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縣統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鹿邑縣統計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部門規範性文件;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單位概況
鹿邑縣統計局成立於1979年5月,是鹿邑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1],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是全縣社會經濟信息的主體部門,是縣級統計監督機構和重要的諮詢機構。根據中共鹿邑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文件精神,統計局內設機構10個,機關行政編制14名,縣事業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統計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10名;工勤人員2名。
統計局現有在職人員: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主任科員2名,副主任科員7名。在崗人員39名(其中聘用人員7名),離退休人員10名。內設九股一室三隊:農業股、工業股、社會股、政策法規股、投資股、綜合股、人事教育股、貿易外經股、計算中心;辦公室。三支調查隊:省社會經濟調查隊,正科級單位,省事業編制6名;縣城調隊,事業編制6名;縣企調隊,事業編制6名。
職能職責
(一)依照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政策和計劃,制定全縣性的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根據縣委、縣政府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及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和完善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
(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組織全縣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和統計調查方法的改革,審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材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分析[2]、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並不斷完善宏觀預警監測系統,向縣委、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為宏觀管理與科學決策服務。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
(七)按照省、市統計局的統一布置,研究制定全縣統一體制改革方案和具體實施辦法,經批准後貫徹實施。
(八)受省、市統計局的委託管理上級設在我縣的各級城市經濟調查隊,農村經濟隊和企業調查隊。
(九)組織全縣統計業務技術培訓、崗位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科學的學術交流合作及統計報刊書籍編輯出版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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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鹿邑縣政府部門,鹿邑縣人民政府
- ↑ 鹿邑:補齊經濟發展短板,確保順利實現上半年目標任務 ,搜狐,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