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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之戀(GIRL篇)(蔡志恆)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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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之戀(GIRL篇)》是中國現代作家蔡志恆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知道其實已經很久了,但開始注意他,卻是在一個星期前。

我讀夜校,白天當7-11早班工讀生。

他看起來也是個學生,總是背個書包,但書包里好像是空的。他很斯文白淨,卻有不相稱的鬍渣,還有那台老舊破爛的野狼機車。

他總在十點零五分,進入店裡。進店前,他會推一推眼鏡。然後拿一份民生報,以及一瓶藍色利樂包低脂鮮乳,20元的那種。他總會剛好給我30元,而且是兩個十元硬幣與兩個五元硬幣。

習慣性地問他,「需要袋子嗎?」

他總會笑一笑,然後搖搖頭。

接着把報紙夾在左手腋下,右手以姆指、無名指、小指,拿起鮮奶

食指中指夾起一根吸管。

我習慣性地把發票放在他攤開的左手掌上,並感受到他手掌的餘溫。

他又會笑一笑,然後點點頭。

他總會在7-11門口,看着來往的車輛,然後進入一種沉思的狀態

喝完鮮奶,他會將包裝紙壓平,再放入垃圾桶。

他總會把報紙放在座墊,跨上機車,屁股坐在報紙上,踩動車子走人。

臨走之前,他還會再看我一眼。

當我意識到他的眼神,我總會腆地笑一笑。

昨天早上,他的習慣一如往昔。

我已經打好一張30元的發票,在櫃檯等他。

他竟然遞給我一張百元鈔票,我愣住了。

我們互望了數秒鐘,他才開口問道:

「小姐,不用找錢嗎?」

不知怎的,我們同時覺得好笑,於是笑聲充滿了整間7-11。

他又說:「小姐,笑也笑完了,還是得找錢吧!我午餐就靠它了。」

我不好意思地拿出70元給他。他又得理不饒人地問:

「小姐,明天不會又忘了找錢吧!?」

我笑着回答:「我一定準備好70元等你來找。」

其實昨天是我在那家7-11的最後一天,因為我找到了更好的伴讀工作。

我準備了一張50元鈔票,和兩個十元硬幣。

我在那張藍色鈔票的孫中山肖像旁,輕輕寫下我的姓:「張」。

那是昨晚電視上的影片給我的靈感。

我拜託新來的小姐,當她看到戴黑框眼鏡、穿黑色球鞋、背黑色書包的他時,請她務必找給他這70元。

因為這是我和他之間的約定。

我今天發現,讓我伴讀的那個小男孩,笑容跟他竟會如此相似。

我突然好懷念起那充滿了整間7-11的笑聲。

他知道我姓張嗎?我在心裡輕輕地問着。[1]

作者簡介

1969年生,台灣著名網絡小說作家,台灣成功大學水利工程博士。1998年3月寫下了《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同年於BBS發表第一部小說《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造成全球華文地區的痞子蔡熱潮。自此以後,左腦創作小說,右腦書寫學術論文,獨樹一格。現於成大擔任博士後研究員。其它部分網文:小桃子的六年之約、無能為力、12次的拒絕、第三者的悲歌、天蠍的原罪、秋雨、心上之秋、阿妹等。[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