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工智能學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海南省人工智能學會成立於2017年11月,是經海南省民政廳正式註冊的海南省人工智能領域唯一的省級學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的正式團體會員。
機構簡介
學會活動的學術領域是智能科學技術,活動地域是海南省,基本任務是團結組織全省智能科學與技術工作者,遵守憲法[1]、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促進海南省智能科學與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智能科學與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智能科學與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海南省經濟發展做貢獻。貫徹「科技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方針,堅持百家爭鳴,倡導科學道德和優良學風。
會員單位
學會目前擁有80多家會員單位和個人會員260餘人,基本覆蓋了智能科學與技術領域的海南省的重點高校,以及島內外人工智能相關企業(例如海南騰訊、科大訊飛、北京地平線等)。隨着智能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學會的隊伍仍處在快速增長中,一大批與智能科學技術有關的學術團體正在積極申請加入海南省人工智能學會。
學會是人工智能領域工作者和相關企事業單位跟海南科研院所和政府之間的橋樑和紐帶,通過大聯合大協作的方式,凝聚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人工智能發展的合力和氛圍。學會[2]將以服務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為導向,通過市場化機制、社會化服務和智能化手段,有效整合科技創新資源,重點提供人工智能的人才服務、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智庫建設等公共服務產品。同時,學會將發揮科技類社會組織優勢,發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通過大聯合大協作的方式,凝聚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人工智能發展的合力和氛圍。
歡迎廣大科技工作者及社會企業加入,在海南省自由貿易港和自由貿易區的大政策環境下匯集全球AI力量,為海南的發展作出一份貢獻。
《海南省人工智能學會章程》修訂版(節選)
(2018年5月第一屆理事會第一次全體理事會議通過)
2018年5月9日
說 明
一、根據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制訂此章程範本。
二、此章程範本,旨在為社會團體制訂章程時提供依據,規範社會團體行為。
三、社會團體制訂章程,原則上應包括此章程範本所涉及的內容,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的補充。
四、社會團體據此範本制訂的章程,須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方能生效。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將以核准後的章程為據進行監督管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名稱:海南省人工智能學會,英文名稱:Hainan Association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寫為HAAI。
第二條 海南省人工智能學會是海南省智能科學與技術工作者的群眾性學術團體,本學會由海南省高校、研究所、企事業單位從事人工智能研究、開發和生產的工作者自願結成,是非營利性社會組識。
第三條 本學會宗旨:團結組織全省智能科學與技術工作者,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促進海南省智能科學與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智能科學與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智能科學與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海南省經濟發展做貢獻。貫徹「科技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方針,堅持百家爭鳴,倡導科學道德和優良學風。
第四條 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海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學會的地址:海南師範大學物理樓205 & 海口國家大學科技園桂林洋產業大樓101。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學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提高學術水平。
(二)組織開展省內外及國際間的學術交流活動。
(三)開展智能信息技術領域的各類培訓及人才培養,發現並推薦人工智能領域的優秀人才,組織青少年進行人工智能領域的各種科技競賽活動。
(四)普及人工智能基礎知識,學習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組織技術開發、科學技術服務和技術貿易,積累學會活動經費。
(五)研究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戰略及對策分析,開展國內外調研與考察,開展人工智能領域的技術諮詢活動,向政府提供有關人工智能方面的有科學根據的諮詢建議或調查報告。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學會有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凡贊成並同意遵守本學會章程、自願申請加入、按時繳納會費的個人和單位,辦理手續後即可為本學會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第一、二、三條件,和第四、五、六條件中至少一條:
(一)擁護本學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學會的意願;
(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工作,主動關心支持開展學術活動的科技工作者。
(四)積極支持學會活動的人工智能及應用單位的領導幹部和長期從事人工智能科技管理並作出貢獻的管理幹部。
(五)在我省人工智能領域有特殊貢獻,並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有關科技工作者。
(六)在學術上或科研工作中有較突出成績,有較高水平,學風正派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確認通過並確認其會籍;
(三)申請人繳納會費後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本學會的活動和項目;
(三)優先獲得本學會的各種服務;
(四)優先成為學會各類人才或獎項的推薦對象;
(五)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學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學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支持和參與本學會活動,完成本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五)向本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會員超過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 ↑ 憲法基本知識解讀 ,搜狐,2022-04-13
- ↑ 【精品】申請成立學會的條件及程序,豆丁網,202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