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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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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1屆立法委員 |
中華民國政治人士 |
任期 1948年5月5日-1951年11月26日 |
個人資料 |
性别 男 |
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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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謀(生1907年9月-1978年12月29日逝),字智深,原名連良順,又名一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壩頭朝林村人。
曾為軍人、藍衣社情報員,軍統局廈門站站長,官至軍統局少將。於1945年獲派任為臺灣省高雄市第一任市長。亦是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高雄市首任市長,後參選福建省立法委員,當選。然而其後來在菲律賓協助中共,於1951年被註銷立法委員資格。
生平
連謀幼年在家鄉安兜村念私塾,1920年秋進入壩頭小學讀高等小學,1924年7月到其叔父創辦的惠安螺陽中學學習。在校期間,他結識了革命黨人許卓然,經其介紹,1925年秋到廈門投考黃埔軍校第四期,錄取。
在黃埔期間,他是國民黨的左派黨員,他對[代表廖仲愷親近,反對右派學生組織——孫文主義學會。1926年底他從軍校畢業,即參加國民革命軍北伐。參加了汀泗橋戰役,同年七月升任連長。當國民革命軍進入福建時,連謀任營長,於1927年至1931年間在泉州惠安、仙遊等地駐防。
- 1932年至1935年,連謀在廈門海上公安部門任職。
- 1936年,被引薦給康澤和戴笠,加入軍統,並隨之上廬山,在康、戴主持的“星子特訓班”任近兩年的大隊長。
- 1938年,廬山“星子特訓班”結束,連謀奉調往南京任職,派至乙種參謀(即諜報參謀或軍事情報參謀)業務訓練班學員大隊任中校大隊長(文強任政訓指導員)。
- 1940年,連謀因和戴笠業務發生衝撞,便攜帶家眷到了新加坡,以墾荒種地為生。
- 1942年,因不能忍受英國官員,他回到香港。他顧不上與戴笠的恩怨,想重新為國效力。經過一些好友的勸說,戴笠認為連謀出走後還是忠於軍統,沒有流露出怨言和洩露秘密,此時又有臺階可下,就順水推舟收回成命。由於連謀的人品和才幹,於1942年3月被任命為財政部緝私總署監察處處長。時過不久又兼任軍委會水陸交通統一檢查處督察長,晉升少將軍銜(軍統局的最高軍階),後又調為「川康緝私處」處長。
- 1943年夏至1944年,戴笠等為了進一步培養連謀,特派他到印度加爾各答的蘭姆珈,在美國史迪威倡辦的參謀大學特訓班受訓。訓練期間,國民政府組成遠征軍進入緬甸,因此也通知連謀參加抗擊侵緬日軍的中國遠征軍。1945年,抗日戰爭即將勝利,為了培養黨政高級幹部,國民黨創辦“中央訓練團黨政高級班”,連謀被調回受訓並兼任隊長。
- 1946年,連謀奉命派往臺灣接受日本投降,組織台灣地方流氓成立義勇糾察隊,協助接收日產工作。任高雄市第一任市長,同年底離職,獲選國會立法委員,自此他脫離軍統,步入政界。在高雄市長任內,連謀大量引介福建惠安同鄉,引起市參議員郭國基在市參議會調侃連謀:「當今高雄市政府,已成惠安的殖民地了。」
- 1949年廈門即將變色,軍統毛森、趙世瑞等人在廈門獲悉,原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區專員林夢飛(中共建政後曾任福建省政協副主席)曾掩護過共產黨人許集美開展地下鬥爭,便把林夢飛拘捕,欲加殺害。連謀與林夢飛原是黃埔同學,得知後特地從臺灣乘專機來廈營救,利用與毛森、趙世瑞的交情,救出林夢飛。
- 1950年代初期,連謀在臺灣不被信任,並受監視,便尋機逃往香港。政府發現,通知港英政府立即拘捕。被以政治犯罪名拘捕,坐監41日,到6月底朝鮮戰爭爆發,才由其家屬以一萬港元保釋出獄,8月即被港英當局驅逐出境。
- 此後,他長期流寓海外,過著顛簸流離的漂泊生活。1950年至1953年的三年間,他先後居留過澳門、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直到1953年9月才在泰國首都曼谷定居。
- 1958年,生計窘困的連謀向旅居星馬的宗親借款一萬美元,開辦“平安物產兩合公司”,但公司未能獲利。1969年又得到臺灣親友贊助五千美元,把公司易名為“泰安物產兩合公司”,把泰國水產品運往香港行銷,獲利近百萬港元。1974年泰國實行外僑職業登記制度,必須具有泰國籍才能登記註冊。連謀因執意保留中華民國國籍,只好辭去經理,把公司的事務交由其泰籍華裔妻子吳玉嬌負責。
- 1978年12月29日淩晨1時,連謀因心臟病發作而病逝于泰國曼谷瑪夏塞醫院三樓6號房,享年73歲。
公職
議會席位 | ||
臺北市議會 | ||
前任: 中松乙彥(日治時期) |
高雄市市長 1945年11月8日上任 |
繼任: 黃仲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