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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總工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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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總工會立於1922年7月,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成立的我國第一個地方工會組織。1949年6月,武漢工會更名為武漢市總工會,隸屬中共武漢市委和湖北省總工會領導,是武漢市各級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武漢工會有13個城區工會、2個開發區和1個生態旅遊風景區工會,並有工業、城建、商業、金融、教育、文化、科研[1]等多個產業工會以及大型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全市有基層工會組織11464個,工會會員215.4萬人。

現任武漢市總工會主席為楊玲同志。

工會制度

武漢工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工會的各級領導機關是由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武漢市工會的領導機關是武漢市工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武漢市總工會委員會。市總工會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舉行兩次,由常務委員會召集。在委員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行使委員會職權。武漢市工會代表大會每5年舉行一次。

武漢市總工會是全市各級地方工會、產業工會和各大型企事業工會的領導機關,在中共武漢市委和湖北省總工會的領導下,依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歷史沿革

1949年6月11日,武漢市職工總會籌備委員會(不久改稱武漢市總工會籌備委員會)在漢口成立,屬中原職工總會籌備委員會(不久改稱華中總工會籌備委員會)領導。辦公地址在漢口勝利街2號(原交通銀行大樓)。工作機構設秘書、研究2室,組織、文教、生產、工資、勞保、女工、青工等7部。直轄有職工俱樂部、工人文藝工作隊。

1949年9月21日,市總工會籌備委員會與華中總工會籌委會(不久改稱中南總工會籌委會)合併(各自保存名義),1950年6月重新分設。

1950年7月8日,武漢市總工會正式成立。《武漢市總工會章程》規定:「本會為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南區總工會直接領導之地方組織。本會宗旨為團結全市工人職員,保護工人階級利益,聯合全市人民,為恢復與發展生產,建設新武漢與新中國而奮鬥。」

年,為適應工會事業的發展和對資本主義改造的需要,增設財務部和私營企業部,秘書室、研究室合為辦公室,生產部、工資部合為生產工資部,撤銷青工部。建成礄口工人文化宮,成立武漢工人出版社,出版《武漢工人》期刊,舉辦工會幹部訓練班,設職工聯合醫院。

1952年9月市總工會遷到漢口萬松園路12號新工會大院辦公。1953年7月,改稱武漢市工會聯合會。

1954年7月,中南區撤銷,武漢市由直轄市改為省轄市,市工會聯合會改由湖北省工會聯合會領導。

年,為適應大規模基本建設的發展,市工會增設基建部,生產工資部分為生產、工資2部,文教部改稱宣傳部。工會文化、教育事業繼續興辦,並開始辦職工療養事業。

1956年,市工會設有辦公室和組織、宣傳、生產、工資、勞保、女工、基建、私營企業、財務9部。有礄口、江漢、武昌、漢陽等4個工人文化宮和基本建設工人文化服務隊、工會幹部學校、工人療養院、工人電影放映隊和幼兒園,並先後編印《武漢工人》、《工人文藝》等報刊。

1959年4月,武漢市工會聯合會改稱湖北省武漢市總工會。在「左」的路線影響下,市總工會僅設辦公室、組宣部、業務部和行政秘書處。工會事業的發展停滯,僅辦過一段時期的《武漢工人報》。

年,開始糾正「左」的錯誤,恢復辦公室和組織、宣教、財務、生活保險、女工部等工作機構。此時,因孝感地區劃歸武漢市領導,市總工會設有縣鎮工作部。

隨着「左」的錯誤逐步糾正,工會組織狀況逐漸好轉。1966年初,市總工會設有辦公室和組織、宣傳、教育、生產、生活保險、女工、國際、財務部。增設工會幹部訓練班、工人業餘大學和工人藝術室。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各級工會組織相繼陷於癱瘓狀態。1967年1月,工會活動被迫完全停止。

1968年10月,全體幹部到農村搞「鬥批改」,辦公樓被占用;經費、財產、檔案和4個工人文化宮、工人療養院、幼兒園被迫交出;工人業餘大學、工人電影放映隊和工人藝術室被迫停止活動。

1972年,湖北省武漢市工農青婦聯合辦公室成立,開始整頓健全工會組織。1973年8月,湖北省武漢市總工會改稱武漢市總工會。

整頓健全後的市總工會排除干擾,努力工作,使停止活動長達7年之久的工會組織又活躍起來。此時,市總工會借漢口解放公園路44號市文聯辦公樓辦公,設有辦公室和組織、宣傳、教育、生產、生活女工部,收回4個工人文化宮,恢復工會幹部訓練班和電影放映隊。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工會組織迅速恢復與發展。1979年,市總工會設有辦公室和組織、宣傳、教育、生產、生活、女工、財務部。1980年,增設國際、產業部。

1981年4月,市總工會遷到漢口解放大道729號新辦公樓辦公。

年,市總工會增設工人運動史志編研委員會[2]、工運史研究室、技術協作委員會、技協辦公室,恢復職工業餘大學、工人藝術室,辦《風流人物》期刊,收回幼兒園。

中共十二大召開後,全國開創工會工作新局面,工會組織發展更快。1985年底,市總工會工作機構有法律顧問委員會、技術協作委員會、工運史志編研委員會、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財貿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運史研究室、法顧委辦公室、技協辦公室、基建辦公室和組織、宣傳、教育、生產、生活、民主管理、女工、國際、財務部及職工對外交流中心。還有工會幹部學校、職工大學,礄口、武昌、江漢、琴台、工人藝術室和電影放映隊,《主力軍》雜誌社以及幼兒園。

工會任務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黨在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上級工會的指示精神,確定全市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任務,貫徹全市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決議,領導全市工人運動和工會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

(三)圍繞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工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擬定。

(四)推進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和職工權益保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監督檢查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維護職工的經濟利益、政治權利和精神文化利益及女職工的特殊利益,關心職工的生產、生活,為職工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參與安全生產方面政策規定的研究制訂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基層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六)協助區黨委和市直有關委辦局及市直屬各大型企事業黨組織管理同級工會的領導幹部,研究制定工會幹部協管制度,負責全市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市總工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七)指導各級工會組織職工學政治、學經濟、學文化、學法律、學技術、學管理,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組織職工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八)負責做好全國、省勞模,全國、省「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及市勞模、市「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十)負責全市工會系統的國際聯絡工作,本着獨立、平等、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發展同國外和港澳台工會組織的友好關係及工會的經濟、技術、文化、人才交流與合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