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遼寧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4號),設立遼寧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正廳級建制,為省政府組成部門[1]。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廳級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直接辦理企業出口商品品牌評定活動;取消編報並執行機電產品配額年度進口方案的職責;取消對引進技術的再出口進行監督的職責。
(二)將貿易投資促進、主辦的相關會展活動等具體組織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三)增加商務部下放的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責;將原省勞動保障廳承擔的省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擬訂、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省外經貿廳。
(四)加強全省對外服務貿易促進和管理職責;加強指導全省沿海經濟帶促進外資項目的發展並進行跟蹤落實的職責;加強重大對外投資促進和招商活動的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利用外資、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外商投資、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細則;參與擬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和實施辦法。
(二)擬訂全省對外經貿發展和對外開放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省進出口貿易、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對外開放、對外經濟合作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電產品、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工作;參與擬訂全省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規劃;組織協調全省開發區和沿海經濟帶開發和建設;指導促進外資項目發展;負責對各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宏觀管理、政策指導、工作協調和檢查監督。
(三)擬訂全省進出口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劃,審批、核准進出口配額許可證,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的招標工作;推進全省加工貿易的發展;研究、推廣新型貿易方式。
(四)執行國家制定的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出口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省科技興貿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擬訂全省對外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對外服務貿易管理體系和政策促進體系,負責對外服務貿易的國際交流和促進活動;管理全省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標;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出口,實施國家出口管制政策。
(五)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多邊、雙邊經貿政策;建立全省多邊、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繫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全省在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相關事務和對外經濟協調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省同未建交國家的各類經貿活動;負責全省經貿系統所屬人員出國團組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承擔在外貿爭端中涉及我省有關情況的準備工作。
(六)承擔全省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參與調查國外對我省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進行相關磋商;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及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負責我省的國外反壟斷應訴和世貿規則推進落實工作。
(七)研究、分析並定期向省政府報送全省外商投資情況;按規定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省級權限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全省利用外資的投資促進工作。
(八)負責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按有關規定指導和管理全省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境外加工貿易、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工作;承擔省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擬訂、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
(九)負責管理全省的對外經濟援助工作;組織實施批准的援助計劃;監督檢查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情況;申請援外專項經費優惠貸款、專項基金,接受多邊和雙邊援助項目,推進援外方式的改革。
(十)對全省派駐國外的經濟貿易機構進行指導;負責擬訂我省在國外舉辦的各種對外經濟貿易的洽談會、交易會、展銷會活動的管理辦法,並對上述活動進行指導與監督。
(十一)負責全省外經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和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十二)組織我省對外經貿談判和雙邊混合(聯合)委員會活動;聯繫我駐外使領館商務處和國外駐華商務代表機構;負責外經貿的新聞發布聯絡工作。
視頻
遼寧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遼寧省農委主任關志鷗任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簡歷) ,搜狐,2015-12-24
- ↑ 遼寧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職能介紹,中公教育,201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