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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轨或轻型铁路可以指:
- 轻轨运输系统(Light Rail Transit, LRT),泛指与路面交通混行的有轨电车和铁路列车,称“轻型系统”、“轻轨”,或简称“轻铁”。“混行”是这个定义的关键,而非载客量。中国大陆有时将这种轻轨称之为有轨电车,如:长春轨道交通三号线的一期工程、大连有轨电车[1]、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香港轻铁等。
- 轻便铁路(Light Railway或者Tramway),有些人会翻译为轻轨或轻型铁路,为规格较低的铁路,相对于规格较高的“重铁”。
- 有轨电车(Tram),在中国大陆又简称电车,是一种通常由架空接触网供电、电动机驱动,依赖固定轨道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基本上是轻轨运输系统分类下面的一种。
- 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平面铁路及高架铁路:中国大陆的新闻报道和非专业人士常把不是建在“地下”的城市轨道交通误称为“轻轨”,但轻轨与地铁的区别与线路处于地上或地下无关。与“地下铁路”相对的词汇,正确的应该是“高架铁路”与“平面铁路”,如:
- 武汉地铁一号线,误称为“武汉轻轨”[2]
-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误称为“重庆轻轨二号线”
- 上海轨道交通三号线,误称为“轻轨明珠线”或“轻轨三号线”
- 广珠城际铁路,误称为“广珠轻轨”,事实上不在城市轨道交通的范畴内。
- 天津地铁九号线,误称为“津滨轻轨”;
- 长春轨道交通四号线,不符合混行的定义,有专有封闭路权。
- 城市轨道交通中的远期设计规模单向高峰小时达到1万初期设计客流强度0.4万人/km的所有类别轨道交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年52号文规定所指轻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