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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市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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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市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簡稱:白銀市老科協)Baiyinshi Association of Senior Scientists and Technicians,縮寫:BASST。本會是白銀市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和老科技工作者團體自願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地方性、聯合性、非營利性[1]的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老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目錄

白銀市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白銀市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簡稱:白銀市老科協)Baiyinshi Association of Senior Scientists and Technicians,縮寫:BASST。

第二條 本會性質:本會是白銀市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和老科技工作者團體自願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地方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老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第三條 本會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2]、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團結廣大老科技工作者,積極參與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為促進白銀科技進步、經濟繁榮、社會發展再做貢獻。

本會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優勢、體現特色、量力而為、務求實效」的工作原則。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白銀市科學技術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白銀市民政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駐所為白銀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六樓,郵編730900。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積極貫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項方針政策,執行業務主管單位市科協及中國老科協、省老科協和有關部門提出的各項任務。

(二)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活動,參與地方重大科技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的諮詢調研,向有關部門推薦優秀學術論文,提供決策建議和意見。

(三)發揚老科技工作者的優良傳統,面向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教育,開展普及科學知識的宣傳活動和舉辦科學講座,更新知識,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做出貢獻。

(四)組織老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技考察、科技開發、調研諮詢、技術推廣、技術培訓、科技及經濟建設項目評估,興辦科技、經濟、醫療、保健、教育等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實體,增強經濟實力。

(五)組織老科技人才交流,為發揮老科技工作者的才華再做貢獻創造條件,促進我市人才資源的二次開發。

(六)面向本會會員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認定審查工作,真實反映會員本人專業技術水平。

(七)加強與省內外老科技工作者團體之間的聯繫和協作,探討老科技工作者的特點及其團體的活動發展規律,溝通信息,交流經驗,促進老科技工作者團體的健康發展。

(八)表彰獎勵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建設中做出貢獻的老科技工作者。

(九)關心和維護老科技工作者及團體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呼聲、訴求。舉辦為老科技工作者服務的福利性事業,開展有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藝、體育,建設老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三章 黨建工作

第七條 本會支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第八條 本會按照黨章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設立中共白銀市老科協黨支部(以下簡稱白銀市老科協黨支部)。會員單位如暫不能單獨建立黨組織,支持通過聯合建立黨組織、黨組織孵化、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等方式,開展黨建工作。

第九條 白銀市老科協黨支部是黨在白銀市老科協組織中的戰鬥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職能是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老科協黨組織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

第十條 本會變更、撤併或註銷,白銀市老科協黨支部應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並做好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等相關工作;本會換屆選舉時,應先徵求上級黨委對主要負責人審核意見。

第十一條 本會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支持黨組織建設活動陣地。

第十二條 本會支持領導班子與黨組織領導班子交叉任職,優先推薦本會領導班子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老科協黨支部領導;優先推薦白銀市老科協黨支部班子成員擔任本會理事會領導。

第十三條 本會支持白銀市老科協黨支部對白銀市老科協組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四章 會員

第十四條 本會會員有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兩種。

個人會員是指已經離退休的科技人員或熱心支持老科協工作的管理幹部。

團體會員是指各縣區、各行業依法批准成立的老科技工作者組織,各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系統的老科技工作者組織。

第十五條 申請入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參與本會活動。

第十六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團體會員申請加入本會,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批准成立的老科技工作者組織。需提交入會申請報告,填寫申請入會登記表,並附團體登記證複印件或本單位批准的文件,團體章程及領導成員名單。

(二)個人申請入會需要填寫申請入會登記表;經理事會授權的辦事機構審議通過即可接納為本會會員,發給會員證。

第十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有權優先獲得本會的服務

(四)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五)有權介紹和推薦新會員;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自覺維護本會信譽和合法權益,不得假借本會名義搞違法活動;

(三)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活動信息和資料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報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觸犯刑律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會員自然取消其會員資格。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