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是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1],正縣級。
歷史沿革
2000年8月,昆明市成立了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在此基礎上,於2001年1月成立了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2008年5月,由便民服務中心更名為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為加強對便民服務工作的領導,市政府專門成立了便民服務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先後由市長、常務副市長擔任,其成員由市政府辦公廳、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名稱為: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中心的日常事務以及對縣(市)區便民服務中心和市級分中心的工作進行指導。
2009年11月,根據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由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把「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更名為「政務服務中心」,並把「政務服務中心」定位為服務場所。這次機構改革,名稱變了,但職能職責沒有變化,主要是按照「依法行政、便民高效、公開公正、廉潔文明」的要求,為企業和辦事群眾提供政策政務諮詢,辦理各類行政審批手續。
在政務服務中心[2]設窗口的政府行政部門共有38家(含市監察局投訴窗口),對企業和辦事群眾實行「一站式」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負責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服務場所,下同)的建設,根據昆明市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不斷完善政務服務中心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政務服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相關部門推動和促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市政府各部門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置「窗口」、行政審批事項和管理服務事項進入中心的管理、服務和監督工作。
(三)建立聯合審批制度,對需要幾個部門「窗口」聯合辦理的事項進行組織和協調。負責各單位「窗口」上報省級有關部門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完善各「窗口」的辦公條件,優化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環境,為服務對象提供優質服務。
(五)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各單位「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負責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評、考核。
(六)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的對外宣傳與聯繫,提高政務服務中心的對外影響力、吸引力。
(七)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的信息化建設,協調政務服務中心與各部門的計算機聯網,做好局機關和政務服務中心的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報送政務服務的有關信息資料。
(八)指導、協調、督查市屬分中心相關工作;指導、督查縣(市)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的情況報告,昆明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01-18
- ↑ 昆明市政務服務中心: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功能政務服務平台,人民網,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