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國家、省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研究擬定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的實施。
2.研究提出全市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資源配置,實行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全行業管理。
3.研究制定全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各項婦幼保健服務工作;研究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政策,落實社區衛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
4.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全市免疫規劃,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的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
5.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研究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改革;貫徹醫務人員執業標準;研究制定並監督實施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醫院覆核評價、醫師資格管理、醫療機構毒麻藥品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餐飲集中消毒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公布等工作。
6.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工作。
7.研究制定全市重點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普及應用和新技術開發;組織實施全市計劃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組織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8.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及職業、放射、學校、婦幼衛生工作;負責應由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管理的健康相關產品審核和衛生許可證發放工作;負責市本級新建公共場所選址和設計的衛生許可;負責外國醫療團體來松原市轄區內短期行醫審批;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和保健相關產品的廣告證明、在互聯網上從事醫療衛生信息服務的審核。
9.制定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執行衛生和計劃生育機構編制標準以及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指導全市計劃生育技術、藥具、宣傳等服務網絡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培養。
10.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抓好「12320」公共衛生公益電話受理工作[2]。
視頻
松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門,中國政府網
- ↑ 松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8年第四季度水質檢測信息公布 ,搜狐,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