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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門里福德宮

東門里福德宮
圖片來自xuite

東門里福德宮,是位於臺灣臺北市中正區東門里林森南路巷內的土地祠,為臺北市政府用《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保護珍貴老樹的理由來保存廟宇的案例。

目录

歷史沿革

據中正區東門里劉姓老里長回憶,日治時期當地為臺灣總督府宿舍區,有名日本人的宿舍後院種有一棵榕樹,供俸一顆上面寫著「福神」的石頭。戰後,宿舍新主人是信奉天主教的臺灣銀行高級主管,宿舍後院不再開放給土地公信眾進出。約1973年,一位在童年時與日本小孩為玩伴的老人,在與該主管的子媳談過後,讓屋主願意於農曆每月初二與十六將後院開放給民眾進行祭拜。

不久,屋主從臺灣銀行退休,兒媳也移民美國,宿舍與後院就還給臺灣銀行,宿舍則被建商買去重建,而後院未被收購成為畸零地。1979年,老樹旁建立土地公廟。1996年,國有財產局開始清查公家機關地產,要求此土地公廟搬遷。廟宇在該年2月面臨拆除,引起老樹認養人劉兆琳、東門里長鄭登甲及地方人士林火爐、黃金爐等人陳請,表示日治時期樹下就有土地公,老樹下成為成為眾人活動、膜拜、開會場所,拆廟會危及老樹、又當地尚無里民活動中心,廟址又只占地廿坪,很希望兩者都能保留。

同年7月報導時,中正區公所向市府建議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把已由民政局列管保護、林森南路61巷的老樹旁土地變更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被記者說是將創下臺北市首次案例。當時市政府亦同意保存永平福德宮,作為廟宇與校園共存的首例。

經協調後,銀行同意把東門里福德宮廟舍所占的兩坪畸零地租與廟方管理委員會。2003年,臺灣銀行要將此地還給國有財產局,里長便趁此時買下廟地。廟址為林森南路61巷15弄6號。2009年,國有財產局以「不當得利」的理由追討大約新台幣兩百萬元,東門里因經費依然不足,於是便尋求立委以讓土地公廟以綠化的名目來維持。

過去2001年,廟旁的榕樹有些病變,切除患部之後大抵無恙。但2015年9月28日晚上,原高20公尺的老榕樹受杜鵑颱風影響倒塌,廟宇也廟宇基座連根拔起,前里長劉兆琳則慶幸無傷到旁邊民宅。

土地祠

土地廟,又稱土地公廟福德廟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佈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佈。在1949年以前,凡有漢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土地廟在中國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開始信仰自由[1] 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民間信仰和社會的逐漸發展,便有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這些土地廟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的信仰中心,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這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就以當時農村小學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為藉口和理由,來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但仍舊無法破壞民間信仰的力量。部分地區官方就以破除迷信為藉口而進行強行拆除,這股土地廟信仰复兴的熱潮最終還是被大陸官方鎮壓了。然而实际上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佈因地而異。台灣因為擁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有相當多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

与农村地区的土地庙相对的,是供奉城市守护神的城隍庙

土地神

土地神又稱「福德正神」、「土地公」、「土地公伯」、「土地伯公」、「土地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一般稱為「大伯公」。民間信仰最為普遍的眾之一,流行於漢族地區及部分受漢族文化影響的少數民族也有信仰。土地神屬於中國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在1949年及其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現象。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現代多屬於祈福、保平安、保收成之意。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也是與人民較親近的神祇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製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中國大陸土地廟

潮汕土地廟

土地神在潮汕俗稱為伯公。土地廟亦稱伯公廟或寫作福德老爺廟、福德古廟。每家每戶家中都會有伯公神位,商鋪也不例外。伯公廟規模通常不大,但分布最為普遍,田野、山嶺、村口、街衢,在在皆有。福德老爷身旁通常伴有福德老爷夫人,是和蔼可亲的形象。

參考文獻

  1. 信仰自由,reli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