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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之(380年~435年),字休泰,琅琊郡臨沂縣(今山東省臨沂市)人。東晉大臣,荊州刺史王廙曾孫。

  • 少時家貧,頗好史籍,博涉多聞。初為衛將軍謝琰行參軍,除著作佐郎。
  • 累遷尚書祠部郎,轉中書侍郎,參與毒死了晉安帝。
  • 晉恭帝即位,遷任黃門侍郎,領著作郎。劉裕受禪,加驍騎將軍、本郡中正,黃門如故。
  • 元嘉十二年,出為吳興太守。卒於任,享年五十六歲。

人物專題

基本信息

姓名    王韶之  
字號    字休泰      
民族    漢族      
官職    任黃門侍郎,領著作郎  
出生地   琅琊臨沂(今山東臨沂)
出生時間  380年  
去世時間   435年 
所處時代   南朝宋   
主要作品   《晉記》    
主要成就   驍騎將軍 本郡中正 吳興太守    

人物生平

宋武帝劉裕即位,加驍騎將軍、本郡中正,黃門如故,西省職解,復掌宋書。因璽封謬誤,免黃門郞。

王韶之寫《晉史》,寫過王珣貨殖,王廞作亂。王珣的兒子王弘,王廞的兒子王華,並為顯貴,王韶之擔心被他們所害,於是結好徐羨之傅亮等人。宋少帝劉義符即位,遷侍中,驍騎如故。景平元年(423),出為吳興太守。羨之被誅,王弘入為相,領揚州刺史。王弘與王韶之雖然沒有斷絕關係,與之沒打過交道的弟弟們與王韶之均無來往。王韶之在郡,常常擔心被王弘找岔,日夜勤奮,很有政績。王弘也就沒有公報私仇。宋文帝劉義隆對雙方都有所葆獎。在任數年,稱為良守,加秩中二千石。元嘉十年(433),征為祠部尚書,加給事中。元嘉十二(435)年,又出為吳興太守。其年卒,時年五十六歲。

人物貢獻

  • 王韶之《晉記》10卷。安史之亂發生時,作為「御史」晉書編寫時的主要藍本臧榮緒所撰《晉書》已下落不明,其餘的22家晉史書也皆散佚。

人物關係

  • 曾祖:王暠,驃騎將軍。
  • 祖父:王羨之,鎮軍將軍掾。
  • 父親:王偉之,本國郎中令
  • 兒子:王曄,尚書駕部外兵郎,臨賀太守。

史書記載——《宋書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1]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臨沂人也。曾祖王暠,晉驃騎將軍。祖王羨之,鎮軍掾。父王偉之,本國郎中令。韶之家貧,父為烏程縣令,因居縣境。好史籍,博涉多聞。初為衛將軍謝琰行參軍。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輒自書寫。泰元、隆安時事,小大悉撰錄之,韶之因此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善敘事,辭論可觀,為後代佳史。遷尚書祠部郎。晉帝自孝武以來,常居內殿,武官主書於中通呈,以省官一人管司詔誥,任在西省,因謂之西省郎。傅亮、羊徽相代,領西省事。轉中書侍郎。安帝之崩也,高祖使王韶之與帝左右密加鴆毒。晉恭帝即位,遷黃門侍郎,領著作郎,西省如故。凡諸詔奏,皆其辭也。

高祖受禪,加驍騎將軍、本郡中正,黃門如故,西省職解,復掌宋書。有司奏東冶士朱道民禽三叛士,依例放遣,韶之啟曰:「尚書金部奏事如右,斯誠檢忘一時權制,懼非經國弘本之令典。臣尋舊制,以罪補士,凡有十餘條,雖同異不紊,而輕重實殊。至於詐列父母死,誣罔父母淫亂,破義反逆,此四條,實窮亂抵逆,人理必盡。雖復殊刑過制,猶不足以塞莫大之罪。既獲全首領,大造已隆,寧可復遂拔徒隸,緩帶當年,自同編戶,列齒齊民乎?臣懼此制永行,所虧實大。方今聖化惟新,崇本棄末,一切之令,宜加詳改。愚謂此四條不合加贖罪之恩。」侍中褚淡之同韶之三條,卻宜仍舊。詔可。又駁員外散騎侍郎王實之請假事曰:「伏尋舊制,群臣家有情事,聽並急六十日。太元中改制,年賜假百日。又居在千里外,聽並請來年限,合為二百日。此蓋一時之令,非經通之旨。會稽雖途盈千里,未足為難,百日歸休,於事自足。若私理不同,便應自表陳解,豈宜名班朝列,而久淹私門?臣等參議,謂不合開許。或家在河、洛及嶺、沔、漢者,道阻且長,猶宜別有條品,請付尚書詳為其制。」從之。坐璽封謬誤,免黃門,事在《謝晦傳》。

韶之為晉史,序王珣貨殖,王廞作亂。珣子弘,廞子華,並貴顯,韶之懼為所陷,深結徐羨之、傅亮等。宋少帝即位,遷侍中,驍騎如故。景平元年,出為吳興太守。徐羨之被誅,王弘入為相,領揚州刺史。弘雖與韶之不絕,諸弟未相識者,皆不復往來。韶之在郡,常慮為弘所繩,夙夜勤厲,政績甚美,弘亦抑其私憾。太祖兩嘉之。在任積年,稱為良守,加秩中二千石。十年,征為祠部尚書,加給事中。坐去郡長取送故,免官。十二年,又出為吳興太守。其年卒,時年五十六。七廟歌辭,韶之制也。文集行於世。子王曄,尚書駕部外兵郎,臨賀太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