洋舰
明石号防护巡洋舰(日语:明石/あかし Akashi)是旧日本海军的防护巡洋舰,为须磨级防护巡洋舰(日方正式名称“須磨型防護巡洋艦”)2号舰[1],先后参加了日俄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
本舰的舰名来源于播磨国明石郡。此为日本海军中第一艘以“明石”命名的军舰,日后该名由日本海军唯一一艘专门建造的修理船明石所继承。
目录
设计和概述
1892年(明治25年)10月,时任海军大臣子爵仁礼景范将前任桦山资纪于1890年(明治23年)提出的海军12万吨计划重新拿了出来[2]。新一轮动议希望在接下来的16年内让海军达到12万吨这个孜孜以求的目标,预定总花费5919万余日元;其中2700吨级的三等巡洋舰计划建造一艘,预定花费166万余日元。然而和之前一样,日本国力实在无法一下子拿出如此巨大的款项,因此经过阁议商讨,只同意了一部分的造舰目标,即铁甲舰两艘、三等巡洋舰一艘、通报舰一艘,并将这个裁减了的造舰计划以追加费用的方式提交给第4届帝国议会审议。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铁甲舰所需费用将会分摊到从1893年开始的未来7年中去,而巡洋舰的费用则分摊到未来6年中去。
1893年(明治26年)1月10日,仁礼在众议院发表演说,先是基本上重申了一遍海军12万吨的重要性,然后提出这4艘缩减过的造舰计划。然而海军的追加费用申请提出得太晚,当期众议院预算会议从1892年12月中旬开始,至1月12日结束;10日海军提出追加申请时,众议院已经审批了1893年度总预算案,因此驳回了这份造舰预算申请。为此政府方面搬出宪法第67条,即在未经政府同意之下,议会无权删减预算。2月7日,众议院同意将预算争议上奏以供裁断,8日呈奏于天皇。10日,明治天皇表态,要求6年内从内廷费用中每年节省30万日元以供给海军之用,同时要求各级官员在此期间也捐出薪俸的十分之一用来作为造舰费用。既然天皇已经表态,众议院只好重开预算案审理,修正后开支减少了147万余日元,共计1880万余日元,军舰制造经费终于得到通过。贵族院随之通过了经修正的预算案。该修正案最终通过所建造的各舰为:铁甲舰富士、八岛;巡洋舰明石;通报舰宫古。
日本方面新批准建造的这艘巡洋舰,是在前一艘防护巡洋舰须磨的设计基础上稍加改良而成。与须磨的建造过程相同,本舰同样是完全由日本设计人员设计、由日本工厂建造的舰艇。
本舰为全钢舰体,双层船底,带装甲甲板,水下部分划分为若干水密隔舱。比起同时代的巡洋舰来说装甲要更薄弱些,火力也比较弱。但其外形较小,设计也比较简单,建造难度相对较低;同时其速度不俗,足以胜任诸多军事行动的需求。本级首舰须磨在服役时就暴露了适航性的问题,因此2号舰在建造过程中相应进行了调整,包括加大舰舯干舷,平甲板设计,以及取消了作战桅盘拆除以降低重心。不过即使如此,本舰依旧没有彻底解决适航性不佳的问题,而这也是那个时代日本军舰的通病。动力部分为两座垂直三汽缸三段膨胀式蒸汽引擎;9座圆形燃煤锅炉则分别设置于两个锅炉舱室,由水密隔板隔开。
本舰主炮为两门阿姆斯特朗1892年式40倍径单装6英寸(150毫米)速射炮,一前一后分别安装在艏艉楼上。主炮射程9100米,理论射速每分钟5.7发。副武器则是6门阿姆斯特朗1894年式40倍径单装4.7英寸(120毫米)速射炮,分别安装在两侧的耳台上;射程9000米,理论射速每分钟12发。轻型武器包括12门哈奇开斯40倍径47毫米单装机关炮,射程6000米,每分钟20发;以及4门诺典飞尔德一吋炮(后于日俄战争前夕更换成马克沁机枪)。鱼雷武器方面,在新建成时,舰上装备有两具356毫米(14.0英寸)单装鱼雷发射管,均装设于甲板上。
本舰对关键部位装设有哈维尔渗碳装甲,用以保护轮机、弹药库等部位。装甲甲板水平部分为25毫米,倾斜部分为51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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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日本“须磨”级防护巡洋舰,空中网,2013-12-05
- ↑ 第一章 明治海军的创建,战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