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太平紳士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太平紳士Justice of the Peace,JP,也譯作治安法官)源自英國,是一種由政府委任民間人士擔任維持社區安寧、防止非法刑罰及處理一些較簡單的法律程序的職銜,成為太平紳士無須任何學歷或資格認證要求。現多半是在適用普通法系的國家或是使用普通法系的地區。現時英國的英格蘭威爾斯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馬來西亞美國新加坡香港等地皆有太平紳士制度,但各地區對太平紳士的定義和要求皆有分別。由政府委任民間人士擔任維持社區安寧、防止非法刑罰及處理一些較簡單的法律程序的職銜。

英國

英格蘭及威爾士

英格蘭及威爾斯裁判法庭由三位太平紳士或裁判官共同負責執行簡易程序罪行的懲處(或作「循簡易程序審訊」):法庭可裁決刑期在六個月以下的監禁處分。裁判法庭設有一名有法律資歷的書記Justices' clerk,負責向法庭提出相關法例的建議。太平紳士或裁判官的人選從各個地區、各個階層挑選。所有裁判官在赴任以前及在任期間,都要接受嚴謹的訓練。裁判官是非受薪的義務工作者,但可領取車馬費及生活費。一般的非專業裁判官每年需擔任最少26節(每節半日)的服務,但亦有人在一週至少要擔任一日服務。除了非專業裁判官以外,法庭亦有小量的「區域法院法官 (裁判法庭)」(舊稱「受薪裁判官」),都是有法律資歷的全職裁判處成員,可以單獨審理案件而無需其他裁判官在席。「區域法院法官(裁判法庭)」與一判在郡法院審理案件的「區域法院法官」並不相同,這一點很重要。

現時,裁判法院可審理輕微違法行為,可判處5000英鎊以下的罰款及不超過12個月的監禁,佔英格蘭及威爾士和北愛爾蘭超過95%的刑事案件。對於較嚴重的違紀行為,裁判官負責向皇室法庭提交公訴書。裁判官亦具有限民事司法管轄權,例如:處理發牌申請。不過根據《2003年牌照法案Licensing Act 2003》,這些管轄權都已撤銷。

在《2003年法院法案Courts Act 2003》正式執行以前,裁判官都限制在指定地區工作。這規定現已變更,改為編配到各地方司法區Local justice areas

1997年太平紳士法案》為現時太平紳士的委任訂立框架,由大法官英女皇的名義委任;根據相同的機制,亦可用於太平紳士的撤銷。區域法院法官(裁判法庭)在委任前必須要有七年的一般資歷,並由英國君主按大法官的建議而委任。

蘇格蘭

蘇格蘭法律體系中,太平紳士都是蘇格蘭區域法院內的非專業裁判官。「蘇格蘭區域法院」在1975年設立,用以取代過往的自治市警察法院。裁判官或單獨審理案件,又或三位共同審理、並有一位具資歷的審裁顧問擔任召集人或法庭書記。裁判官負責審理危害公眾安寧、醉酒、輕微襲擊罪、小額盜竊案及其他根據《民政法 (蘇格蘭) 1982年》所訂定的犯法行為。

格拉斯哥,由於法院需要審理大量案件,使以聘請了三位事務律師擔任「受薪裁判官」,以取代非專業法官的職能。受薪裁判官與簡易郡法院具有等同的定罪權力。不過,在2006年,蘇格蘭行政院頒布統一郡法院及區域法院的管理,但仍保留非專業法官,作為把蘇格蘭的司法體系統領於上議院大法官的第一步。

澳洲

澳洲的太平紳士通常是由社區中有良好紀錄的公民擔任,有權見證與簽署法定聲明宣誓書,以及公證文件副本。澳洲太平紳士制度由每州各自架構規範,因此各州的任命條件有別。例如,在昆士蘭州,(合格)太平紳士必須通過太平紳士資格考試後才有資格接受任命。而在維多利亞州,只要通過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證明自己的良好品格,即有資格成為太平紳士。

香港

香港已經實行了170年的太平紳士制度,是一個有效的監督、視察制度。它提供一個獨立渠道,方便有需要人士提出投訴,並讓有關方面按規定就投訴進行調查、跟進工作。此外,相關的決策局或部門也可藉太平紳士提出的意見及建議,改善有關設施和服務管理的問題。

香港的太平紳士制度可以追溯到1843年。根據當年刊憲的英皇制誥港督有權任命人來擔任某些公職,其中包括太平紳士[1]。1843年,首任港督砵甸乍特選了44位社會人士成為治安委員,組成「英屬香港治安委員會」。及後,「治安委員」擴大權利及易名為「太平紳士」。早期香港的太平紳士全屬英國洋人,及至1878年12月14日伍廷芳獲港督軒尼詩委任為首名華裔太平紳士。自此,不少華裔陸續被委任為太平紳士。

立法局於1997年5月通過《太平紳士條例》(香港法例510章),從而確定了太平紳士在香港回歸後的法律地位。

現時香港太平紳士分為官守太平紳士非官守太平紳士新界太平紳士三種,三者的產生程序和條件上均有差異,但前兩者於職能及地位上沒有分別,只有新界太平紳士比較特別。

官守太平紳士都是公職人士。在政府官員當中,一般而言只有在政府有十五年以上經驗者的副署長、副秘書長又或者如助理署長,才會獲選為官守太平紳士。另外,全港十八區的民政事務處民政事務專員,會自動成為官守太平紳士,方便協助執行職責。官守太平紳士在離開公職時,自動卸任。

非官守太平紳士一般要經過由政務司司長(主權移交前則為布政司)為主席的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委員作遴選,再由行政長官(政權移交前則為港督)委任,委任人士並沒有特別要求,一般都是熱心公益事務人士,又或是對香港社會有貢獻者。

新界太平紳士則由政務司司長按認為合適他決定的條款及條件,在已經擔任非官守太平紳士的人中委任。而根據《鄉議局條例》第3(2)(a)(ii)條,新界太平紳士是鄉議局的當然議員。

香港的太平紳士其中一項職責為巡視如監獄等羈押院所,接受被扣留者的投訴,避免懲教署對扣留人士施行法院判決以外的刑罰。太平紳士同時可監理和接受市民的宣誓和聲明,使該宣誓或聲明具有法律效力,此範疇的工作中最為人所熟知的是於每次六合彩開彩攪珠時聯同獎劵基金受助機構代表負責監理開彩結果,非官守太平紳士還有可能擔任各類咨詢委員會的委員。

獲委任為太平紳士的人可在其名字後加上「JP」字樣,作為個人正式頭銜之一部份。在香港一般人視成為太平紳士為一種身份象徵,因此有不少社區人士皆踴躍捐款或擔任公職,以期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在過往,香港的太平紳士亦一如其他英聯邦國家一樣,需要審理案件;但現時其職能已被具有法律資歷的全職裁判官所取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太平紳士分為官守太平紳士非官守太平紳士新界太平紳士三種,三者只是在產生程序和條件上有差異,與職能及地位上沒有分別;而上述三種頭銜一直使用直至回歸前最後一次授勳。回歸後為了反映與殖民地時代的區別及不同,在回歸後進行第一次授勳前夕宣布作出變革。並在原先的三種頭銜基礎上進行了細微的分類,以確保凸顯授勳者所接受頭銜的先後次序及重要性。改革後授勳頭銜次序如下 :

(01)大紫荊勳章GBM)太平紳士——此勛銜獲得者需為對香港做出重大貢獻的人,由擔任特區最高行政機構首長職位(即特首。回歸前為港督或英女皇及其委任之人士負責授勳)負責頒授。得此勛銜者之人士大多數均為對香港地區有舉足輕重影響力的社會知名人士(不論是民生還是經濟及其他界別都有作出突出貢獻)。PS:由於早期獲頒授者當中大部分人在回歸前並無要求殖民地政府授勳或未曾接受勛銜,所以回歸後第一批受勛者當中真正擁有殖民地時代太平紳士頭銜者共有20人(其中3人為後期追加);分別為:安子介利國偉查濟民鍾士元羅德丞沙里士黃保欣陳方安生楊鐵梁高登列顯倫沈澄方心讓李嘉誠曾蔭權梁愛詩鍾逸傑劉皇發李業廣李東海(最後三人為追加者)。 2008年,劉德華獲封非官守太平紳士 。 (02)金紫荊星章GBS)太平紳士 (03)金英勇勳章MBG)太平紳士 (04)銀紫荊星章SBS)太平紳士 (05)銀英勇勳章MBS)太平紳士 (06)各部隊卓越獎章

加拿大

加拿大各省的司法制度中,太平紳士的職務包括作為較為輕微案件(例如違反交通條例)的裁判官。加拿大太平紳士全部都由該省省長提名,由省督委任。但是,要成為太平紳士的人士都需要有一些專業資格或法律常識。

視頻

什麼是太平紳士JP?

參考資料

  1. Letters Patent (PDF). 香港立法會: 8頁. [2018-03-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6-22) (英語). 
  • 李東海主編,《香港太平紳士和申訴專員》,中國文史出版社,2002年。

參見

外部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