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是指2006年間發生、揭發、審理或審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的貪污、腐敗案件。
-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原副司令王守業(中將):受賄1億多元,包養8名情婦等。
- 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原上海市市委書記陳良宇:上海社保基金案,包養多名情婦等。2007年7月,因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被捕。
- 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副部級):賣批文受賄等。
- 原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副部級):重婚罪等。
-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副省級):包養情婦,濫用職權等。見北京劉志華受賄案。
- 安徽省原委副書記王昭耀(副省級):賣官受賄704萬人民幣,另有810萬元來源不明。
- 青島市原市委書記杜世成(副省級):包養情婦等。
- 四川省原副省長李達昌:濫用職權(還與楊志祿和付川兩個人(為金牛區官員)一起嫖娼被查處)。
- 湖南郴州原副市長雷淵利、原市委書記李大倫等人窩案。
- 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腐敗窩案:6月27日,阜陽市中院原副院長朱亞、原執行庭庭長王春友、原經二庭庭長董炳緒、原經一庭庭長陳和平被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免去職務。9月22日,阜陽中院經濟審判第一庭、經濟審判第二庭、執行庭、阜南縣人民法院、太和縣人民法院的十多名法官被阜陽市紀委「雙規」。8月底,阜陽中院前後三任院長尚軍、劉家義、張自民因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立案偵查並審查起訴。11月22日,阜陽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對阜陽市中級法院17名庭長、副庭長的撤換決定。
- 從2003年到2006年,阜陽市[1]
先後有市長肖作新(無期徒刑)、前市長李和中(13年徒刑)、前市委書記王懷忠(死刑)、市委秘書長張華琪(無期徒刑)、公安局副局長種永紀(無期徒刑)、前市委書記王昭耀(死緩)、政協秘書長徐波(15年徒刑)、前市委副書記尚軍(10年徒刑)等多名黨政領導被逮捕判刑,引起了新華社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