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图书馆
新乡市图书馆前身为1928年3月建成的新乡县中山图书馆。1935年8月至1972年间,先后易名为河朔图书馆、平原省图书馆、河南省新乡图书馆,新乡市人民图书馆等,1973年确定为现称。2001年6月,迁于平原路437号,建筑面积8572㎡。下设办公室、外借部、阅览部、少儿部、采编辅导部、古籍[1]部、网络技术部、安全保卫部等8个部室。现有藏书总量80万余册。
目录
基本介绍
新乡市图书馆前身为1928年3月建成的新乡县中山图书馆。1935年8月至1972年间,先后易名为河朔图书馆、平原省图书馆、河南省新乡图书馆,新乡市人民图书馆等,1973年确定为现称。2001年6月,迁于平原路437号,建筑面积8572㎡。
2011年11月始,实现“零门槛”进入的全方位免费开放。秉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服务窗口实行借、阅、藏一体化,提供外借、阅览、参考咨询、续借、预约借书、集体借阅、馆际互借、代检代查、代借代还、专题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公益讲座、专题展览、教育培训、视听服务、馆外服务站、送书上门、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等服务项目。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市图书馆各项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先后荣获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国家一级图书馆、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支部、河南省巾帼文明岗、全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河南省先进公共图书馆、河南省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全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河南省优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河南省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全省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先进单位、河南省少儿阅读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新乡市“三八”红旗集体、新乡市廉洁示范单位、新乡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新乡市最美志愿者团队提名奖、新乡市青年文明号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展厅展馆
新乡市图书馆,目前,在职职工55人,其中研究生[2]2人,本科学历35人,大专学历16人,聘有副研究馆员5人,馆员22人。下设办公室、外借部、阅览部、少儿部、采编辅导部、古籍部、网络技术部、安全保卫部等8个部室。内设办证处、少儿借阅室、盲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三楼外借处、四楼外借处、五楼基藏书库、过期报刊参阅室、古籍参阅室、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十一个服务窗口。
馆藏实力
现有藏书总量80万余册。其中古旧线装文献约20万册件,善本藏量达到760余种20800余册,141种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11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实用信息
入馆指南
图书馆系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研究服务的精神文明重要阵地。读者享有免费借、阅、检索文献资料和参加各种读者活动的权利,同时也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从市民守则,共同履行以下义务,为创建和谐文明社会而努力。
1、请注意仪表,衣着整洁。
2、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其它物品请寄存。
3、幼儿在成年人带领下进馆;少儿进入馆区后,请勿在楼道走廊等公共通道戏闹、追逐、吵架。
4、请勿大声喧哗,进入馆区严禁吸烟。
5、切勿将易燃、易暴物带入馆内。
6、爱护馆内的设施、设备。切勿任意触摸、按动公共区域的开关、插座、消防设备等,发现人为损坏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注意环境卫生,请勿乱扔纸屑等其它污物。
8、严禁将宠物带入馆内。
9、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10、请自觉遵守各部门借阅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须知
一、新乡市图书馆借书证,在本馆外借服务窗口实行一证通。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申办借书证。
二、申办新证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驾照、新社保卡等。
三、办证需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交纳押金100元。
四、每证可借书刊二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五、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三、周五至周日
上午8:30-18:00
下午(冬)2:30-6:00 (夏)
如遇特殊情况,请注意办证处通知。
借阅规则
新乡市图书馆中文过期报刊查阅规则
一、除当年报刊外均属过期报刊范围。
二、过期报刊概不外借,凡需查阅者,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在阅览室查阅。
三、查阅过期报刊时宜先确定查阅线索,请认真填写参阅效果单。
四、凡1980年以前的报刊不允许复印,可翻拍和扫描。读者如需复印、翻拍、扫描资料,请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收取复制成本费。
五、请爱护报刊,严禁带出室外、拆开、涂抹、批点、剪裁、撕页等,违者按该合订本总价格的5倍处罚。
新乡市图书馆中文报刊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收藏中文现报现刊,读者无需任何证件和手续即可进入室内阅览。
二、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请不要把所借图书带入。
三、凡进入本室阅览的读者均应服从本室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
四、本室陈列近期报刊,任由取阅,概不外借。每次取阅限取一种(册),看完后放回原处方可再取。
五、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接打手机、吃食物、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高声喧哗。
六、爱护本室报刊和设备。污损、撕剪报纸按月总价赔偿,期刊则按半年总价赔偿。私带报刊出室,除追回原报刊,还将按污损价格处以赔金。情节严重者,本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读者如需复印、翻拍、扫描本室资料,请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收取复制成本费。
新乡市外借部借阅规则
1、外借图书须持本馆的“借阅卡”。
2、为最大限度的满足读者借书需求,加快图书的流通速度,一次可借书二册,借期为30天。额满后必须暂停借书,待已借的书还回后方可继续借阅。到期如无人预约,可续借一次,借期为30天。外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
3、借图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如有损坏(缺页、撕页、标注、乱画、浸泡等)的,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现象,将按照馆有关规定执行。
4、所需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预约借阅手续。预约者在接到书到馆通知后的5日内须到馆办理借书手续。否则,5日后预约自动失效。
5、外借书库的图书,未办完借阅手续的,不得擅自携带外出。否则,将按偷窃处理。
6、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到免费存包处。
7、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书库。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物入书库。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书库。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请保持馆区内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除特别批准外。
8、因座位有限,为保证查阅资料读者的需要,请勿带个人书籍(含从本馆借出的图书)在馆内自习。
9、请自觉遵公共秩序和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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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关于古籍,你了解多少?,搜狐,2019-02-26
- ↑ 研究生的优势在哪里 ,搜狐,20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