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浙江省教育廳是負責浙江省全省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浙江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中共浙江省教育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浙江自古有耕讀傳家、重教興學的傳統[1]。改革開放以來,省委、省政府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各地、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負責高等學校黨的思想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省委、省政府處理高校中的突發事件,維護高校穩定。
(二)研究制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的意見,指導、協調並檢查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
(四)研究制訂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辦法、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省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2]。
(五)統籌管理全省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中小學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研究制訂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設置辦法,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設置,組織高等教育評估工作;參與「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六)規劃並指導全省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省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研究提出全省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實施方案;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制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教師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省的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層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高、中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制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九)管理、指導高等學校的科學研究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省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負責全省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
(十)歸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管理選派出國留學人員和來華教學、留學人員工作以及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及合作辦學工作。
(十一)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二)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協調、監督和檢查全省的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三)統籌規劃學位工作,起草有關學位工作的文件,負責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承辦省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四)管理廳直屬學校和企事業單位,指導有關社團組織的工作,負責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
(十五)指導全省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高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十六)承辦省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事項。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浙江省教育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浙江省教育廳黨委書記、廳長陳根芳:把教育改革進行到底 ,搜狐,2018-12-24
- ↑ 重磅!浙江省教育廳發布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 ,搜狐,20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