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科爾沁區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通遼市科爾沁區圖書館創立於1999年7月,新館位於通遼市明仁大街西115號,於2018年4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評估定級為一級公共圖書館。面積3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舊有的書庫面積800平方米,藏書30萬冊(包括報刊合訂本),1989年被國家文化部授予「文明圖書館」,1999年10月被文化部[1]授予一級圖書館稱號。
基本介紹
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圖書館,原名,通遼市圖書館。1999年7月哲里木盟撤盟設市,地級政府所在地科爾沁區,圖書館因之更名。
2002年6月新館舍竣工交付使用,地址座落在通遼市明仁大街西115號,面積3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舊有的書庫面積800平方米(四層結構,有書架1400延長米),2002年10月重新開館向社會開放。
2002年6月圖書館班子進行調整,時任館長兼支部書記許斌,副館長兼副書記劉士新,副館長王黎。正式職工30人,館內機構設置調整為采編部、借閱部、少兒工作部、綜合辦公室四個部室,向社會開放的服務窗口有:綜合圖書借書處、文學圖書開架借閱室、報刊閱覽室、中小學生閱覽室、地方文獻資料室、多媒體電子閱覽室、視聽室。2003年圖書館購進50台計算機和圖書館ILAS業務軟件1套,創建了擁有42台計算機的電子閱覽室。2004年10月安裝了文化部的文化資源共享工程,建立視聽室、各項業務工作開始向現代化過渡。2012年2月,領導班子進行調整,王黎擔任黨支部書記兼館長、劉士新任副館長兼副書記。2014年5月領導班子完成新老交接,王黎擔任黨支部書記兼館長;孫童妹擔任副館長,主抓業務工作;王艷萍擔任副書記,主抓黨務工作及業務輔導工作。
新館開館後,針對新時期讀者借閱需求,增設讀者服務窗口,細化服務內容,強化服務多功能。文學圖書開架借閱室內藏書、刊1.5萬冊,過刊按月入藏,以滿足讀者需求。由於綜合圖書借閱處正在建設數據庫,暫停對讀者開放,大部分外借讀者集中於此;報刊閱覽室有報刊300餘種,承擔的服務功能有閱覽和自習;中小學生閱覽室兩個,內設報刊40種,承擔自習和閱覽服務功能;地方文獻資料室內藏資料有6萬餘冊保存本資料、6000餘冊蒙文圖書、3萬餘冊地方文獻資料及報刊合訂資料,承擔的服務功能為查閱、課題諮詢、編輯地方文獻索引等二、三次文獻資料[2]。多媒體電子閱覽室內設42台計算機與互聯網、ILAS系統相聯接,承擔電子閱覽服務功能。
2015年上馬新型「圖創」圖書館集成管理系統軟件,建立多級的自動化管理網絡系統,開始建立總分館制,初步實現通借通還,領軍內蒙古縣級公共圖書館。
為了滿足廣大市民節假日利用圖書館這所「沒有圍牆的大學」,獲取更多領域知識的的欲望,科爾沁區圖書館自2011年5月實行免費開放,延長開館時間,每周開館時間70小時,實現無假日圖書館,包括除夕也要開館。平時日接待讀者200餘人次,節假日及寒暑假日接待讀者在400餘人次。以2015年度為例,年均共接待讀者126600人次,借閱圖書7896冊次,發展持證新讀者246人。
館藏實力
藏書30萬冊(包括報刊合訂本)。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一、科爾沁區圖書館的職能、服務理念與服務對象
1. 職能:科爾沁區圖書館是公益性文化服務機構,以保障每一個公民自由獲取知識和信息的權利為己任,通過提供各種形式的資源與服務來滿足個人和團體在終身教育、自主決策、文化發展和休閒娛樂等方面的需要。
2. 服務理念:奉行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思想,向各類人群提供「平等、免費、無障礙」的圖書館服務。
3. 服務對象:科爾沁區圖書館向所有在科爾沁區工作、學習與生活的個人、機構、團體提供服務。
二、電子閱覽設備的使用
電子閱覽設備需按規定使用
·電子閱覽設備讀者免費使用,但要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將便攜式設備攜帶出電子閱覽室;
·在使用電子閱覽設備過程中,如遇技術難題,應及時向工作人員求助,切勿私自處理。
三、損壞賠償及違約責任
讀者免費借閱的文獻資料如出現下列情況需支付一定的費用:
1. 文獻資料污損:讀者借閱時發現文獻資料有污損、缺頁,應向工作人員說明並加蓋污損章以明責任。文獻歸還時,如發現有污損,將按文獻價格的30%—50%賠償;文獻污損嚴重無法再次借閱的文獻,按文獻遺失辦法處理。
2. 文獻遺失:以完全相同版本抵賠,讀者須另付條碼加工費0.5元、RFID芯片工本費2元;如在40天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版本的圖書,則按以下細則處理:
單捲紙本文獻遺失,10年內出版的,按定價的2—5倍賠償;10—15年前出版的,按定價的5—8倍賠償;早於15年前出版的,按定價的8—10倍賠償。
多捲紙本文獻遺失其中之一者,原則上按全套文獻的總價賠付,余書留存圖書館。如該套書中每冊文獻有單獨的ISBN號和價格,也可按單冊文獻的價格賠償,具體賠付辦法參照單捲紙本文獻賠付標準賠償。
·連續出版物遺失其中之一者,單獨賠付,具體賠付辦法參照單捲紙本文獻賠付標準賠償。
丟失視聽文獻總量在4片以下(含4片),按定價2倍賠償。
·丟失視聽文獻總量在4片以上,按成套定價2—5倍賠償;如丟失部分不足光碟總量的20%(不含20%),可由讀者自行刻錄,並加付條碼工本費每條0.5元。
·視聽文獻外包裝盒損壞或丟失,每個賠償2元,條碼丟失每條賠償0.5元,RFID芯片丟失每片賠償2元。
3. 耳機損壞:讀者借用聽音設備時發現有損壞,請勿再用並及時告知工作人員以明責任。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但尚可使用的,按原價的50%賠償;無法再使用的,則按原價賠償。
4. 對批劃、塗改、污損特藏文獻者,按以下標準賠償:
·保存本、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珍貴文獻按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賠償標準的2倍賠償。
5. 撕割: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6. 未辦理借閱手續將文獻帶出館外:未辦理借閱手續,將館藏文獻藏於身上、書包或其他物品內帶出館外,一經發現,除追回文獻外,還將按文獻原價的2—5倍交納違約金。
7. 有以上違規行為,且拒不交納違約金、賠償金者,本館將暫停其借書證的借閱功能,並將其違約記錄上傳至科爾沁區圖書館網站。
四、文明閱讀
1、進入圖書館應注意言談舉止文明,着裝整齊;不穿拖鞋、背心入館;
2、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請勿在館內吸煙、用火;請勿攜帶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蝕性化學物品入館;
3、私人物品(書包、隨身包、物品、雨具等)請寄存於存包處。個人證件、錢款等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如有遺失,責任自負;
4、請勿攜帶食品、飲料進入閱覽室和書庫;
5、請保持館內清潔衛生,勿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6、愛護公共書刊資料、設施設備,不得隨意塗抹刻劃和人為損壞。未經許可,不得在館內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7、請勿用物件空占閱覽座位,圖書館對占位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8、讀者未辦借閱手續,不得擅自將書刊攜出閱覽室外,否則按竊取書刊處理。
9、保持館內安靜,不要大聲喧譁。入館後請將手機調至振動檔,各閱覽室內不得撥打或接聽手機;
10、10歲以下兒童需在成人陪同下入館。
11、不得任意觸摸、按動消防設施。如消防設施遭到人為損壞,對責任人送公安部門處理。
12、嚴禁將寵物帶進館區。
借閱須知
1.使用範圍:在科爾沁區圖書館開架借閱處、社會科學書庫、自然科學書庫使用。
2.借書冊數:普通圖書1冊;合訂過刊1冊;單冊過刊3冊;武俠小說3冊。
3.借書期限:15天。讀者年內外借書(刊)一次超期7天或累計超期3次,停借一周;一次超期15天或累計超期5次,停借一個月;一次超期1個月或累計超期10次,停借一年。
4.有效期:自辦證日起一年內有效。期滿需驗證註冊,未驗證註冊的,關閉借閱功能。
注意事項:
1.每人限辦一卡,僅供本人使用。
2.借閱證要遠離磁性,不要與硬物放在一起,以免損壞。
3.請將押金收據妥善保管,退證時需要使用。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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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文化部主要職能詳解,無憂考網,2008-09-17
- ↑ 珍貴文獻資料大合集大全 ,搜狐,20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