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贛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門[1]。
主要職責
(二)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
(四)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組織人民防空演習,承擔有關搶險救災任務;
(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及培訓;
(六)組織人民防空設施的平時開發利用;
(七)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九)戰時組織指揮通信保障和負責發放空襲警報惟號,組織人員、物資疏散掩蔽,組織消除空襲後果等;
(十)負責城市新建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的審批;
(十一)承辦市政府、贛州軍分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協調機關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文秘、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後勤服務、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人防信息、通訊報道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人防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勞動工資管理;負責指導、監督縣級人防辦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指揮通信科
負責制訂(修訂)防空襲預案和人防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和計劃,並組織演練;負責人防應急準備工作,籌劃和實施人防指揮信息化建設,組織人防指揮、通信業務訓練;負責指導人防專業隊伍組訓、疏散基地(地域)建設、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參與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工作,利用人防設施、人防戰備資源和人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及民生服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編制、實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和計劃;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和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人防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負責人防工程監理丙級資質認定和人防工程設計乙級以下資質認定;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審核和督促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徵收;負責本級人防工程項目預決算的審核;負責人防工程安全生產和平戰功能轉換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科研成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法規宣傳科(行政執法科)
負責國家和省、市有關人防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人防執法檢查、調研工作,擬定人防規範性文件;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法規宣傳教育、普法工作;負責信訪接待、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宣傳教育,與有關部門實施黨校、學校和社區人防教育;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辦機關和下屬單位黨建及群團工作[2]。
紀檢組。為市紀委的派駐機構。
視頻
贛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贛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人防工程建設行政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贛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2018-02-27
- ↑ 贛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機構設置,贛州市政府信息專欄,2019-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