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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英語:Physical therapist、Physiotherapist、PT),在中國大陸稱作康復治療師,是一種以預防、治療、及處理因疾病或傷害所帶來的動作問題的醫療專業人員[1]。物理治療師常透過儀器(Modality)、徒手(Manual)和運動(Movement)等治療方式,並輔以輔助科技(Assistive Technology),增進患者身體功能,並且改善其生活品質(詳見物理治療)。英語中的「Physical」是「身體的、肉體的」的意思,也有「按自然法則的」以及「物理的」的意思,所以在中文裡雖然被翻譯稱作「物理」治療師,但其專業是囊括整個人體的治療及處置,不僅止於物理因子(Physical agent)的治療而已。另外,也有物理治療生(Physiotherapist Assistant,簡稱PTA),他們會在治療師的監督下,提供物理治療業務。不過目前各國為了提升醫療專業分工的能力,已逐漸廢止物理治療生的制度。
在美國,有其他的專業人員會使用類似物理治療的治療方法,如:脊骨神經醫師(Doctor of Chiropractic)或骨病醫師(Doctor of Osteopathy,與一般西醫師相似)。而在華人地區,則有傳統中醫或是國術館等地方,會進行如推拿、按摩等類似物理治療的療法。
背景
1951年,台灣小兒麻痹大流行,復健方式以重量訓練為主。1958年,美軍事顧問團之眷屬為物理治療師,義務至台灣各大醫院協助治療。之後,台北榮總、台大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陸續成立復健部或物理治療部門,振興復健醫學中心也成立並開始收治小兒麻痹後遺症患童。1967年,台灣大學在醫技系成立物理治療組,招收第一屆物理治療組學生,不但為台灣本土物理治療師專業教育之起始,更為亞洲國家最早之學士級物理治療師養成教育課程。1995年2月3日,台灣的立法院通過「物理治療師法」[2],其中對於物理治療師(生)資格的取得、執業規定、業務內容、物理治療所的設立暨違反本法之相關刑罰、行政處分皆有詳細的規定。至此,不僅有效地規範物理至療業務的執行,更建立了物理治療師的專業制度。1995年12月,台灣專技高普考首次出現物理治療師與物理治療生類科。
許多近代的物理治療技術起源於歐洲,特別是英國與法國。由於小兒麻痹症大流行與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美國便將這些物理治療技巧由歐洲引進。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美國送一批醫師到英、法兩國去學習物理治療技術,以便提供在戰爭中受傷的士兵較完善的照顧。1917年設立專科醫院與身體重建的部門,負責訓練與管理一群以女性為主的「重建助理」(Reconstruction Aides),以為戰爭中受傷的士兵提供身體重建的醫療工作。這群「重建助理」便是美國發展物理治療的先趨者。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物理治療的需求仍然存在。但是需求重心由保存戰力,轉移為維持工作能力。人道主義者的關心與工業社會勞工的需求,引起大家去注意「失去活動能力的孩子」。由於「重建助理」的頭銜與業務受到混淆與曖昧的苦惱,因此,在一次的會議中,決定設立全國性的組織—美國婦女物理治療協會(American Women's Physical Therapeutic Association),而後,該組織更名為美國物理治療協會(American Physiotherapy Association,APA)。之後,物理治療師面臨了「身份」的問題,美國物理治療協會的成員認為他們有更高程度的專業地位,反對醫師將他們視為技術員或助理的見解。這種爭議一直到1940年代,醫師制定物理醫學(Physical Medicine),並認定物理醫學是一種醫學專業,才得以解決。從那時以後,從事物理醫學的醫師稱之為復健科醫師(Physiatrists),物理治療師(Physical therapist)的名稱才被接納。在美國醫學會(AMA)的協助下,美國於1936年正式通過物理治療教育的基本課程。
視頻
參考文獻
- ↑ 健身教練能當你的康復師嗎?,搜狐,2020-02-27
- ↑ 台灣物理治療師法,法律教育網,20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