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石家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簡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縣級。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106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監督檢查自然資源、空間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省會城市發展戰略研究,探索城鄉統籌發展模式,推動省會城鄉一體化進程。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市、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和維護。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落實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建設行業涉及本部門的相關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和城市設計工作、建設工程規劃工作。指導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和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
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執行國土空間規劃政策,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負責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管理工作。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審查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負責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工作。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落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九)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一)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核登記和轉讓審核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規劃勘察及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全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貫徹執行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查處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指導、監督有關縣(市、區)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審查、實施、修改工作。
(十六)承擔省會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和石家莊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石家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石家莊機構改革方案公布 ,石家莊機構編制網,2018-12-21
- ↑ 石家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職責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