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古城牆
小河古城牆位於四川省阿壩州松播縣小河鄉,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朝。2002年12月27日公佈為四川省第六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六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的通知』,川府發(2002)23號,2002年12月27日,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廳提出的第六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91處和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13處,現予公布。 請各地和有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四川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做好所轄境內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 附件 四川省第六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名單。
阿壩州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རྔ་བ་བོད་རིགས་ཆའང་རིགས་རང་སྐྱོང་ཁུལ།),簡稱阿壩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下轄的自治州,位於四川省西北部,川甘青三省交界處。州境東接德陽市、綿陽市和甘肅省隴南市,南界成都市、雅安市,西鄰甘孜州和青海省果洛州,北達甘肅省甘南州。地處川西北高山峽谷區,青藏高原東南緣與橫斷山脈北端的結合部,東北部為龍門山、岷山,西北部為巴顏喀拉山分支,西南部為大雪山區,南部為邛崍山區。西北部為丘狀高原,北部為沼澤地帶,東南部為高山峽谷區。岷江發源於東北部松潘縣,於州境東南流入成都平原,大渡河上游大金川縱貫西部,黃河流經西北部,為四川省僅有的黃河流域。全州總面積83,002平方公里,人口93.01萬,藏族和羌族人口比例分別約55%和18%,漢族人口比例約25%。州境大部分傳統上屬於安多地區,西部金川縣、小金縣屬於康區,自治州首府駐馬爾康市。阿壩州為全省主要畜牧區,草原面積遼闊,自然生態和旅遊資源豐富。有著名的黃龍、九寨溝、四姑娘山等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世界自然遺產,並有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大熊貓的重要保育基地。
目錄
歷史
本地區的歷史可以追溯到5000年前,目前已經發現的新石器時代遺址包括茂縣營盤山遺址、松潘縣東裕村遺址、汶川縣高坎遺址、姜維城遺址、黑水縣遺址等,是黃河上、中游地區仰韶文化中晚期的一支的傳入岷江上游產生的新文化類型。彩陶片紋飾方面和發掘的石棺葬的古墓與甘肅、青海地區的馬家窯文化有相似之處。與成都平原的遺址出土的彩陶器、陶罐等屬於不同譜系,但也出土了同樣譜系的花邊口延砂罐[1]。
戰國時期,公元前316年秦置湔氐道(今松潘),阿壩州始有建制。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時置汶川郡,轄綿虒縣等5縣(治所在今汶川縣威州鎮)。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屬益州刺史部蜀郡,宣帝地節三年(前67年)為北部冉駹都尉治。安帝延光三年(124年)復置汶山郡。晉武帝咸寧六年(280年)改綿虒縣為汶山縣。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年)改繩州為汶州,轄北部、汶山二郡。
參考文獻
- ↑ 陳劍. 岷江上游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調查及營盤山考古試掘綜述. 《阿壩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2004年, (第4期) [2019-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