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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祚 |
字 號 :字季祐 民 族 :漢族 爵 位 :東光縣伯 官 職 :金紫光祿大夫,遷左僕射 諡 號 :「文貞」 出 生 地 :太原晉陽(今山西太原市) 出生時間 :449年 去世時間 :515年 所處時代 :北魏 主要成就 :謀劃改革、鑑別士族 |
郭祚[zuò] (449—515年),字季祐,太原晉陽(今山西太原市)人。北魏時期著名政治家、改革家和重要謀臣之一,曹魏名將郭淮四弟郭亮七代孫。
- 少年孤苦貧困,姿貌不偉,涉歷經史。尺牘文章,見稱於世。二十歲,授雍州主簿,得到雍州刺史孫小賞識。
- 孝文帝即位,舉秀才出身,拜中書博士,轉中書侍郎,遷尚書左丞,領黃門侍郎。
- 清勤在公,夙夜匪懈,頗得賞識。遷散騎常侍,力主漢化改革。跟隨車駕南討,拜尚書,冊封東光縣伯。
- 孝文帝駕崩,得到咸陽王元禧推薦,擔任吏部尚書、并州大中正,進位金紫光祿大夫,遷左僕射。
- 延昌四年,為權臣於忠矯詔所害,獲得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諡號「文貞」。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 郭祚,出身於魏晉名門士族之後,其九世祖為東漢大司農郭全,八世祖為雁門郡太守郭縕,七世祖為三國時曹魏大將軍、陽曲侯郭淮之弟郭亮。郭祚的高祖郭殷,仕後趙,累官至尚書右僕射、司空,與劉群、崔悅、裴憲、盧諶等中原名士相善。郭祚的祖父郭逸。郭逸的叔父郭慶,仕前秦,官至持節幽州諸軍事、幽州刺史,封襄城侯。郭逸是北方第一名門北魏司徒崔浩的岳丈,官至徐州刺史、假榆次侯。郭逸曾以二女嫁清河人崔浩,一女嫁崔浩之弟。 [1]
- 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崔浩因奉旨編撰國史時直書不諱,觸怒太武帝拓跋燾,橫遭滅門之禍,其姻親太原郭氏亦連坐滅族。郭祚的父親郭洪之死於非罪,唯郭祚在親人幫助之下亡竄得以倖免。其時,他年僅兩歲。故郭祚雖出生於名門,但在少年時代卻過着孤寂貧苦的普通村民生活。然而,郭祚潛心攻讀,涉暗略經史,兼習崔浩之書法,其書信文章逐漸聞名於世。20歲時,始任并州主簿,並被刺史孫小委以書記,同時與其表叔太原太守王希彥相互接濟扶持,終於使太原郭氏家業得以重振。
初涉官場
- 北魏孝文帝初,郭祚被舉為秀才,對策上第,步入仕途,先拜中書博士,後轉中書侍郎。又因其學識和才幹為當時的重臣李沖所敬重,遂校舉薦為尚書左丞,長兼給事黃門侍郎,成為孝文帝的近臣。郭祚為官清正,忠心侍君,做事勤勉,很得孝文帝的賞識,授為黃門侍郎,隨從孝文帝左右。
力主改革
- 當時,北魏鮮卑族政權仍保留着氏族制和奴隸制殘餘,其落後的統治不斷激起中原人民的反抗鬥爭。為了適應中原地區的先進文化,進一步加強同中原漢族地主的聯合,以鞏固和擴大北魏政權,郭祚與朝中其他漢族地主官僚王肅、李沖、崔光、程靈虬等人形成改革派,協助孝文帝進行了一系列漢化改革。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由平城(今山西大同市)遷都洛陽,郭祚因參與謀劃遷都事宜有功而被賜爵東光縣子,後又遷散騎常侍,仍領黃門。是時,孝文帝銳意改革,效仿中原地區傳統的典章制度、禮樂律令,承襲中原盛行的門閥制度,加之遷都草創,軍事征討不息,故內外規劃謀略甚為多事。此時,郭祚奉旨參謀幃幄,從事註疏典籍,銓衡評定門第和官位品級等工作,盡心竭力,尤以主持註疏成就頗巨,故深得孝文帝的讚賞。孝文帝在一次宴請百官時,曾舉杯向郭祚勸酒說:「郭祚憂勞庶事,獨不欺我」。可見孝文帝對郭祚是非常信任的。正因如此,郭祚一直被孝文帝留在身邊,成為其重要的謀臣。後孝文帝親征南朝,以郭祚兼侍中,又官拜尚書,進爵為東光縣伯。
- 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孝文帝駕崩。年僅16歲的宣武帝繼位。由擔任輔政的咸陽王元禧等人奏薦,郭祚又兼任吏部尚書,并州大中正。
直言不諱
- 景明二年(501年),宣武帝親政後,郭祚繼續被重用。一次,宣武帝針對奸吏逃避刑罰之事下詔說,如果奸吏「永避不出、兄弟代之」。郭祚認為不妥,便直言進諫說, 「法貴止奸,不在過酷。愚謂罪人既逃,止徙妻子,走者之身,懸名永配,於青不免,奸途自塞,」宣武帝採納了郭祚的意見。這對避免恢復殘酷刑律,維護孝文帝的改革成果起了一定作用。不久,郭祚專職為吏部尚書。其時,北魏政治已日趨腐敗,士族求官之人很多,然郭祚仍能基本上保持清正。他很重視選官任人,每當選拔官吏必慎重考察權衡,即使發現人才,也斟酌再三才肯決定使用。所以,經他選用的官吏一般都較稱職。但是,也因此而常招時人怨恨。
為政舉措
- 後來,郭祚奉旨外撫,為使持節、鎮北將軍、瀛州刺史,不久又轉為鎮東將軍、青州刺史。在青州任內適逢天災,百姓飢弊,史載郭祚「矜傷愛下,多所賑恤」,以致當地人民一直感激和懷念他。
- 郭祚解任回京,復任侍中、金紫光祿大夫、并州大中正,不久又遷任尚書左僕射,參與朝中大事。正始元年(504年)十二月,朝廷議定新律令就由郭祚與侍中、黃門共同參議刊正。正始四年(504年),大司馬門不准車馬出入的規定,也是採納郭祚的建議而開始實行的。延昌元年(512年)十月,宣武帝元詡冊立皇太子,郭祚奉詔以本官領太子少師,成為孝明帝幼年時的師傅,可見宣武帝對郭祚的才學是非常賞識和信任的。
矯詔被殺
- 延昌四年(515年)二月,宣武帝駕崩,孝明帝即位。這年八月初五日,領軍於忠矯詔殺太傅裴植、尚書左僕射郭祚,郭祚含冤遇害,享年六十七(虛歲)。
- 正光年間,朝廷追贈郭祚為使持節、車騎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諡曰「文貞」。
人物姻親關係
- 弘農楊氏:御史中丞畢義雲引(郎基)為侍御史。趙州刺史尉粲,文宣外弟;揚州刺史郭元貞,楊愔妹夫。基不憚權威,並劾其贓罪。 [2]
- 清河崔氏:郭逸,并州別駕,前後以二女妻司徒崔浩,一女妻浩弟上黨太守恬。
- 太原王氏:郭逸妻王氏,宋鎮北將軍王仲德姊也。[3]
- 京兆韋氏:(郭)祚與(裴)植皆惡於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尚書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達云:'受植旨,詐稱被詔,帥合部曲欲圖於忠。'臣等窮治,辭不伏引;然眾證明昞,准律當死。眾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為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植親帥城眾,附從王化,依律上議,乞賜裁處。"忠矯詔曰:"凶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八月,己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俊皆賜死。俊,祚之婚家也。[4]
人物評價
郭祚晚年為官處事愈加謹慎練達,且能審時度勢,以求進取。當時官吏的選拔升遷多按門第品級和任職年限巳成風氣,而郭祚凡參與考格之事,便多向宣武帝請示,絕不擅自作主,因而又加散騎常侍。宣武帝要建明堂、國學,而郭祚認為「邊郊多壘,烽驛未息,不可於師旅之際,興板築之功。」便向宣武帝細說道理,並建議「宜待豐靖之年,因子來之力,可不時而就」,故更得宣武帝的寵信。史載「世宗末年,每引祚入東官,密受賞齎,多至百餘萬。又特賜以劍杖,思寵甚深。」遂遷尚書左僕射。
參考資料
- ↑ 1.0 1.1 魏書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郭祚.國學導航.2015-02-24
- ↑ 北史 卷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郎基:御史中丞畢義雲引為侍御史。趙州刺史尉粲,文宣外弟;揚州刺史郭元貞,楊愔妹夫。基不憚權威,並劾其贓罪。.國學導航.2020-04-03
- ↑ 魏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崔浩:浩始弱冠,太原郭逸以女妻之。浩晚成,不曜華采,故時人未知。逸妻王氏,劉義隆鎮北將軍王種德姊也,每奇浩才能,自以為得婿。俄而女亡,王深以傷恨,復以少女繼婚。逸及親屬以為不可,王固執與之,逸不能違,遂重結好。.國學導航.2020-04-03
- ↑ 資治通鑑 卷一百四十八 梁紀四 高祖武皇帝四:祚與植皆惡於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尚書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達云:'受植旨,詐稱被詔,帥合部曲欲圖於忠。'臣等窮治,辭不伏引;然眾證明昞,准律當死。眾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為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植親帥城眾,附從王化,依律上議,乞賜裁處。"忠矯詔曰:"凶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八月,己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俊皆賜死。俊,祚之婚家也。.國學導航.2020-04-03
- ↑ 北史 卷四十三 列傳三十一 郭祚.國學導航.201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