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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及湾仔填海计划
图片来自cedd

中环及湾仔填海计划》(英语:Central and Wan Chai Reclamation)是一份在香港香港岛区进行的大型填海计划,旨在为中环湾仔绕道(即4号干线的新路段)及拟建的铁路支线提供土地,并且建造一条世界级的海滨长廊,为区内提供额外休憩及绿化用地,以提升维多利亚港海旁的吸引力。《中环及湾仔填海计划》为5期进行,于1993年起启动第一期(今国际金融中心中环码头[1] )。随着《湾仔发展计划》第2期连同中环及湾仔绕道于2018年完成,历时25年的填海计划终告完工。

计划沿革说明

都会计划

在1983年10月发表的《海港填海及市区发展研究》提出了在中环及湾仔进行填海工程的需要。当时,香港政府计划对香港市区作出粗略的都会概念规划,以应付于21世纪的发展需要。因此,香港政府于1987年至1990年期间进行《都会计划选定策略》研究,作为2011年前重整都会区的土地用途、运输环境规划架构,策略涉及广泛的市区土地规划,包括荃湾葵青西九龙启德九龙中部及东部、香港岛西部、东部及南部。《都会计划选定策略》于1991年9月17日获得行政局通过,相关香港政府部门根据策略逐步落实为指定地区规划目标,进而制定发展纲领。《都会计划选定策略》为《中环及湾仔填海计划》提供了原始的规划概念。

由于香港人口急剧增长,市区人口于1999年达到《都会计划选定策略》拟订的上限(420万人)。同时,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以及公众强烈反对在维多利亚港进行新的填海工程,以填海供应新土地的发展方式受到限制,原来的《都会计划选定策略》基本建议不再适用。因此《都会计划选定策略》于1998年及2003年分两阶段完成全面检讨研究,以修正原来的规划策略。

后过渡期的基础建设发展

随著启德机场的容量于1994年至1996年接近饱和,香港政府于1970年代起就新机场选址及规划进行研究,惟建筑费用高昂,计划一直无落实。1989年,香港因为六四事件引起信心危机,香港总督卫奕信随即在10月11日宣读的《施政报告》中,宣布兴建新机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即后来的《香港机场核心计划》,借此稳定香港市民信心。《香港机场核心计划》落实了《中区填海计划》第1期及《西九龙填海计划》等填海工程。同时,为了维持香港在“后过渡期”的经济持续发展,香港政府于1990年代极力推动大型基础建设工程,位于爱秩序湾避风塘内的《爱秩序湾发展计划》、位于黄埔花园海滨的《红磡湾填海计划》第1期及第2期、在添马舰海军基地旧址进行的《中区填海计划》第2期、为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提供土地的《湾仔填海计划》第1期等填海工程,相继于1990年代中叶落成。

《保护海港条例》与有关诉讼

随著多项大型填海工程相继启动,逐渐使到部份香港社会人士认为香港政府漠视天然资源,盲目填海造地,因而引起强烈不满。保护海港协会于1995年11月成立,成功得到17万名香港市民签名支持立法保护海港,《保护海港条例》(《香港法例》第531章)于1996年由香港立法局议员陆恭蕙私人草案形式提交立法局,于1997年6月27日获得通过。条例订明维多利亚港香港人的特别公有资产及天然财产,必须受到保护和保存,并且设定了不准许在维多利亚港进行填海工程的法定原则,所有公职人员和公共机构在行使任何归属权力时,都必须要考虑以上的法律原则。

香港主权移交后,大型基础建设仍然是香港政府促进香港经济的主要措施之一。同时,由于香港岛4号干线之主要道路的负荷即将饱和,香港政府认为有急切需要填海兴建中环湾仔绕道,以抒缓香港交通挤塞问题,及取代干诺道夏悫道告士打道维园道成为4号干线一部分。2002年12月17日,行政会议批准《中区填海计划》第3期工程,填海面积达23.11公顷,于同年12月27日正式刊宪。

其后,保护海港协会认为城市规划委员会通过《湾仔填海计划》第2期工程违反《保护海港条例》,逐于2003年2月27日向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法院于同年7月8日裁决城市规划委员会败诉,使到上述工程的批准被迫取消,并且指出有关填海计划必须附合3个条件测试:

  1. 有迫切性、具充分理由及有即时需要;
  2. 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选择;
  3. 对海港造成的损害减至最少。

影片

俊和 Success Story – 中环及湾仔绕道工程 Chun Wo's Success Story - Central - Wan Chai Bypass

参考文献

  1. 中环码头,bu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