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位於鄭州市工人路165號,是主管全市交通運輸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1] 。
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設辦公室、綜合運輸處、行政審批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財務審計處、組織人事處、建設管理處、安全信息處(應急辦公室)、執法督查處(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辦公室)、宣傳培訓處、信訪穩定處、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處共12個內設機構,還設有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其他機構鄭州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負責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擬訂地方性交通運輸法規;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二)編制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市域公共交通和區域綜合運輸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道路客運、貨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鄉道路運輸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工作;負責市域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維修市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建立完善交通運輸服務體系,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國家規定的相關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負責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市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交通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建設;協調市域內各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工程質量、工程定額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工作。
(七)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轄區內高速公路及幹線公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交通運輸應急指揮;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2]工作;負責國防動員的有關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
(九)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運輸行業的推廣和應用,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教育;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涉外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市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十二)做好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服務和監管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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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鄭州市人民政府
- ↑ 淺談新時期如何加強交通戰備應急應戰能力建設 ,搜狐,201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