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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保護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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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保護國,正式名稱為柬埔寨法國保護國(高棉語:កម្ពុជាសម័យអាណានិគម;法語:Protectorat français du Cambodge),又稱法屬柬埔寨,是法屬印度支那的一部分。
1867年,柬埔寨國王諾羅敦一世和法蘭西第二帝國簽署保護條約,柬埔寨成為法國保護國。1887年,柬埔寨保護國加入法屬印度支那聯邦。1946年,柬埔寨被法國授予自治權,在1949年其保護國地位被取消。1953年,柬埔寨獲得獨立,建立柬埔寨王國。
歷史
開端
19世紀,柬埔寨淪為暹羅和越南的雙重附庸。1864年,法國建立交趾支那(位於今越南南部)殖民地,柬埔寨國王諾羅敦一世請求法國對柬埔寨進行保護,柬埔寨法國保護國成立。當時的交趾支那總督皮埃爾-保羅·德拉格朗迪埃爾正着手擴大在全越南的影響力,並把柬埔寨作為交趾支那和暹羅之間的緩衝區。
1863年8月11日,諾羅敦一世與法國簽訂條約,承認法國對柬埔寨國的保護。根據條約規定,法國控制柬埔寨的外交和貿易權,並提供軍事保護;柬埔寨的君主制被保留,柬埔寨的大權則落入常駐在金邊的法國代表。在柬埔寨將部分領土割讓給暹羅後,暹羅也承認了法國對柬埔寨的保護。
殖民統治
1887年,柬埔寨保護國加入法屬印度支那,成為這個殖民地與保護國聯邦的一部分。君主和法國代表對柬埔寨進行聯合統治,其中法國代表擁有數位助理協助,這些助理常駐於各省的行政中心,例如馬德望、烏棟、暹粒和菩薩市,法國代表則直接統治金邊。
法國在柬埔寨建立統治後的第一個十年內,推行多項改革,例如減少君主的權力、廢除奴隸制等。諾羅敦一世的同父兄弟西沃達,於1885年領導叛亂,企圖推翻獲法國支持的諾羅敦並奪得王位,諾羅敦被迫流亡到暹羅。法國軍隊很快平息了這場叛亂,藉此繼續擴大其政治特權。
1896年,法國與英國簽訂協議,劃分了雙方在印度支那的勢力範圍。根據該協議,暹羅需將西柬埔寨割讓給柬埔寨保護國。該協議同時承認了法國對越南、柬埔寨以及老撾的統治權。法國政府自此開始重新規劃管理制度、發展殖民地經濟,並引進法國的文化和語言來同化當地人。1897年,法國代表認為諾羅敦一世不再適合對柬埔寨進行統治,他向巴黎政府提出將國王的稅收權、立法權甚至委任大臣的權力給予法國代表的要求。從此,柬埔寨的大部分權力都掌握在法國代表和殖民地官員的手中,國王名存實亡。殖民地政府官員大部分為法國人、華人和少數越南人。
1904年,諾羅敦去世後,法國政府沒有將王位傳給他的長子尤甘托,而是將其傳給了諾羅敦的弟弟西索瓦,原因是尤甘托有強烈的民族主義和反法傾向。此後法國加強了對柬埔寨的控制,同時在1902年和1904年兩次通過與暹羅簽訂條約擴大了保護國的領土。法暹之間的領土摩擦愈演愈烈,法國一度出兵占領對桐艾府,迫使暹羅於1907年將爭議領土割讓予柬埔寨保護國。此後英國為保證其在印度支那的利益並遏制住法國的擴張舉動,與暹羅建立了合作關係。此次擴張也是法國在印度支那的最後一次擴張。[1]
第二次世界大戰
1940年,法國淪陷,日本入侵法屬印度支那,將整個印度支那納入其勢力範圍內。1940年12月,第二次泰法戰爭爆發,日本調停,柬埔寨割讓西柬埔寨給泰國。日本以「亞洲人的亞洲」的口號獲得柬埔寨民族主義者支持。雖然此時柬埔寨處於日本的勢力範圍,但是法國殖民政府並沒有被取締。柬埔寨境內接連爆發多次反法示威,但是其領導者大多被逮捕。其中民族主義報刊《我們的城市》創辦人帕切·喬溫被判終身監禁,另一位創辦人山玉成則逃往東京。
1945年,日軍發動三九政變,殖民地政府遭到推翻,國王諾羅敦·西哈努克在日本支持下宣布柬埔寨獨立。日本承認柬埔寨獨立,並在金邊設立了領事館。5月,山玉成返回柬埔寨,並被任命為外交大臣,爾後成為首相。[2]
獨立的「柬埔寨王國」一直延續到1945年10月,之後法屬印度支那在柬埔寨重建統治。
柬埔寨自治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柬埔寨再次陷入混亂。夏爾·戴高樂的自由法國政府暫時對其行使權力,但是自由法國政府忙於本土戰後的經濟恢復,因此在此期間法屬印度支那聯邦的各保護國都獲得了有限的自治權。法國政府推行新政策,增加了印度支那的民主化,從而獲得了平民的支持。同時,柬埔寨在1945年的短暫獨立也給了柬埔寨人信心。
在金邊,諾羅敦·西哈努克作為最高領導人,試圖削弱越南國民黨和反君主制的自由高棉等組織在柬埔寨的影響力。在1946年-1953年的柬埔寨動盪時期,西哈努克在政治生存方面顯示了他非凡的資質,他對柬埔寨的統治直到1970年3月才告一段落。自由高棉是一個主要在泰柬邊境活動的游擊組織。該組織的武裝人員主要包括左派人士、反君主制的民族主義者以及當地的各種土匪。
1946年,法國允許柬埔寨人組建政黨,並舉行選舉決定憲法的起草。柬埔寨的兩個大黨都是由皇室人員領導的。柬埔寨民主黨由西索瓦·尤塞翁領導,主張柬埔寨直接獨立、推行民主改革。其支持者有教師、官員、宗教人士和一些政客。許多民主黨員都同情自由高棉的游擊者。柬埔寨自由黨由諾羅敦·諾林德領導,是舊農村與地主勢力的代表,傾向於與法國繼續保持某種形式的殖民關係,主張漸進的民主改革。在1946年9月的議會選舉中,民主黨取得了67個席位中的50個。
擁有絕對優勢的民主黨開始仿照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憲法起草柬埔寨憲法。1947年5月6日,西哈努克國王正式宣布頒布新憲法,實行君主立憲制。在1947年12月的選舉中,民主黨再次贏得了大部分的席位,但是黨內的衝突有所增加,此時建立者西索瓦·尤塞翁已經去世,而且沒有任何一位明確的接班人。西哈努克面臨的一個主要的問題是,是否接受在1948年法國提出的對柬協議草案。該協議通過西哈努克與法國政府交換信件而達成,並於兩個月後正式生效。該條約授予了柬埔寨更多的自由,被西哈努克稱為「百分之五十的獨立」,警察權和軍事權仍在法國人手中。西哈努克對此「百分之五十」狀況無法滿意。
獨立
1952年6月,西哈努克宣布解散內閣同時暫停實施憲法。在1952年-1953年中,西哈努克對柬埔寨實施直接統治。在大會解散後,他創建助理委員會作為立法機關。1953年3月起,西哈努克主導「爭取獨立的王家改革運動」[3],前往法國遊說。他和法國官員的談判並不順利,後者威脅推翻其王位。在其回國途中,西哈努克對美國、加拿大和日本媒體訴說了柬埔寨的困境,向輿論施壓。他回國後,離宮發表了「在完全獨立達成之前絕不返回首都金邊」的宣言,使得全國範圍內的反法示威運動達到高潮。
隨着印度支那局勢的惡化,1953年7月3日,法國不得不宣布給予印度支那三國充分的獨立性。西哈努克堅持要求完全控制柬埔寨的國防、安全、法律和經濟部門。8月底,法國將警察與司法人員交由柬埔寨管理;10月柬埔寨接管了柬埔寨軍隊。1953年11月9日,新生的柬埔寨王國成立,西哈努克也在國民的歡呼聲中返回金邊的王宮,被國民尊為「獨立之父」。剩餘的柬埔寨事務,也於1954年由柬埔寨王國全面接管。自此,柬埔寨保護國不復存在。
影片
參考文獻
- ↑ Maurice Zimmerman, Traité du 23 mars 1907 avec le Siam Annales de géographie, Année 1907, Volume 16, n°87, pp. 277–278, sur Persée.fr
- ↑ Cambodia, The Emergence of Nationalism. [2013-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 ↑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匯編. 中國大百科全書. 外國歷史(一) 第一版. 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98.,第45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