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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

金融中心

金融中心狹義指在商品貨幣的運行中處於中心地位的金融市場。廣義指在宏觀地理區域內發揮金融活動中樞作用的大中城市。

中國的香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僅次於美國的紐約和英國的倫敦 。而中國的北京上海深圳作為後起之秀,其三大全國性金融中心的地位已經得到廣泛認同,均具備特有的金融中心競爭優勢,但存在的不足也較為明顯 。

形成條件

金融中心是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產物,它的形成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金融中心是伴隨經濟中心的發展而形成,也是經濟中心的最高形態。當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發展形成以某一城市為中心以後,一方面從生產流通領域游離出大量的貨幣資金需要尋求投資的場所;另一方面生產和流通領域又需要不斷補充大量的貨幣資金進行運轉。因此,只有一個城市的經濟實力十分雄厚,已經成為一定區域的經濟中心之後,它才可能產生、積聚和使用巨額資金,才使金融中心的形成有了基礎。

但是,金融活動的複雜性和多樣性以及金融力量對於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使得金融中心不可能像商業中心、貿易中心那樣具有普遍性,即不是每一個經濟中心都有金融中心的功能,只有少數經濟中心才會發展成金融中心。從這個意義上說,金融中心是經濟中心的最高形態。

(2)金融中心要依託廣闊的經濟腹地,形成發達的資金市場網絡。城市經濟本身,尚不足以支撐金融中心的形成。因為資金作為一種資源,必須有十分堅實和可靠的資源供給地,才能集中起來形成巨大的資金運動,在運動中形成調節的中心。

同時,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使融資手段日益多樣化,客觀上要求建立完善的資金市場體系,並在區域內外形成發達的市場網絡,使資金流通在更廣泛的範圍內進行,從而提高資金利用的效率。

(3)金融中心要提供完善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流通環境。資金運動必須有充分和迅捷的信息服務為保障,因此要求城市提供完善的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流通環境,吸引儘可能多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在城市活動。否則,建立金融中心只能是城市一相情意的空想而已。

主要特徵

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徵歸納為四個方面:

金融中心需要集聚足夠數量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投資銀行)、保險公司等各種各樣的金融機構和與金融活動有關的服務業或支持性產業;

金融設施先進、金融市場發達、金融信息靈敏,是超過城市所在區域的更大地理區域資金的聚散地;

中心城市的良好的基礎設施、法律制度以及文化環境為金融中心功能發揮提供依託;

是金融體系的樞紐,在總體金融體系中居於重要位置,發揮着總體金融體系的關鍵功能。

三級分類

金融中心分類通常可以把金融中心劃分為三級。

(1)世界金融中心。如紐約、倫敦和香港,擁有先進的結算和支付系統,是大型的、全球化的、服務齊全的中心;能支持龐大的國內經濟,擁有縱向的、流動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資金的來源和使用是多元的,法律與監管體系能充分保護重要的代理人關係的公正性和監管功能的國際金融中心。

(2)國際區域金融中心。如新加坡盧森堡,在區域內外發展其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與媒介資金,國內經濟規模較小。

(3)國家金融中心。如中國上海、深圳、韓國首爾,主要是在國內發展金融市場,對於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力還比較弱。

金融中心的規模經濟、範圍經濟和聚集經濟

在較大的金融服務集聚區內經營的企業,與位於較小的中心的企業相比,一般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這是因為外部的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範圍經濟(economies of scope)和聚集經濟(economies of agglomeration)在發生作用。但是,這些優勢可能由於相反的規模不經濟而減小。

當企業的規模與其經營之間存在正相關時,企業就會受益於規模經濟。當效率與其經營所處的行業(中心)的規模之間存在正向關係時,企業的外部規模經濟就會積累。較大的金融中心比較小的中心會提供更有利的經營環境,理由有:

熟練勞動力的規模越大,企業越容易運作、成長和多元化。

相關的金融業務的範圍越大,就有更多的機會產生富有創造力的互動、一體化和創新。這就是外部範圍經濟。

金融市場的質量——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與運行的規模存在強有力的相關性。這些特性是人們非常想看到的,較好的價格,較低的交易成本,這樣市場崩盤的可能性就會減小,可能會有正向的強化效應,流動性會吸引更多的流動性。

相互競爭的金融企業的數量、熟練勞動力的數量和質量以及金融業務的種類,會刺激創新。新的業務機會來自於客戶和其他的金融企業。

企業間的競爭會促使交易定價更為激烈、工作效率更高以及產品創新。更高的標準有助於較大金融中心的企業從習慣於較不激烈的競爭環境的企業那裡贏得業務。

需要很多獨立的企業進行協調的業務,在企業和專家數量較多的情況下可以更容易、更有效率地進行。例如,像貸款辛迪加或證券一級發行這類的申購市場。

在較大的更有聲譽的金融中心運行的企業,相對於在較小的中心運行的企業,享有聲譽和可信度的優勢。地點是金融企業品牌的重要部分。

在較大金融中心運行的金融企業也享有聚集經濟。聚集經濟是指由於專家支持服務和其他服務集中,從而使交易成本降低。隨時可以得到商業律師、會計師、專業印刷廠商、IT專家、金融公關諮詢專家和很多其他的支持服務,提高了企業的效率和競爭能力。中心越大,輔助的專家支持服務的範圍越廣、種類越多、定價越激烈。

一旦企業處於金融中心,就有強有力的理由繼續留在那裡。沉沒成本(sunk cost)——必需的且無法收回的支出,如啟動成本——是一個重要因素。與客戶、其他的金融企業、監管機構和員工建立關係的工作也是如此。這些關係使重新選擇營業場所變得很困難,成本很高,導致地點選擇的惰性。

外部的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是全球金融服務業的強大力量,使位置優越的主要金融中心,如倫敦,具有很大的競爭優勢。確實,在理論上,金融中心的運作的合理結果就是,大多數國際批發金融業務應集中在一個全球性中心。但中心化也會產生規模不經濟,如擁擠和堵塞,居住和勞動力成本很高,離客戶的距離也許會使信息成本增加。而且,在現實世界中,政治因素、監管壁壘和激勵措施以及時區差異都會扭曲中心化經濟力量的作用。因此,地區性和地方性金融中心仍能發揮作用。

中國上海

上海市,簡稱滬,是中國4個直轄市之一,是中國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上海位於中國華東地區,界於東經120°52′-122°12′,北緯30°40′-31°53′之間,地處長江入海口,東隔東中國海與韓國濟州島日本九州島相望,南瀕杭州灣,北、西與江蘇、浙江兩省相接,上海市總面積6340.5平方公里,共轄16個市轄區。截止2019年6月,全市轄105個街道、107個鎮、2個鄉,合計214個鄉級區劃。

春秋戰國時期,上海是楚國春申君黃歇的封邑,故別稱申。四、五世紀晉朝時期,因漁民創造捕魚工具「扈」,江流入海處稱「瀆」,因此松江下游一帶稱為「扈瀆」,以後又改「滬」,故上海簡稱「滬」。

上海被GaWC發布的2018年世界城市體系排名評為「

」。上海在科爾尼發布的2019年全球城市綜合排名中排名世界第19位,中國第3位。在2019年全球城市營商環境指數暨百強城市排行榜中,上海排名世界第48位,中國第4位。2019年10月31日,上海入選首批5G商用城市名單。

匯聚全中國金融市場要素

上海作為我國最大的經濟中心,已經將建設國際金融中心作為跨世紀的戰略目標,並有了良好的開端。上海在金融規模上具有優勢,在金融環境、金融效率和金融國際化方面。

上海金融業以浦東綜合配套改革為契機,緊緊圍繞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這一國家戰略目標,不斷加快市場化進程,金融改革開放穩步推進;金融運行態勢良好,各項存貸款適度增長,銀行業資產質量繼續提高,中資銀行不良貸款率穩步下降;金融要素市場加快創新,推出了滬深300指數、債券遠期交易和企業短期融資券等產品。

截至2014年,上海共有各類金融機構527家;其中銀行類機構130家,保險類機構227家,證券類機構91家,在滬經營性外資金融機構123家。在滬經營的84家外資銀行及財務公司資產總計達到484.33億美元,其中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有65家,其人民幣資產總額達到1144.44億元。位於上海的金融機構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海鑽石交易所上海黃金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所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以及有29家在滬外資銀行被其總行確定為中國區總部,包括花旗銀行渣打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滙豐銀行東亞銀行星展銀行,荷蘭銀行法國巴黎銀行德國商業銀行澳洲聯邦銀行等。其中上海證券市場已成為中國內地首屈一指的市場,上市公司數、上市股票數、市價總值、流通市值、證券成交總額、股票成交金額和國債成交金額等各項指標均居首位。上海證券交易所也是亞洲第三,世界第七大股票交易市場,在亞洲僅次於東京和香港。 2014年最新發布的新華道瓊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指數報告,上海名列全球第五。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成立

在2005年8月l0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成立,這極大地擴大了上海對國內金融業乃至亞太地區金融業的整體影響力,從而有力地支持了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發展。上海應進一步整合浦東現代金融風格與浦西經典金融藝術,配以浦江兩岸獨特的金融建築和以人為本的生態魅力,充分體現中國金融中心的軟實力;深化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商品期貨交易所與上海金融期貨交易所這三個標誌性金融機構的聯動與合作,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機構聚集的標誌,充分發揮其在要素市場的領導功能。

中國深圳

深圳,簡稱「深」,別稱鵬城,廣東省省轄市、副省級市、國家區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地處廣東南部,珠江三角洲東岸,與香港一水之隔,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與香港相連,北部與東莞、惠州接壤。

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建立的第一個經濟特區,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已發展為有一定影響力的國際化城市,創造了舉世矚目的「深圳速度」,同時享有「設計之都」、「鋼琴之城」、「創客之城」等美譽。深圳市域邊界設有中國最多的出入境口岸。深圳也是重要的邊境口岸城市,皇崗口岸實施24小時通關。

2010年,倫敦金融城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顯示,深圳是全球排名第九的金融中心。深圳銀行、證券、保險業機構密度、外資金融機構數量以及從業人員比例均居全國前列。計劃到2010年,金融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5%以上。6月8日深市成交額再度超過滬市,標誌着深圳金融中心地位日益穩固。

深圳是全國證券資本市場中心之一。全國兩家證券交易所之一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進入規模化、市場化發展新階段。2014年,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1618家,比上年增加82家。上市股票1657隻,增加80隻。上市公司市價總值128572.94億元,增長46.3%。上市公司流通市值95128.44億元,增長50.9%。全年證券市場總成交金額444708.19億元,增長49.9%。

深圳是中國第三大保險城市,也是第一個保險改革試點城市。保險公司總部增至7家,分支機構29家,保險從業人員達約3.5萬人。2014年,保險機構原保險保費收入548.66億元,比上年增長17.0%。其中,財產險215.73億元,增長20.0 %;人身險332.93億元,增長15.2%。各項賠付支出155.76億元,增長24.4%。其中,財產險業務支出101.05億元,增長17.1 %;人身險業務支出54.71億元,增長40.7%。

1982年1月,南洋商業銀行深圳分行開業,是建國以後中國引進的第一家外資銀行。2006年再次迎來外資銀行入深潮。先後有永隆、大新、上海商業三家港資銀行開設分行。中信嘉華銀行、工銀亞洲在深開業。東亞銀行、恒生銀行開設了支行網點。深圳擁有外資金融機構38家,其中,營業性機構31家,代表處7家。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