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列傳·卷七十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新唐書·列傳·卷七十七出自《新唐書》,此書是北宋時期歐陽修、宋祁、范鎮、呂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二十四史」之一。全書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新唐書》前後修史歷經17年,於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1]
原文
張姜武李宋
張鎰,字季權,一字公度,國子祭酒後胤五世孫也。父齊丘,朔方節度使、東 都留守。鎰以廕授左衛兵曹參軍,郭子儀表為元帥府判官,遷累殿中侍御史。乾元 初,華原令盧樅以公事譙責邑人齊令詵。令詵,宦人也,銜之,構樅罪。鎰按驗當 免官,有司承風以死論。鎰不直之,乃白其母曰:「今理樅,樅免死而鎰坐貶。嘿 則負官,貶則為太夫人憂,敢問所安?」母曰:「兒無累於道,吾所安也。」遂執 正其罪,樅得流,鎰貶撫州司戶參軍。徙晉陵令。江西觀察使張鎬表為判官,遷屯 田、右司二員外郎。居母喪,以孝聞。不妄交遊,特與楊綰、崔祐甫善。
大曆初,出為濠州刺史,政條清簡,延經術士講教生徒。比去,州升明經者四 十人。李靈耀反於汴,鎰團閱鄉兵嚴守御,有詔褒美,擢侍御史,兼緣淮鎮守使。 以最遷壽州刺史。歷江西、河中觀察使。不閱旬,改汴滑節度使,以病固辭,詔留 私第。
建中二年,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明年,以兩河用兵,詔省薄御膳 及皇太子食物,鎰因奏減堂餐錢及百官稟奉三分一,以助用度。時黜陟使裴伯言薦 潞州處士田佐時,詔除右拾遺、集賢院直學士。鎰以為禮輕,恐士不勸,復詔州縣 吏以絹百匹、粟百石就家致聘,佐時卒不至。
郭子儀婿太僕卿趙縱為奴告,下御史劾治,而奴留內侍省。鎰奏言:「貞觀時 有奴告其主謀反者,太宗曰:『謀反理不獨成,尚當有他人論之,豈藉奴告耶?』 乃著令:奴告主者斬。由是賤不得干貴,下不得凌上,教本既修,悖亂不萌。頃者, 長安令李濟以奴得罪,萬年令霍晏因婢坐譴。輿台下類,主反畏之,悖慢成風,漸 不可長。建中元年五月辛卯詔書:奴婢告主,非謀叛者,同自首法,並准律論。由 是獄訴衰息。今縱事非叛逆,而奴留禁中,獨下縱獄,情所不厭。且將帥功孰大於 子儀,冢土僅乾,兩婿前已得罪,縱復繼之,不數月斥其三婿。假令縱實犯法,事 不緣奴,尚宜錄勛念亡,以從盪宥,況為奴所訴耶?陛下方貴武臣以討賊,彼雖見 寵一時,不能忘懷於異日也。」帝納之,貶縱循州司馬,杖奴死。鎰召子儀家僮數 百,暴示奴屍。
盧杞忌鎰剛直,欲去之。時硃泚以盧龍卒戍鳳翔,帝擇人以代,杞即謬曰: 「鳳翔將校,班秩素高,非宰相信臣,不可鎮撫,臣宜行。」帝不許,杞復曰: 「陛下必以臣容貌蕞陋,不為三軍所信,恐後生變,臣不敢自謀,惟陛下擇之。」 帝乃顧鎰曰:「文武兼資,望重內外,無易卿者,其為朕撫盧龍士。」乃以中書侍 郎為鳳翔、隴右節度使。鎰知為杞陰中,然辭窮,因再拜受詔。頃之,與吐蕃相尚 結贊盟清水,約牛馬為牲。鎰恥與盟,將末殺其禮,乃紿語吐蕃,以羊豕犬代之。
帝幸奉天,鎰罄家貲將自獻行在。而營將李楚琳者,嘗事硃泚,得其心。軍司 馬齊映等謀曰:「楚琳必為亂。」乃遣屯隴州。楚琳知之,稽故未行。鎰以帝在外, 心憂惑,謂已亟去,不為備。楚琳夜率其黨王汾、李卓、牛僧伽等作亂,齊映自竇 出,齊抗托傭,皆免。鎰縋城走,不及遠,與二子為候騎所執,楚琳殺之,屬官王 沼、張元度、柳遇、李漵皆死。詔贈鎰太子太傅。
姜公輔,愛州日南人。第進士,補校書郎,以制策異等授右拾遺,為翰林學士。 歲滿當遷,上書以母老賴祿而養,求兼京兆戶曹參軍事。公輔有高材,每進見,敷 奏詳亮,德宗器之。
硃滔助田悅也,以蜜裹書間道邀泚,太原馬燧獲之,泚不知也,召還京師。公 輔諫曰:「陛下若不能坦懷待泚,不如誅之,養虎無自詒害。」不從。俄而涇師亂, 帝自苑門出,公輔叩馬諫曰:「泚嘗帥涇原,得士心,向以滔叛奪之兵,居常怫鬱 不自聊,請馳騎捕取以從,無為群凶得之。」帝倉卒不及聽。既行,欲駐鳳翔倚張 鎰。公輔曰:「鎰雖信臣,然文吏也,所領皆硃泚部曲,漁陽突騎,泚若立,涇軍 且有變,非萬全策也。」帝亦記桑道茂言,遂之奉天。不數日,鳳翔果亂,殺鎰。 帝在奉天,有言泚反者,請為守備。盧杞曰:「泚忠正篤實,奈何言其叛,傷大臣 心!請百口保之。」帝知群臣多勸杞奉迎乘輿者,乃詔諸道兵距城一舍止。公輔曰: 「王者不嚴羽衛,無以重威靈。今禁旅單寡而士馬處外,為陛下危之。」帝曰: 「善。」悉內諸軍。泚兵果至,如所言,乃擢公輔諫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帝徙梁,唐安公主道薨。主性仁孝,許下嫁韋宥,以播遷未克也。帝悼之甚, 詔厚其葬。公輔諫曰:「即平賊,主必歸葬,今行道宜從儉,以濟軍興。」帝怒, 謂翰林學士陸贄曰:「唐安之葬,不欲事塋壠,令累甓為浮圖,費甚寡約,不容宰 相關預,苟欲指朕過爾!」贄曰:「公輔官諫議,職宰相,獻替固其分。本立輔臣, 朝夕納誨,微而弼之,乃其所也。」帝曰:「不然,朕以公輔才不足以相,而又自 求解,朕既許之,內知且罷,故賣直售名爾。」遂下遷太子左庶子,以母喪解。復 為右庶子。
久不遷,陸贄為相,公輔數求官,贄密謂曰:「竇丞相嘗言,為公擬官屢矣, 上輒不悅。」公輔懼,請為道士,未報。它日又言之,帝問故,公輔隱贄言,以參 語對。帝怒,黜公輔泉州別駕,遣使齎詔讓參。順宗立,拜吉州刺史,未就官卒。 憲宗時,贈禮部尚書。
武元衡,字伯蒼。曾祖載德,則天皇后之族弟。祖平一,有名。元衡舉進士, 累為華原令。畿輔鎮軍督將,皆驕橫橈政,元衡移疾去。德宗欽其才,召拜比部員 外郎,歲內三遷至右司郎中,以詳整任職。擢為御史中丞。嘗對延英,帝目送之, 曰:「是真宰相器!」
順宗立,王叔文使人誘以為黨,拒不納。俄為山陵儀仗使,監察御史劉禹錫求 為判官,元衡不與,叔文滋不悅。數日,改太子右庶子。會冊皇太子,元衡贊相, 太子識之。及即位,是為憲宗,復拜中丞,進戶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門下侍郎、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判戶部事。帝素知元衡堅正有守,故眷禮信任異它相。浙西 李錡求入覲,既又稱疾,欲賒其期。帝問宰相鄭絪,絪請聽之,元衡曰:「不可, 錡自請入朝,詔既許之,而復不至,是可否在錡。陛下新即位,天下屬耳目,若奸 臣得遂其私,則威令去矣。」帝然之,遽追錡。而錡計窮,果反。
是時,蜀新定,高崇文為節度,不知吏治,帝難其代。詔元衡檢校吏部尚書, 兼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為劍南西川節度使,繇蕭縣伯封臨淮郡公,帝御安福門慰 遣之。崇文去成都,盡以金帛、帟幕、伎樂、工巧行,蜀幾為空。元衡至,綏靖約 束,儉己寬民,比三年,上下完實,蠻夷懷歸。雅性莊重,雖淡於接物,而開府極 一時選。
八年,召還秉政。李吉甫、李絳數爭事帝前,不葉,元衡獨持正無所違附,帝 稱其長者。吉甫卒,淮、蔡用兵,帝悉以機政委之。王承宗上疏請赦吳元濟,使人 白事中書,悖慢不恭,元衡叱去。承宗怨,數上章誣詆。未幾入朝,出靖安里第, 夜漏未盡,賊乘暗呼曰:「滅燭!」射元衡中肩,復擊其左股,徒御格鬥不勝,皆 駭走,遂害元衡,批顱骨持去。邏司傳噪盜殺宰相,連十餘里,達朝堂,百官恟懼, 未知主名。少選,馬逸還第,中外乃審知。是日,仗入紫宸門,有司以聞,帝震驚, 罷朝,坐延英見宰相,哀慟,為再不食。贈司徒,諡曰忠愍。詔金吾、府、縣大索, 或傳言曰:「無搜賊,賊窮必亂。」又投書於道曰:「毋急我,我先殺汝。」故吏 卒不窮捕。兵部侍郎許孟容言於帝曰:「國相橫屍路隅而盜不獲,為朝廷辱。」帝 乃下詔:「能得賊者賞錢千萬,授五品官。與賊謀及舍賊能自言者亦賞。有不如詔, 族之。」積錢東西市以募告者。於是左神策將軍王士則、左威衛將軍王士平以賊聞, 捕得張晏等十八人,言為承宗所遣,皆斬之。逾月,東都防禦使呂元膺執淄青留邸 賊門察、訾嘉珍,自言始謀殺元衡者,會晏先發,故藉之以告師道而竊其賞,帝密 誅之。
初,京師大恐,城門加兵誰何,其偉狀異服、燕趙言者,皆驗訊乃遣。公卿朝, 以家奴持兵呵衛,宰相則金吾彀騎導翼,每過里門,搜索喧譁。因詔寅漏上二刻乃 傳點雲。
從父弟儒衡。儒衡,字廷碩,姿狀秀偉,不妄言,與人交,終始一節。宰相鄭 餘慶不事華潔,門下客多垢衣敗服,獨儒衡上謁,未嘗有所易,以莊詞正色見重於 餘慶。元衡歿,帝待之益厚,累遷戶部郎中,知諫議大夫事,俄兼知制誥。皇甫鎛 以宰相領度支,剝下以媚天子,儒衡疏其狀。鎛自訴於帝,帝曰:「乃欲報怨邪?」 鎛不敢對。
儒衡論議勁正,有風節,且將大用。宰相令狐楚忌之,會以狄兼謨為拾遺,楚 自草制,引武后革命事,盛推仁傑功,以指切儒衡,且沮止之。儒衡泣見上曰: 「臣祖平一,當天后時,避仕終老,不涉於累。」帝慰勉之,自是薄楚為人也。遷 中書舍人。時元稹倚宦官,知制誥,儒衡鄙厭之。會食瓜,蠅集其上,儒衡揮以扇, 曰:「適從何處來,遽集於此?」一坐皆失色。然以疾惡太分明,終不至大任,以 兵部侍郎卒,年五十六,贈工部尚書。
李絳,字深之,系本贊皇。擢進士、宏辭,補渭南尉,拜監察御史。元和二年, 授翰林學士,俄知制誥。會李錡誅,憲宗將輦取其貲,絳與裴垍諫曰:「錡僭侈誅 求,六州之人怨入骨髓。今元惡傳首,若因取其財,恐非遏亂略、惠綏困窮者。願 賜本道,代貧民租賦。」制可。樞密使劉光琦議遣中人持赦令賜諸道,以裒饋餉, 絳請付度支鹽鐵急遞以遣,息取求之弊。光琦引故事以對,帝曰:「故事是耶,當 守之;不然,當改。可循舊哉!」
帝嘗稱太宗、玄宗之盛:「朕不佞,欲庶幾二祖之道德風烈,無愧諡號,不為 宗廟羞,何行而至此乎?」絳曰:「陛下誠能正身勵己,尊道德,遠邪佞,進忠直。 與大臣言,敬而信,無使小人參焉;與賢者游,親而禮,無使不肖與焉。去官無益 於治者,則材能出;斥宮女之希御者,則怨曠銷。將帥擇,士卒勇矣;官師公,吏 治輯矣。法令行而下不違,教化篤而俗必遷。如是,可與祖宗合德,號稱中興,夫 何遠之有?言之不行,無益也;行之不至,無益也。」帝曰:「美哉斯言,朕將書 諸紳。」即詔絳與崔群、錢徵、韋弘景、白居易等搜次君臣成敗五十種,為連屏, 張便坐。帝每閱視,顧左右曰:「而等宜作意,勿為如此事。」
是時,盛興安國佛祠,幸臣吐突承璀請立石紀聖德焉,營構華廣,欲使絳為之 頌,將遺錢千萬。絳上言:「陛下盪積習之弊,四海延頸望德音,忽自立碑,示人 以不廣。《易》稱:『大人與天地合德。』謂非文字所能盡,若令可述,是陛下美 有分限。堯、舜至文、武,皆不傳其事,惟秦始刻嶧山,揚暴誅伐巡幸之勞,失道 之君,不足為法。今安國有碑,若敘游觀,即非治要;述崇飾,又非政宜。請罷之。」 帝怒,絳伏奏愈切,帝悟曰:「微絳,我不自知。」命百牛倒石,令使者勞諭絳。 襄陽裴均違詔書,獻銀壺甕數百具,絳請歸之度支,示天下以信。帝可奏,仍赦均 罪。時議還盧從史昭義,已而將復召之,從史以軍無見儲為解。李吉甫謂鄭絪漏其 謀,帝召絳議,欲逐絪,絳為開白,乃免。
絳見浴堂殿,帝曰:「比諫官多朋黨,論奏不實,皆陷謗訕,欲黜其尤者,若 何?」絳曰:「此非陛下意,必憸人以此營誤上心。自古納諫昌,拒諫亡。夫人臣 進言於上,豈易哉?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加有雷霆之威,彼晝度夜思,始欲陳十 事,俄而去五六,及將以聞,則又憚而削其半,故上達者財十二。何哉?干不測之 禍,顧身無利耳 。雖開納獎勵 ,尚恐不至,今乃欲譴訶之,使直士杜口,非社稷 利也。」帝曰:「非卿言,我不知諫之益。」
初,承璀討王承宗,議者皆言古無以宦人統師者,絳當制書,固爭,帝不能奪, 止詔宰相授敕。承璀果無功還,加開府儀同三司。絳奏:「承璀喪師,當抵罪,今 寵以崇秩,後有奔軍之將,蹈利干賞,陛下何以處之?」又數論宦官橫肆,方鎮進 獻等事。自知言切,且斥去,悉取內署所上疏稿焚之,以俟命。帝果怒,絳謝曰: 「陛下憐臣愚,處之腹心之地,而惜身不言,乃臣負陛下;若上犯聖顏,旁忤貴幸, 因而獲罪,乃陛下負臣。」於是帝動容曰:「卿告朕以人所難言者,疾風知勁草, 卿當之矣。」遂繇司勛郎中進中書舍人。翌日,賜金紫,親擇良笏與之,且曰: 「異時膺顧托南面,當如此。」絳頓首。
烏重胤縛盧從史,而承璀牒署昭義留後,絳曰:「澤潞據山東要害,磁、邢、 洺跨兩河間,可制其合從。今孽豎就禽,方收威柄,遽以偏將蒞本軍,綱紀大紊矣。 河南、北諸鎮,謂陛下啗以官爵,使逐其帥,其肯默然哉?宜以孟元陽為澤潞,而 以重胤節度三城,兩河諸侯聞之,必欣然。」帝從之。
張茂昭舉族入覲,絳上言:「任迪簡既往代,則士之從茂昭,皆為定人,宜亟 授以官,且遣使者詔其麾下皆聽茂昭節度。」有詔拜河中節度使。會迪簡以帑廥匱 竭,稍簡罷士之疲老者,人情不安,迪簡亦危,絳請斥禁帑絹十萬以濟事機。吳少 誠病甚,絳建言:「淮西地不與賊接,若朝廷命帥,今乃其時,有如阻命,則決可 討矣。然鎮、蔡不可並取,願赦承宗,趣立蔡功。」時江淮大旱,帝下赦令有所蠲 弛,絳言:「江淮流亡,所貸未廣,而宮人猥積,有怨鬲之思,當大出之,以省經 費。嶺南之俗,鬻子為業,可聽;非券劑取直者,如掠賣法,敕有司一切苛止。」 帝皆順納。
後閱月不賜對,絳謂:「大臣持祿不敢諫,小臣畏罪不敢言,管仲以為害霸最 甚。今臣等飽食不言,無履危之患,自為計得矣,顧聖治如何?」有詔明日對三殿。 帝嘗畋苑中,至蓬萊池,謂左右曰:「絳嘗以諫我,今可返也。」其見禮憚如此。
帝怪前世任賢以致治,今無賢可任,何耶?對曰:「聖王選當代之人,極其才 分,自可致治。豈借賢異代,治今日之人哉?天子不以己能蓋人,痛折節下士,則 天下賢者乃出。」帝曰:「何知其必賢而任之?」對曰:「知人誠難,堯、舜以為 病。然循其名,驗以事,所得十七。夫任官而辨廉,措事不阿容,無希望依違之辭, 無邪媚愉悅之容,此近於賢矣。賢則當任,任則當久。賢者中立而寡助,舉其類則 不肖者怨,杜邪徑則懷奸者疾,一制度則貴戚毀傷,正過失則人君疏忌。夫然,用 賢豈容易哉?」帝曰:「卿言得之矣。」
六年,罷學士,遷戶部侍郎,判本司。帝以戶部故有獻,而絳獨無有,何哉? 答曰:「凡方鎮有地則有賦,或嗇用度易羨餘以為獻。臣乃為陛下謹出納,烏有羨 贏哉?若以為獻,是徙東庫物實西庫,進官物結私恩。」帝瞿然悟。帝每有詢訪, 隨事補益,所言無不聽,欲遂以相。而承璀寵方盛,忌其進,陰有毀短,帝乃出承 璀淮南監軍。翌日,拜絳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高邑男。方江淮歲儉, 民荐饑,有御史使還,奏不為災,帝以語絳,答曰:「方隅皆陛下大臣,奏孰不實? 而御史苟悅陛下耳。凡君人者當任大臣,無使小臣得以間,願出其名顯責之。」李 吉甫嘗盛讚天子威德,帝欣然,絳獨曰:「陛下自視今日何如漢文帝時?」帝曰: 「朕安敢望文帝?」對曰:「是時賈誼以為措火積薪下,火未及然,因以為安,其 憂如此。今法令所不及者五十餘州,西戎內訌,近以涇、隴為鄙,去京師遠不千里, 烽燧相接也;加比水旱無年,倉廩空虛。誠陛下焦心銷志求濟時之略,渠便高枕而 臥哉!」帝入謂左右曰:「絳言骨鯁,真宰相也。」遣使者賜酴醾酒。
魏博田季安死,子懷諫弱,軍中請襲節度,吉甫議討之,絳曰:「不然,兩河 所懼者,部將以兵圖己也,故委諸將總兵,皆使力敵任均,以相維制,不得為變。 若主帥強,則足以制其命。今懷諫乳方臭,不能事,必假權於人,權重則怨生,向 之權力均者,將起事生患矣。眾所歸必在寬厚簡易、軍中素所愛者,彼得立,不倚 朝廷亦不能安。惟陛下蓄威以俟之。」俄而田興果立,以魏博聽命,帝大悅。吉甫 復請命中人宣尉,因刺其變,徐議所宜。絳獨謂:「不如推誠撫納,即假旄節。它 日使者持三軍表來,請與興,則制在彼,不在此,可奏與特授,安得同哉?」然帝 重違吉甫,故詔張忠順持節往,而授興留後。絳固請曰:「如興萬有一不受命,即 姑息,復如向時矣。」由是即拜興節度使。絳復曰:「王化不及魏博久矣,一日挈 六州來歸,不大犒賞,人心不激。請斥禁錢百五十萬緡賜其軍。」有言太過者,絳 曰:「假令舉十五萬眾,期歲而得六州,計所轉給三倍於費。今興天挺忠義,首變 污俗,破兩河之膽,可嗇小費隳機事哉?」從之。
帝患朋黨,以問絳。答曰:「自古人君最惡者朋黨,小人揣知,故常藉口以激 怒上心。朋黨者,尋之則無跡,言之則可疑。小人常以利動,不顧忠義;君子者, 遇主知則進,疑則退,安其位不為它計,故常為奸人所乘。夫聖人同跡,賢者求類, 是同道也,非黨也。陛下奉遵堯、舜、禹、湯之德,豈謂上與數千年君為黨耶?道 德同耳。漢時名節骨鯁士,同心愛國,而宦官小人疾之,起黨錮之獄,訖亡天下。 趨利之人,常為朋比,同其私也;守正之人,常遭構毀,違其私也。小人多,譖言 常勝;正人少,直道常不勝。可不戒哉!」絳居中介特,尤為左右所不悅,遂因以 自明。
王播為鹽鐵使,而事月進。絳曰:「比禁天下正賦外不得有它獻,而播妄名羨 余,不出祿稟家貲,願悉付有司。」帝曰:「善。」訖絳在位,獻不入禁中。吐蕃 犯涇州,掠人畜,絳因言:「濱塞虛籍多,實兵少。今京西、北神策鎮軍,本防盛 秋,坐仰衣食,不使戰。事至之日,乃先稟中尉。夫兵不內御,要須應變,失毫釐, 差千里。請分隸本道,則號令齊一,前戰不還踵矣。」然士卒樂兩軍姑息,宦者以 為言,議遂寢。嘗盛夏對延英,帝汗浹衣,絳欲趨出,帝曰:「朕宮中所對,惟宦 官、女子,欲與卿講天下事,乃其樂也。」
絳或無所論諍,帝輒詰所以然。又言:「公等得無有姻故冗食者,當為惜官。」 吉甫、權德輿皆稱無有。絳曰:「崔祐甫為宰相,不半歲除吏八百人。德宗曰: 『多公姻故,何耶?』祐甫曰:『所問當與不當耳,非臣親舊,孰知其才?其不知 者,安敢與官?』時以為名言。武后命官猥多,而開元中有名者皆出其選。古人言 拔十得五,猶得其半。若情故自嫌,非聖主責成意。」帝曰:「誠然,在至當而已。」 帝又問:「玄宗開元時致治,天寶則亂,何一君而相反耶?」絳曰:「治生於憂危, 亂生於放肆。玄宗嘗歷試官守,知人之艱難,臨御初,任用姚崇、宋璟,勵精聽納, 故左右前後皆正人也。洎林甫、國忠得君,專引傾邪之人,分總要劇。於是上不聞 直言,嗜欲日滋,內則盜臣勸以興利,外則武夫誘以開邊,天下騷動,故祿山乘隙 而奮。此皆小人啟導,從逸而驕。系時主所行,無常治,亦無常亂。」帝曰:「凡 人舉事,病不通於理,追咎其失,古人處此有道耶?」絳曰:「事或過差,聖哲所 不免。天子有諫臣,所以救過。上下同體,猶手足之於心膂,交相為用。但矜能護 失,常情所蔽,聖人改過不吝,願陛下以此處之。」
教坊使稱密詔閱良家子及別宅婦人內禁中,京師囂然。絳將入言於帝,吉甫曰: 「此諫官所論列。」絳曰:「公嘗病諫官論事,此難言者,欲移之耶?」吉甫乃欲 諷詔使止之,絳以吉甫畏不敢諫,遂獨上疏。帝曰:「朕以丹王等無侍者,比命訪 閭里,以貲致之,彼不諭朕意,故至嘩擾。」乃悉歸所取。
以足疾求免,罷為禮部尚書。帝乃召承璀於淮南。絳雖去位,猶懷不能已,因 上言:「北虜方強,其憂有五。彼蔑信重利,歲入馬求直,今則置不取,當貯他謀, 一也。屯士不足,斥候不明,城無完堞,非可應卒,二也。今之營築,不詢眾謀, 遠規塞外,城非要地,虜一入寇,應援艱阻,三也。比年通好,往來窺覘,河山兵 甲,悉知之矣,若寇掠驅脅,援兵非十日不至,既至虜去,兵罷復來,四也。北狄、 西戎久為仇敵,今回鶻思叛,脫相連約,數道並進,何以遏之?五也。」
十年,出為華州刺史。承璀田多在部中,主奴擾民,絳捕系之。會遣五坊使, 帝戒曰:「至華宜自戢;絳,大臣,有奏即行法矣。」州有捕鷂戶,歲責貢限,絳 以為言,並勸止畋獵,有詔澤潞、太原、天威府並罷之。入為兵部尚書,母喪免。 還授河中觀察使。河中故節制,而皇甫鎛惡絳,故薄其恩,議者不直。鎛得罪,復 以兵部召。遷御史大夫。穆宗數游畋,絳率其屬叩延英切諫,不納。以疾辭,還兵 部尚書,歷東都留守,徙東川節度使,復為留守。寶曆初,拜尚書左僕射。絳偉儀 質,以直道進退,望冠一時,賢不肖太分,屢為讒邪所中。御史中丞王璠遇絳於道, 不之避。絳引故事論列,宰相李逢吉右璠,下遷絳太子少師,分司東都。
文宗立,召為太常卿,以檢校司空為山南西道節度使,累封趙郡公。四年,南 蠻寇蜀道,詔絳募兵千人往赴,不半道,蠻已去,兵還。監軍使楊叔元者,素疾絳, 遣人迎說軍曰:「將收募直而還為民。」士皆怒,乃噪而入,劫庫兵。絳方宴,不 設備,遂握節登陴。或言縋城可以免,絳不從。牙將王景延力戰歿,絳遂遇害,年 六十七。幕府趙存約、薛齊皆死。事聞,諫官崔戎等列絳冤,冊贈司徒,諡曰貞, 賻禮甚厚。景延亦贈官,祿一子。大中初,詔史官差第元和將相,圖形凌煙閣,絳 在焉,獨留中。絳所論事萬餘言,其甥夏侯孜以授蔣偕,次為七篇。
子璋,字重禮。大中初擢進士第,辟盧鈞太原幕府。遷監察御史,奏太廟祫享 復用宰相攝事。進起居郎。舊制,設次郊丘,太僕盤車載樂,召群臣臨觀,璋奏罷 之。咸通中,累官尚書右丞、湖南宣歙觀察使。
宋申錫,字慶臣,史失其何所人。少而孤,擢進士第,累辟節度府,後頻遷起 居舍人,以禮部員外郎為翰林學士。敬宗時,拜侍講學士。長慶、寶曆間,風俗囂 薄,驅煽朋黨,申錫素孤直少與,及進用,議者謂可以激浮競。
文宗即位,再轉中書舍人,復為翰林學士。帝惡宦官權寵震主,再致宮禁之變, 而王守澄典禁兵,偃蹇放肆,欲叕刂除本根,思可與決大議者。察申錫忠厚,因召 對,俾與朝臣謀去守澄等,且倚以執政,申錫頓首謝。未幾拜尚書右丞,逾月進同 中書門下平章事。乃除王璠京兆尹,密諭帝旨。璠漏言,而守澄黨鄭注得其謀。太 和五年,遣軍候豆盧著誣告申錫與漳王謀反,守澄持奏浴堂,將遣騎二百屠申錫家, 宦官馬存亮爭曰:「謀反者獨申錫耳,當召南司會議,不然,京師跂足亂矣。」守 澄不能對。時二月晦,群司皆休,中人馳召宰相,馬奔乏死於道,易所乘以復命。 申錫與牛僧孺、路隋、李宗閔至中書,中人唱曰:「所召無宋申錫。」申錫始知得 罪,望延英門,以笏叩額還第。僧孺等見上出著告牒,皆駭愕不知所對。守澄捕申 錫親吏張全真、家人買子緣信及十六宅典史,脅成其罪。帝乃罷申錫為太子右庶子, 召三省官、御史中丞、大理卿、京兆尹會中書集賢院雜驗申錫反狀。京師嘩言相驚, 久乃定。
翌日,延英召宰相群官悉入,初議抵申錫死,僕射竇易直率然對曰:「人臣無 將,將而必誅。」聞者不然。於是左散騎常侍崔玄亮、給事中李固言、諫議大夫王 質、補闕盧鈞、舒元褒、羅泰、蔣系、裴休、竇宗直、韋溫,拾遺李群、韋端符、 丁居晦、袁都等伏殿陛,請以獄付外。帝震怒,叱曰:「吾與公卿議矣,卿屬第出!」 玄亮、固言執據愈切,涕泣懇到,繇是議貸申錫於嶺表。京兆尹崔琯、大理卿王正 雅苦請出著與申錫劾正情狀,帝悟,乃貶申錫開州司馬,從而流死者數十百人,天 下以為冤。擢豆盧著兼殿中侍御史。
初,申錫既歸,易素服俟命外舍,其妻責謂曰;「公何負天子,乃反乎?」申 錫曰:「吾起孤生,位宰相,蒙國厚恩,不能鉏奸亂,反為所陷,我豈反者乎?」 初,申錫以清節進,疾要位者納賕餉,敗風俗,故自為近臣,凡四方賄謝一不受。 既被罪,有司驗劾,悉得所還問遺書,朝野為咨閔。然在宰府無它謀略。七年,感 憤卒,有詔歸葬。
開成元年,李石因延英召對,從容言曰:「陛下之政,皆承天心,惟申錫之枉, 久未原雪。」帝慚曰:「我當時亦悟其失,而詐忠者迫我以社稷計故耳。使逢漢昭、 宣時,當不坐此。」因追復右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兵部尚書,錄其子慎微為 城固尉。會昌二年,賜諡曰貞。
贊曰:鎰、元衡暴忠王室,絳巨德大臣,皆為賊奸所乘,不歿元身,蓋福善禍 淫之訓有時而撓。雖然,賢者於忠誼,寧以一不幸,遽使慊然於其心哉!要躬可殞, 而名與岱、崧等矣。公輔隙開,而猶納說焉。申錫謀小任大,顛沛從之,惜乎![2]
作品編纂
《新唐書》主要作者宋祁、歐陽修是北宋一代文宗,著名文學家。宋祁及其兄宋庠,在當時有「二宋」之稱,宋人《東軒筆錄》說宋祁「博學能文,天資蘊籍」;歐陽修為「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為其特長。
參加編撰《新唐書》的其它作者,也都為北宋時期名家高手。宋仁宗嘉佑年間曾公亮《進新唐書表》中所列之范鎮、王疇、宋敏求、劉羲叟等,都是當時文壇知名人物。范鎮曾為翰林學士,文筆流暢,有《東齋紀事》等百餘卷流傳於世。王疇文辭嚴麗,一向為世所稱。宋敏求為北宋一代掌故大家,富於藏書,曾編《唐大詔令集》和《長安志》,對唐史十分熟悉。劉羲叟是著名天文學家,後來曾助司馬光編《資治通鑑》,《新唐書》用這些人主筆,自然文采粲然,體例嚴謹。另一方面,宋、歐等人在修《新唐書》時,態度也很認真。歐陽修負責〈本紀〉、〈志〉、〈表〉部分,撰稿六、七年。宋祁的〈列傳〉部分時間更長,前後長達十餘年。認真謹嚴的態度,體例和筆法、風格上顯得比《舊唐書》完整嚴謹得多。另外,《新唐書》在列傳的標名上也作了歸納整理,如把少數民族仕唐將領合併到「諸夷蕃將傳」中;把割據的藩鎮也歸到一起來寫等等。這樣,就使得眉目更為清楚。 《新唐書》以清新質樸的語言特點為後世人賞識。也有了巨大的影響。[3]
作品影響
《新唐書》是我國正史體裁史書的一大開創,在體例上第一次寫出了《兵志》、《選舉志》,系統論述唐代府兵等軍事制度和科舉制度。為以後《宋史》等所沿襲。自司馬遷創紀、表、志、傳體史書後,魏晉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書》始又恢復了這種體例的完整性。以後各朝史書,多循此制,這也是《新唐書》在我國史學史上的一大功勞。[4]