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外交
价值观外交、价值外交、价值取向外交、或价值导向外交(英语:Value Oriented Diplomacy or Value Diplomacy or Value-based Diplomacy),有时亦称为原则外交(Principled Diplomacy)等,通常指奠基于尊重普世价值的外交政策方针,强调对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基本权利(有时亦延伸至环保、和平、市场经济等价值)的尊重。这种自由民主制国家的外交政策取向可表现在推动落实上述价值;支持实践这些价值的国家或与其强化合作关系;建立“价值同盟”(Alliance of Values);对抵触上述价值的行动予以批判、施压、或制裁(如经济制裁等);对缺乏上述价值的国家则推广促进这些价值的生根发展等。民主和平论的多项研究即指出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与和平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民主国家的一切作为需尊重民意,共同分享自由民主制等价值观的国家之间因内部权力监督制衡机制与寻求和平解决争端的精神而较不容易发生武装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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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立宪民主国家,历届经选举产生之政府多少都将独立宣言(凡人皆生而平等)、《美国宪法》(权力分立)、《美国权利法案》(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请愿自由等)与盖兹堡演说(民有、民治、民享)、其他法案(如劳工权利)及《世界人权宣言》中所揭橥之价值(The values captured in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in other global and regional commitments are consistent with the values upon which the United States was founded centuries ago.)融入其外交政策。美国国务院即表明促进世界各地的自由民主与人权保障是美国外交政策的核心。(Promoting freedom and democracy and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around the world are central to U.S. foreign policy.)
讽刺美国外交多重标准的漫画,对特定国家严苛,尤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更是标举相关精神,如具理想主义思想的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的十四点原则即强调民族自决等。其后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哈瑞·杜鲁门、约翰·肯尼迪、吉米·卡特、隆纳·雷根、比尔·克林顿、乔治·沃克·布希、巴拉克·奥巴马等总统任内都提出重视民主制度与人道主义精神之对外政策。
2003年,美国总统小布希访问英国时称两国人民有个“价值同盟”,设定彼此外交政策方向的是两国最深的信念。由于珍视自身的公民权利,因而为他人的人权而挺身。(...the British and American peoples have an alliance of values... The deepest beliefs of our nations set the direction of our foreign policy. We value our own civil rights, so we stand for the human rights of others.)他在日本京都发表演说时亦强调促进自由民主价值与开放社会之重要性,提及日本、韩国与台湾的民主发展历程,并敦促中国[1]、北朝鲜及缅甸进行改革。
美国的影响力促进了菲律宾、韩国与台湾等亚太国家在1980年代的民主化。美国在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后提出一连串对中国的制裁措施。此后也开创了以“美中人权对话”的模式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
美国国务院每年发表《国别人权报告》[2](United States'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现有一位兼任总统西藏事务特别代表(President's Special Representative for Tibetan Issues)的平民安全暨民主人权次卿(Under Secretary for Civilian Security,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其下设有民主人权暨劳工助卿(Assistant Secretary of State for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与主管难民等事务之其他职务。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外交委员会也设有人权与民主事务的小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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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论中国外交核心价值观,中国社会科学网,2015-10-27
- ↑ 柳华文:美国单方面发表国别人权报告的作法当止,东方网, 20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