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穎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鍾穎(1887年-1915年),字鼓明,愛新覺羅氏。滿洲正黃旗人。清朝及中華民國官員。同治帝的表兄弟。
生平
鍾穎的父親是晉昌,其妻為咸豐帝的妹妹[原創研究?],後官至盛京副都統,以附義和團之罪,譴戍西藏軍台。途中行至成都,晉昌託病,經四川總督錫良奏留養病。鍾穎曾任四川陸軍小學工程處提調。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他18歲時奉密語假協統銜,在鳳凰山訓練新軍。新軍練成後,鍾穎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任四川陸軍第三十三混成協協統,兼四川陸軍速成學堂總辦。
宣統元年(1909年),他奉命率軍入西藏,1910年進入拉薩。[1]
宣統三年(1911年),他被駐藏大臣聯豫派往藏東討伐波密土王,但兵敗。後來,左參贊羅長裿被派往波密,節制諸將,但協統鍾穎與他不和。羅長裿遂將鍾穎飲酒賭錢不問軍務等事稟告聯豫。聯豫據奏,將鍾穎撤職,並以羅長裿取代。[2]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在英屬印度總督明多的支持下,達賴喇嘛派出親信達桑占堆潛回西藏,策動部分貴族組織「民軍」,進攻駐拉薩、日喀則、江孜的川軍。另一方面,鍾穎趁羅長裿當時正駐紮波密的春多行轅時,策動駐拉薩的川軍兵變,史稱拉薩兵變。羅長裿聞訊後,本想率軍赴拉薩制止兵變。但鍾穎聯絡駐波密管帶陳渠珍。陳渠珍遂於11月26日指使本營後隊正目趙本立及劉均福、周國荃、羅玉斌等人率隊圍攻春多行轅,劫持了羅長裿。他們挾持羅長裿走到工布南山道上時,羅長裿獲得機會逃脫,遂跳崖自盡,但未死,被迫繼續被挾持前進。後來他們到了德摩喇嘛寺。11月29日,趙本立等勒殺羅長裿,屍體被焚毀。[3]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他被任命為首任西藏辦事長官。但西藏方面不承認其地位,迫使鍾穎離開西藏。1912年12月12日,鍾穎被迫離開拉薩,1913年初經印度返回中國內地。[4]1914年10月,羅長裿之子羅春馭(羅輈重)要求政府審理羅長裿被害案。
1914年,他被誘捕到北京。1915年3月19日,袁世凱政府對羅長裿被害案進行初審,鍾穎不承認自己為主謀,鍾穎的家屬還編印了《彌天冤案錄》進行申訴。後來聯豫出庭對質,並出示了鍾穎作為主謀的證據。經過三次庭審鞫實後,袁世凱簽發《大總統申令》稱[5]: 查西藏于波密平服後,全藏靜謐,漢番相安,自拉薩兵變及色拉寺之役,始釀成亂端。推原禍始,實由該長官要結亂兵,擅離職守,以致藏民茹痛,邊境騷然。已屬罪無可逭,又復挾私嫁禍,擅殺忠良,焚毀屍骸,慘無人道。鍾穎着處以死刑,依法執行。
而後,鍾穎被明正典刑,羅長裿則入祀忠烈祠,供後人憑弔。後有論者謂鍾穎成了藏亂的替罪羊,誠然,袁世凱殺鍾穎,有不殺無以對國人交待之意。但是客觀而論,說鍾穎是亂藏之禍首,殆無疑義。
羅長裿死事慘烈,着交陸軍部從優議恤,並將生平事跡宣會史館,以彰公道而慰幽魂。
此後,鍾穎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